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你怕了嗎?

最近,關於實用新型各種奇葩審查意見的吐槽刷爆了小編的朋友圈,吐槽了那麼多的審查員實用新型審查員,是時候冷靜一下了。就因為收到了幾個奇葩的實用新型審通,你就決定再也不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了嗎?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你怕了嗎?

小編認為,實用新型專利之所以在我國存在,必定有他的價值,或者說,只要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在我國存在一天,企業就應該利用好他,為企業的創新技術保護、商業利益實現提供支持。

擁有一定數量的實用新型專利,同樣可以在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以自拍杆界讓大家聞風喪膽的源德盛(全稱為“源德盛塑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為例,筆者檢索發現,以“源德盛塑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為申請人/權利人的專利/專利申請共計37件,其中,發明僅1件,且為從原申請人“廣西大學”變更而來,而是用新型專利/專利申請多達25件。從源德盛近幾年提起的專利訴訟及對同行競爭對手的威懾力和影響力來看,其公司擁有的實用新型專利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對於發明專利,實用新型的優勢非常明顯,概括來講包括以下四點:

多:可專利方案多

相對於發明專利對於創造性的“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要求,實用新型專利對創造性的要求為“實質性特點和進步”,也就是說,在創造性的高度的要求上,實用新型專利低於發明專利。

在實踐中,對於大多數的實體產品生產企業,底層技術創新相對較難,但往往會有大量應用層面的創新方案出現,這些創新方案申請發明專利可能達不到發明專利對於創造性的高度要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就再合適不過了。

雖然目前實用新型的審查週期已經從之前的6個月左右,延長至7-14個月,但相對於發明專利的1年(走優先審查程序的案件)到3年左右的週期來說,還是要快很多。尤其是丟與一些技術更新迭代快的行業,申請人能否及早獲得專利權,以進行維權非常重要。

由於實用新型對於創造性高度的要求低於發明專利,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針對近期實用新型審查意見中常常出現的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三款關於公開充分的問題在申請文件撰寫階段有意識的進行克服的話,其授權相對於實用新型還是容易很多的。

省:費用省

從官費來看,實用新型申請階段的官費為500元/件,遠低於發明申請階段的3450元/件;從代理費來看,雖然各地代理費有差距的,但發明的代理費至少會在實用新型的兩倍以上。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你怕了嗎?

綜上,實用新型的優勢和對於企業的價值不言而喻。那麼,面對目前實用新型審查驅嚴的形勢,以及存在的不合理駁回現象嚴重的問題,作為申請人和代理機構,應該從哪些方面進行應對呢?筆者有如下幾點建議。

第一,說明書背景技術中技術問題的提出應該基於某一可比照的現有技術,通過描述現有技術的做法,體現出現有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切忌使用寬泛的、沒有指向性的問題描述,讓審查員覺得我們的方案並沒有解決什麼技術問題,而只是將一個現有技術的方案拿來申請成專利。否則,由於這種偏見的存在,在審查的過程中,很可能因為一些不能理解的理由被駁回。

第二,配合第一點,權利要求書和具體實施方式應該始終圍繞能夠解決技術問題的發明點進行細化方案、優化方案和技術效果的描述,以凸顯本發明的方案相對於現有技術的區別點。

第三,對於具有量化指標的技術效果,比如產率的提高,最好提供一些具體的量化數據來佐證文字性的效果描述,以避免審查員提出無法信服發明方案可以達到申請文件中聲稱的技術效果的問題出現。

最後,再說一句,希望實用新型審查員在審查專利申請時,儘可能的去個性化,不要用“我覺得”、“我以為”這樣的話來應對申請人的質問,審查專利申請文件的時候,你已經不是你,而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你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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