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紅木的歷史 “胡楊之爭”與《紅木》國家標準的由來

《天山古道東西風—新疆絲綢之路文物特輯》用彩色圖片及文字清晰記錄了1973年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206號唐代古墓出土的木質五絃琴、琴幾、雙陸棋盤、圍棋盤,引起了明清傢俱專家胡德生老師及研究中西交通史的學者的興趣。書中的文字並未說明這些器物用何種木材製做。我們也未見到新疆博物館的實物,不過從照片所反映的木材顏色、紋理來辨析,有紅木(或稱酸枝木)、紫檀木、雞翅木、烏木、香榧木、松木。從植物地理分佈的常識來看,紅木產自於印度等南亞、東南亞國家(非洲及南美也有分佈);紫檀木僅產於印度南部特別是邁索爾邦;雞翅木在南亞、東南亞、非洲及我國雲南、四川、廣西、海南、廣東、福建均有分佈;烏木主要在非洲中部地區、印度、斯里蘭卡、緬甸等地;香榧木是製做圍棋棋盤的最佳選擇,產地為我國雲南西部、浙江及日本;松木在新疆天山則有大量生長。

那麼紅木、紫檀木、雞翅木、烏木、香榧木又是通過何種途徑、方式來到吐魯番盆地的高昌古國呢?當時紅木的原產地又在哪裡?美國學者Edward Schafer在《唐代的外來文明》(也譯為《來自撒馬爾汗的金桃》,The Golden Peaches of Samarkand, A study of T’ang Exotics, 吳玉貴譯,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中根據中國古籍中的相關記載試圖回答這些問題,但其結論多數是不正確的,並不能以此為憑來說明什麼。

對於紅木及紅木傢俱的研究也是近十幾年的事,關於紅木的來源、種類、範圍、特徵至今仍爭論不休。紅木傢俱在古典傢俱特別是清朝傢俱發展與研究中的地位與作用幾乎被人忽視,許多觀點與看法至今仍無法統一、迥然不同。本文擬從這些爭論開始以廓清有關紅木與紅木傢俱的相關問題。

一、“胡楊之爭”與《紅木》國家標準的由來

1.緣由

在2000年《紅木》國家標準頒佈之前,是從來沒有一個關於紅木的標準概念與範圍的。廣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江浙滬地區以及北京為主的華北地區對紅木的理解是相互交叉而又差異較大的。文物收藏界及傢俱界、木材學家的認識更是針鋒相對、水火不容,導致市場上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給紅木傢俱的收藏、鑑定帶來了極大的混亂,制定“紅木國家標準”一事也就迫在眉睫了。

1998年4月,原林業部授權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制定“紅木國家標準”,主要負責人為楊家駒先生。《標準》起草小組將草稿以“國家紅木標準”的名稱下發給全國有關專家學者及科研單位廣泛徵求意見,先後在廣州、上海、北京多次召開木材學界、文博收藏界的專家學者研討“紅木”標準。1999年1月13日在北京長安俱樂部舉行的“紅木標準”徵求意見會,邀請了木材學界、文博界及收藏界的專家,雙方對“紅木”這一稱謂及所涉範圍產生了極大的分歧,會上互不相讓,交鋒激烈。以楊家駒為首的木材學家及以胡德生先生為代表的古典傢俱研究方面的專家首次以口頭及文字的方式將其觀點公諸於世,這就是著名的關於“紅木國家標準”的“胡楊之爭”。

1998年9月11日,《建築報》B版刊登《紅木將有國家標準》一文,主要觀點均源於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楊家駒先生,11月18日《中國文物報》發表了古典傢俱研究專家、故宮博物院研究員胡德生先生的《談談“紅木”名稱問題》的文章,主要是針對楊家駒先生的相關觀點發表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將座談會上的交鋒公開化。12月23日楊家駒先生也在《中國文物報》上回應胡德生先生,發表了《也談“紅木”名稱》一文,將“紅木標準”之爭引入白熱化。

2.雙方爭論的焦點與主要觀點

楊家駒先生的主要觀點:

①紅木自鄭和下西洋開始運回中國

A.“紅木是明朝鄭和下西洋用中國的絲綢、瓷器、茶葉等與當地進行易貨貿易,紅木便於此時進入中國”(1998年11月18日《中國文物報》 第四版)。

B.“所謂鄭三寶七下西洋,就是說明朝期間,中國與南洋(即東南亞)交往密切,東南亞各國也以貿易與朝貢的形式把紅木運回中國。”

②“紅木是當前國內紅木傢俱用材約定俗成的統稱(每類均有各自的具體名稱:紫檀木類、花梨木類、香枝木類、黑酸枝類、紅酸枝木類、烏木類、條紋烏木類和雞翅木類)。

“在商貿活動中沒有統稱是行不通的,在沒有更合適的名稱代替前,採用紅木一名是比較合適的。”並認為,將紫檀等名貴硬木置於紅木統稱之下不會降低其身份。“商業活動中具體指某一紅木製品的用料時,不叫紅木,仍稱紫檀。”

③“紅木是一個專有和特定的名詞:狹義紅木指紫檀屬和黃檀屬某些樹種的心材;廣義的還包括柿屬、崖豆屬及鐵刀木屬某些樹種的心材,絕大多數是從東南亞、熱帶非洲和拉丁美洲進口的。”

④紅木的具體規定:

樹種和類別:(紅木為五屬八類樹種之心材)

5屬——紫檀屬、黃檀屬、柿屬、崖豆屬及鐵力木屬。

8類——紫檀木類、花梨木類、香枝木類、黑酸枝木類、紅酸枝木類、烏木類、條紋烏木類和雞翅木類。

木材結構:甚細至細,平均導管/管孔弦向直徑不大於200μm。

木材密度(重量):含水率12%時氣幹密度大於0.76g/cm3。

材色(指心材,不含邊材):指心材經過大氣變深的材色。紫檀木類為紅紫色,花梨木類為紅褐色,香枝木類為紅褐色,黑酸枝木類為黑紫色,紅酸枝木類為紅褐色,烏木類為烏黑色,條紋烏木類和雞翅木類為黑色。

以上資料主要摘自楊家駒《中國紅木-紅木國家標準簡介及詮釋》(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出版,2000年9月第1版)。

胡德生先生的主要觀點:

①不同意將紫檀、花梨、烏木、鐵梨木、雞翅木等深色木材統稱為“紅木”。明至清中期的傢俱並無“紅木”概念。明至清前期也沒有紅木傢俱。紅木最初專指酸枝木,把所有深色木材籠統稱為紅木的極少。到了五六十年代,江浙一帶成立不少木工坊場,名稱多叫“紅木雕刻”。籠統的“紅木”這個概念便由此產生。“把紅木這個名稱強加給明代傢俱和清代傢俱,亦是一種極不嚴肅和不負責任的說法。”

②“紅木”專指酸枝木,不能以點帶面。

“清代中期以前生產的傢俱,其優質木材多數為明代所採。這些傢俱的用材多數為紫檀、黃花黎、鐵梨、烏木、雞翅木等,但絕對不包括紅木。清代中期以後,以上這些木材來源枯竭,才用質地較次的紅木為代用材。”

胡先生認為紅木傢俱“無論從科學角度還是從藝術角度都相差甚遠,屬於沒落時期傢俱代表。”“把前述五種名貴木材概括在紅木範疇之內,等於貶低和埋沒了明清優秀傢俱的藝術價值。”

③可用“硬木”統稱高級木材,但不能以點帶面地以“紅木”稱之。

④紅木不是新紫檀

以上資料源於1998年11月18日《中國文物報》第4版胡德生《談談“紅木”名稱問題》。

“胡楊之爭”中其他專家的觀點:

①木材學家多數同意楊家駒先生的觀點。認為“紅木標準”除了照顧到傳統以外,更重要的是以木材解剖學的原理對各類紅木進行了科學的界定與闡述,可操作性強,不是憑眼或手,不是口口相傳的經驗。

②文博界的專家除胡德生先生外,在北京的座談會上也有許多其它看法。

王世襄——“黃銅黃金論”

紅木種類很多,有好有壞,以“紅木”做為統稱則掩蓋了木材等級差別。黃銅與黃金都是黃色金屬,能以“黃銅”代替“黃金”嗎?

朱家溍——“包子饅頭說”

“紅木標準”以點帶面,以偏帶全。明代史料中有稱“細木”的,包括紫檀、花梨、烏木、鐵力、楠木等木材;清高級木材有統稱硬木的, 是當時木匠行和傢俱商人通行叫法,包括紫檀、花梨、雞翅木、紅木等。包子、花捲、饅頭通稱為麵食是可以的,統稱為饅頭就不對了。可用“細木”或“高級硬木”來代替“紅木”名稱。

田家青——“鑽石玻璃論”

文物界從未因紅木與紫檀界定不清而發生矛盾。紫檀在中國人心目中是木材的極品。同樣年代、同樣工藝水平的一件古典傢俱,紫檀料的價格是紅木質地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二者之間如同鑽石與玻璃之別。並主張規範現時的紅木傢俱市場,可以在制定標準時將古代與現代分開。

從文物收藏方面文博界專家的意見許多是正確的,很遺憾的是,一些人放棄了自己正確的觀點,轉而認為傢俱的用材不重要,主要看造型與工藝,什麼木材則無所謂。這種觀點是片面的,也是十分有害的。

資料來源:1999年2月28日《中國文物報》第四版 朱威、馬哲非《一場紅木標準之爭》。

“胡楊之爭”的結果

2000年5月19日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了GB/T18107-2000《紅木Hongmu》國家標準,並於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但是“胡楊之爭”對於雙方認識並瞭解兩個完全不同而又相互關聯的學術範圍顯然是有極大的幫助的。2002年9月當楊先生、胡先生再度聚首時,對當年的激烈交鋒記憶猶新。雙方觀點的融合面大大增加。胡先生在其古典傢俱研究的專著與文章中也利用了大量的楊先生的觀點與資料。特別是對於所謂的“大葉紫檀”的認識過程,胡先生採取了科學的態度並及時糾正了自己的一些錯誤認識,他以前認為產於馬達加斯加的盧氏黑黃檀(Dalbergia louvelii)就是明清傢俱中的紫檀木。當胡先生看到《紅木》國家標準對於黑酸枝類的盧氏黑黃檀的描述及馬達加斯加林業部、法國熱帶木材研究所的第一手資料後,對盧氏黑黃檀及檀香紫檀做了對比研究,果斷地否認了自己關於盧氏黑黃檀就是故宮中明清傢俱所用的老紫檀之說。這種敢於以科學的、負責任的精神得到了很多同行及收藏家的高度讚賞。但仍有一些所謂的名家、專家將盧氏黑黃檀堅稱為“紫檀木”,並在市場上、拍賣會上高價出售。 當然,材質並不是決定傢俱價值的唯一因素,但是黃金與黃銅、鑽石與玻璃終究還是不一樣的。

“胡楊之爭”最大的遺憾在於爭論的雙方均不瞭解對方研究的具體內容、範疇,侵入對方領地後發現攻擊的目標尚存而手段全無。如楊家駒先生關於鄭和下西洋的一些說法是沒有任何根據的。明史及由鄭和的隨從馬歡所撰寫的《瀛涯勝覽》、費信的《星槎勝覽》均無法給楊先生的觀點提供任何佐證,而且南洋並非僅指東南亞。

二、《紅木Hongmu》國家標準的一般介紹

1.“紅木”的基本概念:

 ①紅木樹種確定的依據:

A.從木材解剖學的角度,研究明清傢俱殘片的木材特徵,殘片主要取自故宮博物院及北京硬木傢俱廠。

B.研究紅木傢俱用料

C.參考國內外正確定名的木材標本和資料

紅木是約定俗成的名稱

定義

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的GB/T18107-200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紅木Hongmu》界定紅木的概念為“紫檀屬、黃檀屬、柿屬、崖豆屬及鐵力木屬樹種的心材,其密度、結構和材色(以在大氣中變深的材色進行紅木分類)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必備條件的木材。此外,上述5屬中標準未列入的其他樹種的心材,其密度、結構和材色符合標準的也可稱為紅木。”

《紅木》對各類別的紅木從科屬、木材結構、氣幹密度、心材材色進行具體的規定。

2.紅木的種類:

紅木主要源於豆科紫檀屬、黃檀屬、柿樹科的33個樹種。《紅木》標準將其歸為八大類:

①紫檀木類:檀香紫檀

②花梨木類:越柬紫檀、安達曼紫檀、刺蝟紫檀、印度紫檀、大果紫檀、囊狀紫檀、鳥足紫檀

③香枝木類:降香黃檀

④黑酸枝木類:刀狀黑黃檀、黑黃檀、闊葉黃檀、盧氏黑黃檀、東非黑黃檀、巴西黑黃檀、亞馬孫黃檀、伯利茲黃檀

⑤紅酸枝木類:巴里黃檀、塞州黃檀、交趾黃檀、絨毛黃檀、中美洲黃檀、奧氏黃檀、微凹黃檀

⑥烏木類:烏木、厚瓣烏木、毛藥烏木、蓬塞烏木

⑦條紋烏木類:蘇拉威西烏木、菲律賓烏木

⑧雞翅木類:非洲崖豆木、白花崖豆木、鐵刀木

3.紅木的木材特徵:

《紅木》標準對八類木材的必備條件與木材特徵、木材構造特徵均做了十分科學準確的規定。如紅酸枝類:

A.必備條件

a)黃檀屬(Dalbergia)樹種

b)木材結構細至甚細,平均管孔弦向直徑不大於200μm

c)木材含水率12%時氣幹密度大於0.85g/cm3

d)木材的心材,材色紅褐至紫紅。

B.對於紅酸枝類的交趾黃檀的木材特徵的規定:

a)中文學名:交趾黃檀

b)拉丁文名: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 Pierre

c)商品名:Siam rosewood

《紅木》國家標準對於所列每一樹種材料的來源均提供了詳盡的資料,並附有木材實物宏觀彩色照片、顯微構造照片。這對於開展貿易活動、科學研究特別是明清傢俱用木材的分析與研究提供了詳盡準確的資料。

三、紅木研究的歷史與總結

①歷史上有關紅木之論述

現存的文獻資料特別是明清兩代的典籍中對於“紅木”二字的論述幾乎很難找到。

A.《三國志·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

魏齊王正始四年即公元243年,“倭王復遣使大夫伊聲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獻丹木”。

有些學者認為“丹木”即為質地堅硬之紅木。日本是不產紅木的,但也有史料記載日本曾朝貢不產於日本國的紫檀、沉香給中國。如果確實如此,這就是目前所發現的有關紅木最早的記錄了,但無法肯定“丹木”究竟是哪一種紅木。

B.鄭懷德(1765-1825年)《嘉定通志》

著名木材學家林仰三、蘇中海二位先生認為,有關紅木的最早文獻應為華僑鄭懷德所著《嘉定通志》。據《古代南海地名匯釋》,嘉定位於越南南部,轄境大致為西貢河流域一帶。《嘉定通志》曰“紅木,葉如棗,花白,所產甚多;最宜几案櫃櫝之用,商船常滿載而歸。其類有花梨、錦萊,物價較賤。”二位先生認為,從葉、花的形狀和產量看,應為交趾黃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絕不是葉大花黃而罕見的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錦萊”為越南語Cam lai 之音譯,即為巴里黃檀(Dalbergia bariensis)。(參見林仰三、蘇中海《紅木縱橫談》,載《廣東林業科技》1993年第3期)。

C.道光《廣東通志》:“紫榆,來自海舶。似紫檀,無蟹爪紋。刳之其嗅如醋,故又名酸紫。”

D.袁祖志《瀛海採問紀實·有關新加坡、馬來西亞資料彙編》第377頁,餘定邦、黃重言中華書局2002年12月第1版,新加坡,英屬。……,土產“胡椒、蔗糖、檳榔、椰子、白藤、紅木、點錫、牛皮。”

E.1936年版辭海稱紅木即樹脂胺(Eucalyptus resinipera)。樹脂胺為桃金娘科(MYRTACEAE)桉屬(Eucalyptus),主要產於澳大利亞。

F.民國三十年由上海總稅務司署統計科編印的《中華民國三十年四月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月報》就有對來自於安南、香港、新加坡、泰國等地的“紅木,花梨木(Red & Rose wood)”的進口數量統計資料。當時是把紅木與花梨木分開的,並不認為二者均為紅木。

G.民國三十一年出版的由趙汝珍編述,石山人標點的《古玩指南全編》認為“凡木之紅色者,均可謂之紅木。惟世俗之所謂紅木者,乃系木之一種專名詞,非指紅色木言也。按:紅木產自雲南,葉長橢圓形,白色,花五瓣。木質甚堅,色紅。木質之佳,除紫檀外,當以紅木為最”。

H.明式傢俱研究之先驅,生於德國的古斯塔夫·艾克(Gustav Ecke(1896-1971))在其1944年出版的名著《中國花梨傢俱圖考》中關於紅木的論述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a)“乾隆年代製品的老紅木同樣也被鑑定為安達曼紅木(Pterocarpus indicus)的一個亞種。經過上蠟和經過年久成熟,其黑紅色質地更加美觀,可能使這種木材作為貴重紫檀木的替代品得以流行起來。”

b)“海關的出版物(XL 之第509頁)把紅木定為另一種木材,即海紅豆(Adenanthera pavonina),此木材生長在孟加拉、阿薩密、孟買和緬甸的潮溼森林中。此木有時被稱為“紫檀木”或“珊瑚木”,其色深紅,紋理致密,木質沉重。”可能在各種“黑檀”中有一種在市場上也稱為紅木。具體地說,即所謂的印度花梨木(Dalbergia latifolia,印度黃檀,孟買黑木)。關於這種木材,海關出版物描述為“主要產於印度,是一種紅褐色或紫褐色中夾黑色條紋的木材,帶芬芳的玫瑰香味,……以及均勻但未見而開放的紋理。主要用來製作高級傢俱。”

c)安達曼紅木(Pterocarpus indicus)的亞種生長在中國南部和東南亞,人們仍從這亞種獲得普通紅木。在西方它的名稱過去為Padauk(紫檀木),有些地方現在仍如此稱呼。這個名稱好象也包括各種花梨。狹義地講,它現在常被稱為安達曼紅木(水杉紅木Audaman Redwood);緬甸花梨木(Burma Rosewood),在菲律賓群島稱為“Narra”。海關出版物記述其“芯木部分是商業上由用的木材,顏色紅褐,暗紅至深紅,或紫紅,有時中夾黑條……。它很光滑,紋理致密,摸之發良,相當硬而非常耐久,略帶方向……易於加工,能磨出光亮,主要用來製作傢俱。”

d)休頓博士關於紅木的陳述,它是比紫檀在質地上較粗和重量上較輕的花梨木的屬名,其顏色不僅隨其具體種樹,也隨樹齡而各異。通常這類木材被用來全部或部分地代替最貴重的花梨木。不過,其中很多有漂亮的斑紋而且很耐用。其主要缺點是易受溫度和溼度變化的影響而收縮或膨脹。

1.王世襄《明式傢俱研究》文字卷第143頁

“紅木也有新老之分。老紅木近似紫檀,但光澤較暗,顏色較淡,質地緻密也較遜,有香氣,但不及黃花黎芬鬱。新紅木顏色赤黃,有花紋,有時頗似黃花黎,現在還大量進口。二者顯然不是同一樹種。植物學家一般認為孔雀豆(Adenanthera pavonina)即紅木,但黃檀屬(Dalbergia)中,紫檀屬(Pterocarpus)中都有被人稱為紅木的樹木。”

當今學者及收藏家蔡易安、蘇中海、林仰三、馬未都、李宗山、濮安國對紅木也有精闢的論述,在此不一一贅述。

2.紅木的定義與紅木研究的價值

①對於紅木及紅木傢俱的真正研究,應該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代表性人物及論文有:

林仰三、蘇中海:《明式傢俱所用珍貴硬木名實考》(1993年《中國木材》第2期)、《紅木縱橫談》(1993年《廣東林業科技》第3期)

楊正樹:《高級紅木傢俱用材樹種介紹》(1994年《中國木材》第6期)

馬未都:《象徵身份的紅木傢俱》(1997年《收藏家》第23期)

其餘的專著與論文很多,但真正有分量的很少,互相抄襲者眾。

②紅木的定義,《紅木》國家標準已有明確定義,但在紅木傢俱的收藏、鑑定方面及貿易活動中不可能將5屬8類33個樹種都稱為紅木,這在實踐中引起了很大的混亂。

紅木的定義

應該從兩方面來理解:

廣義的紅木:也就是《紅木》國家標準中5屬8類33個樹種。

狹義的紅木:專指酸枝木。主要是泰國、柬埔寨、越南、老撾、緬甸及東南亞、南亞傳統的紅木來源地所產的豆科黃檀屬的黑酸枝、紅酸枝(包括產於緬甸的奧氏黃檀Dalbergia oliveri;俗稱花酸枝、白酸枝),也就是指歷史上曾大量使用的酸枝木,不包括目前從非洲或南美進口的酸枝木。

本文所採用的紅木的概念主要是從清中期以後所制紅木傢俱的收藏與鑑賞這一角度出發,紅木就是指狹義的紅木。從木材貿易及新傢俱生產這一角度,當然應從廣義的角度來定義,而不能僅從狹義的角度來理解。

③紅木研究的價值

a)從清中期以後,由於紫檀、黃花黎等木材來源減少,紅木自始登上傢俱製作的舞臺並起主導作用,在傢俱發展史上是一個階段開始與中興的標誌,並昭示著紅木傢俱黃金時代的來臨。

b)明朝後期以蘇州為發源地所興起的以使用硬木傢俱的時尚之風一直延續到清中期,由於紫檀、黃花黎已稀少,尋找近似於紫檀、黃花黎替代品的要求尤為迫切。名貴的紅木悄然而至,剛好滿足了上層及達官貴人在使用及心理上的要求。紅木色深似紫檀,深色的紋理夾帶著紫紅色而又光澤可見的木材,給人以感官上極大的享受,以致於紅木傢俱從清中期而今仍獨領風騷。對於紅木傢俱理性的研究,可以更深刻、準確地把握清中期以後中國傢俱發展的脈絡、特點與文化特徵。不至於一談起清中期以後的傢俱特別是紅木傢俱而將其視為糟粕或帝國殖民主義文化侵略的結果,這種認識是極端的片面和不科學的。

c)研究紅木及紅木傢俱可以幫助我們認識清朝特別是清中期以後傢俱的價值與文物定級。

故宮博物院珍寶館由一長近2.2米的一級文物“紫檀木嵌碧玉羅漢床”,原檔案記載為紫檀木,但一些專家疑為老紅木而不是紫檀木。因羅漢床外罩厚厚的防護玻璃而使人無法近距離用肉眼分辨。

另一重器,保存在頤和園文昌院的一級文物“紫檀木五屏風琺琅羅漢床”一直被認為是紫檀木,但經幾位專家兩次辨認,認為床的四條邊及屏風邊框為紫檀,其餘部分全部為一般的酸枝木即奧氏黃檀(Dalbergia oliveri)。

如果以上看法能得到文物界的一致認同或木材學家的鑑定,對這兩件重器的認識或文物定級是會有所改變的。

d)研究紅木及紅木傢俱,可以引導人們認識真正的優良紅木及精美的紅木傢俱,而摒棄晚清或民國時期紅木傢俱中的糟粕,保留優秀的民族文化精髓。

四、歷史上不同地區紅木的分類與基本特徵

《紅木》國家標準將廣義的紅木分為5屬8類33個樹種。除此以外,本章還將重點介紹以廣州珠江三角洲地區、江浙滬地區、以北京為主的華北地區對紅木的習慣性分類,研究紅木的基本特徵與辨識要點。

1.各地對紅木習慣性分類

① 廣州珠江三角洲地區:

民國及民國以前,廣州很少有“紅木”這一名稱,一直叫“酸枝木”。廣州由於對外貿易的得天獨厚,很早就進口大量的酸枝木用於傢俱製造,對於紅木(即酸枝木)的分類也較現實,主要分為五類:

廣州俗稱

中文學名

拉丁文學名

產地

油酸枝

闊葉黃檀

Dalbergia latifolia

印度及南亞

紅酸枝

交趾黃檀

D. cochinchinensis

中南半島

紫酸枝

巴里黃檀

D. bariensis

中南半島

花酸枝

奧氏黃檀

D. oliveri

緬甸

黑酸枝

刀狀黑黃檀

黑黃檀

D. cultrata

D. fusca

東南亞

東南亞

對於酸枝及酸枝傢俱研究比較精深的著作目前有代表性的為蔡易安先生的《清代廣式傢俱》(香港八龍書屋,1993年3月第1版)。蔡先生認為,酸枝木明朝就有從廣州進口,酸枝在明代傢俱中已有應用,“酸枝傢俱”已成為廣東硬木傢俱的通稱。“通常酸枝的顏色以深紅色為佳品,按質量有油脂、青筋、紅脂、白脂之分。油脂質量上乘,開鋸時,鋸末細如粉狀,質地和紫檀相似;白脂質較鬆脆,常用於製作花幾之類次要傢俱。”

廣東的以上兩種分類方法只是叫法不一樣而已,實質上是指狹義的紅木而言。隨著對外交往的不斷髮展及傢俱用材需要量的迅速增加,廣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區對紅木的理解也開始從狹義過渡到廣義,紅木的品種也不僅僅包括酸枝。上世紀90年代,其紅木分類為:

a)真紅木——豆科黃檀屬的酸枝木、降香黃檀及紫檀屬的檀香紫檀、花梨木類的深色心材。

b)類紅木——包括雞翅木、格木。

c)代紅木——包括坤甸和波羅格。

d)非紅木——包括紅豆屬、紅新漆、緬紅漆等硬雜木

一般將B、C、D三類木材排除在紅木以外。

上海及江浙一帶與廣州及北京對紅木認識的差異是比較明顯的。

②以上海為主的江浙滬地區:

上海市技術監督局規定紫檀木、癭木、烏木、雞翅木、酸枝木及產於東南亞的花梨木6種為紅木,其餘則不能稱為紅木。而2000 年1月10日由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的DB32/T368-2000《紅木製品製作工藝質量要求》界定“紅木指紫檀木、烏木、條紋烏木、酸枝木、雞翅木和花梨木的泛稱。”上海及江蘇的地方標準的明顯缺陷為所述名稱均無學名及科屬,也沒有規定其比重、材色、結構,在實踐中很難準確把握。

③ 以北京為主的華北地區:

北京一般將紅木分為老紅木、新紅木。王世襄先生對於老紅木與新紅木的看法是正確的。 實際上新老之分是一種約定俗成,並不一定科學,但很實用。所謂的老紅木實指顏色較深、心材接近紫紅色的黑酸枝與紅酸枝。主要品種有:

中文學名

俗稱

科屬

拉丁文學名

氣幹密度

產地

刀狀黑黃檀

黑酸枝

豆科黃檀屬

Dalbergia cultrata

0.89-1.14

緬甸

黑黃檀

黑酸枝

豆科黃檀屬

D. fusca

1.04-1.20

東南亞、雲南

闊葉黃檀

印度玫瑰木

孟買黑木、老紅木

豆科黃檀屬

D. latifolia

0.82-0.86

印度、印尼爪哇

巴里黃檀

紅酸枝、老紅木

豆科黃檀屬

D. ariensis

1.07-1.09

熱帶亞洲

交趾黃檀

紅酸枝、老紅木

豆科黃檀屬

D. cochinchinensis

1.01-1.09

泰國、越南、柬埔寨

奧氏黃檀

白酸枝、新紅木

豆科黃檀屬

D. oliveri

1.00-1.04

緬甸

清中期以後的紅木傢俱使用稱為老紅木的闊葉黃檀、巴里黃檀、交趾黃檀為多,奧氏黃檀是晚清及民國直至今天仍在大量使用的所謂新紅木,而稱為黑酸枝的刀狀黑黃檀、黑黃檀是極少使用的,在所能見到的古舊紅木傢俱中幾乎未能見到。

2.紅木的基本特徵與辨識

老紅木十分容易與紫檀相混,而所謂的新紅木特別是顏色泛黃者則容易與黃花黎難辨。有條件當然可以拿到木材檢測機構切片檢驗,但多數時候不可能等到檢驗機構的結果出來後再談結論。目前北京權威的木材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只有科、屬及木材大類而沒有具體到那一個種。我們這裡討論的所謂“老紅木”隸豆科黃檀屬,而黃檀屬的樹種有100個,究竟是哪一種呢?產地又是哪兒?檢測報告中沒有。但作為收藏或購買老紅木傢俱的人來說是不能容許的,這涉及到木材種類與材質的判別。當然也與所收藏傢俱的價格及增值潛力的估計有關聯。

① 老紅木

顏色與紋理:材色一般呈深紅色,具深色條紋,木材本色比較一致。如產于越南、老撾的交趾黃檀即多呈紅褐色、深褐色、黑褐色等條紋,而闊葉黃檀則呈深紫褐色或深紫紅色中帶紫色或黑色條紋。不管傢俱的年代有多久遠,其寬窄不一的深色條紋是老紅木不滅的印記。

氣味:一般帶酸醋味,特別是新剖面。

手感:不如紫檀溫潤如玉,但也十分細膩,棕眼細長。

② 新紅木

我們所說的新紅木指產於緬甸、泰國、老撾之奧氏黃檀(Dalbergia oliveri),廣東將其稱為白酸枝,有人也稱黃酸枝、花枝。實際上新紅木也不盡相同,有一種顏色淺紅,從端面看深紫條紋夾雜淺紅色的木材很有規律,一點也不紊亂。此種酸枝一般產自於緬甸。另一種色淡而混雜較多的淡黃色,一般產於緬甸與老撾交界處。王世襄先生認為此種“新紅木顏色赤黃,有花紋,有時頗似黃花梨,現在還大量進口”(《明式傢俱研究》文字卷,第143頁)。此種新紅木確實矇住了許多專家的眼睛,如果仔細觀察其紋理、顏色,特別是手感略糙,與老紅木、黃花黎還是有天壤之別的,這並不難區別。

五、紅木傢俱的嬗變與特有的歷史文化現象

在研究中國古典傢俱的經典著作裡很少涉及到紅木與紅木傢俱,對於其美學價值的評價幾乎沒有善意的,只有政治批評式的貶低與侮辱,認為是殖民主義文化之糟粕,毫無可取之處。另外紅木傢俱從式樣到工藝的嬗變確實也給古典傢俱研究專家留下了口實。也有幾本著作中大量充斥著對紅木傢俱的論述與圖片,但多數為近期新仿或革新的不倫不類的現代傢俱,更有甚者將紅木傢俱與地板揉在一起成書,而對於紅木的界定十分含混,有關紅木傢俱的美學價值幾乎不見文章而主要探討其實用性。值得欣慰與令人尊敬的是,馬未都先生、張德祥先生非常理性地對紅木傢俱的產生、發展、工藝及美學價值均做過十分科學、精準的論述與研究,有開啟未來之意義。

紅木傢俱之所以從一出現直至今天,盛極而不衰,是有其合乎邏輯的生存理由的。據故宮網上公開資料,故宮藏品1052653件,其中傢俱近萬件,明代傢俱300餘件,東洋與西洋傢俱近500件。故宮研究傢俱的專家胡德生介紹,故宮中所存傢俱中,紅木佔20%多一點,即2000多件。如果按木材的種類計,紅木應該排在第一位的。故從歷史的角度或美學價值的評判,紅木傢俱的地位與分量在中國傢俱史中是不能忽略或抹去的。

第一,紅木的顏色吉祥富貴,符合一般中國人的審美價值觀。紅木的顏色最接近宮廷所用的紫檀,褐紅、紫紅、深紫紅色,有的時間長了近黑紅色,徑切的細密直紋的老紅木與紫檀幾乎難以分辨,故宮和頤和園有一些紫檀傢俱並非紫檀,有的是將紫檀與老紅木摻在一起做的,有的全部為老紅木。深紅色、紫紅色,除了高貴、沉穆外,也給人一種神秘、敬畏的感覺。故在山西、河北以及江南有身份的大戶人家滿堂紅木傢俱,所呈現的氣氛完全讓進屋的人有一種莊重、肅然起敬的感覺,在某種程度上,自然地產生某種看得見的威懾力。

很多富有的人會用錢去買官爵。在遠離權利角鬥中心的城市也即故土置地建房,除了光宗耀祖,也顯示自己的地位顯赫、財富充盈而與眾迥異。可以從外面看得見的建築只是一種顯露心跡的形式,而室內的陳設才是靈魂的昭示。紫檀、黃花黎並不是因其價值高昂而未能成批地為這一階層所擁有,主要是資源稀缺所致。十多年前,我們仍能從山西、河北甚至河南找到宮廷式樣的紫檀、黃花黎傢俱。這些高貴、稀有,象徵地位、財富而動人心魄的奢侈品點綴於深宅大院。但多數為色澤深重、手感溫潤的老紅木傢俱。北方榆木傢俱、柏木傢俱、楸木傢俱也佔有較大份額。江南則以櫸木傢俱、柞榛木傢俱、梓木傢俱及其它硬雜木傢俱所佔比例大一些。

第二,紅木傢俱的式樣呈多樣化也是其流行至今的主要原因。馬未都先生認為:“紅木傢俱的出現是在中國古代傢俱的黃金時代之後,它已沒有辦法象紫檀傢俱那樣追求宮廷模式,也沒有辦法沿襲黃花黎傢俱文人化傾向的老路……。多年來,我們試圖找到明式風範的紅木傢俱,但幾乎毫無收穫,似乎製做黃花黎傢俱的工匠與製做紅木傢俱的工匠沒有師承關係。紅木傢俱中,純粹明式的應該說沒有,接近明式的偶有出現,但也能看出清式手法”

實際上,清早期或更早已有紅木傢俱的出現,只不過不為人重視,其數量也遠不如紫檀、黃花黎及櫸木、鐵力、榆木傢俱。“乾隆以前絕對不可能有紅木傢俱”的論述也是有些武斷的。我們也同時不得不承認紅木傢俱是從清中期以後才開始大量出現的,它的橫空出世並不是偶然的。其式樣與工藝的傳承絕對不可能與明朝及前清絕緣。

繪畫、書法、詩詞、散文、戲曲及其它藝術形式在明中期以前就已牢固確立。傢俱的基本形式與結構在宋朝的繪畫中可以明顯地看到,與我們今天看到的明式傢俱是沒有太多區別的。並不是明末才創造的明式傢俱,只不過我們所能見到的優秀傳統傢俱大多為明末及前清所制的緣由。木質傢俱的保存是極為困難的,它除了木質傢俱本身的材料問題外,它不間斷地被使用、移動或買賣而拆卸、長途轉運及不科學的保存方法,也是我們難以見到明中期以前或更早的傢俱的原因。

另外,由於中國歷史上經歷過極為漫長的封建社會,互相封閉隔絕,信息交流困難,這也使得藝術形式得以原汁原味的保留下來而很少變種、變樣,如儺戲、信天游。傢俱的式樣也是同樣的道理。簡潔流暢的明式傢俱過渡到重裝飾的清式傢俱,其過程不是急變,而是漸進的。即使這樣,明式傢俱也並未從紅木及紅木傢俱大量出現後而從傢俱的歷史舞臺中消逝,可以說明式與清式並行,只不過是清中期以後,明式所佔比重大不如以前。清式傢俱最顯著的、可找到明證的除了紫檀外,耀眼的的就是紅木了。有時紅木傢俱似乎成了清式傢俱的代名詞。從某種意義上說,紅木名副其實地充當了明式傢俱向清式傢俱過渡或轉變的載體。

清中期的紅木傢俱最初一直很忠實地承接明式傢俱的所有象徵性的符號,並沒有過多的革新。由於紫檀、黃花黎原料來源減少,僅供宮廷使用也難以滿足要求。其它地方更是難得一見。紅木的粉墨登場也就成為必然。紅木除了色澤、密度(一般沉於水,有的比重超過紫檀木)、紋理近似於紫檀外,其價格大大低於紫檀、黃花黎。紅木的價格一般僅為紫檀木的十分之一左右,且產地分佈較廣,東南亞、南壓、非洲及南美洲均有大量出產,而不像紫檀僅產於印度南部狹窄的熱帶雨林,黃花黎也僅限於海南島“不服王化”的苗黎高山。紅木供給量大,大徑材易得,價格相對低廉,這樣不僅水路通暢的廣東、福建及江浙滬地區能夠輕而易舉地得到大量的上等紅木,而且內陸的山西、河北、河南,甚至於陝西、四川目前仍可以看到兩百多年前的紅木傢俱及其它紅木小件。這樣紅木傢俱的式樣也就不限於宮廷的所謂明式或清式了,主要根據當地的傳統傢俱式樣進行製做。到過京城或大城市的官員、文人或商人,如山西的銀行家、商人還是過多地追求宮廷式樣,也有的將廣州或上海的有西洋符號的傢俱移植到晉作傢俱上。

另外,紅木傢俱的式樣也越來越講究實用性。流傳至今的仍可以使用的大量紅木餐桌、餐椅、書櫃、條案以及可以隨意移動的椅凳就是明證。

這樣,紅木傢俱的式樣與傳統的明式漸行漸遠,呈地方化、平民化、多姿多彩,為達官貴人及一般有身份而又富裕的階層所接受。

第三,紅木傢俱的做工,由於紅木供給量充裕的原因及式樣已不受傳統軌制的約束而不可能象紫檀、黃花黎傢俱那樣費盡心思、不計工本地精心製做。另外紅木的材質也遠不如紫檀、黃花黎。如紫檀木木材結構甚細至細,平均管孔弦向直徑不大如160μm。黃花黎平均管孔弦向直徑不大於120μm,而紅木中的黑酸枝木類木材結構細至甚細,平均管孔弦向直徑不大於200μm,紅酸枝木類木材也是如此。如果採用紫檀、黃花黎傢俱製作的工藝來製做紅木傢俱,一是工藝效果達不到紫檀、黃花黎傢俱水平,二是極大地增加了紅木傢俱的製做成本。這對於地方的文人雅仕,銀行家或商人來說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情。故多數紅木傢俱的做工均保持不偏不倚、不上不下的水平,各個階層均可以接受。至於晚清、民國以及今天的一些紅木傢俱,多數粗製濫造,用機器成批製做,電腦雕刻、打磨,毫無個性,人性化的色彩幾乎不見蹤影。

紅木傢俱的嬗變除了令人驚訝與極不愉快的一方面外,很多文人及有思想、有良心的工匠也一直抱有傳統的、美好的理想,將紅木特有的色澤、紋理、造型、工藝、感覺通過具體的器物表現出個人的追求與思考,充分利用地域文化的個性與優勢,製作了大量的可以傳世的精品。“專家們今天以紫檀、黃花梨傢俱為本,鄙視紅木傢俱,儘管這樣,仍無法把紅木傢俱的輝煌成就從歷史的長河中抹去”。

也可能是歷史的巧合,紅木及紅木傢俱在清中期橫空出世、大行其道之時,而當時的英國也正是“紅木時代”的初漲期。到了1720年,在R. Burlington爵士(1695-1753,英國建築學家,文學、藝術的保護者)的大力支持下,建築學家威廉·肯特(1686-1748)極富想象力地創新發展了Lnigo Tones(1573-1652,英國建築學家、舞臺藝術家)引進的“帕拉迪奧”古典樣式,使英國的傢俱設計產生了革命性的變化。1720年,英國傢俱所用的法國胡桃木由於水災幾乎絕跡,英國政府急忙廢除了從國外進口紅木的關稅,從西印度群島大量輸入紅木而取代以往流行的胡桃木。紅木作為一種傢俱材料,其流行期是從1720年到1770年左右。故傢俱史研究專家珀西·麥科伊德把這一時期稱之為“紅木時代”。中國的傢俱史研究專家一般按“式”或“流派”、“地域”來區分傢俱的式樣,而沒有“黃花梨時代”、“紫檀時代”或“紅木時代”。實際上一種木材用於傢俱或內簷裝飾是有其歷史文化因素或經濟因素的,絕對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現象。

明末的大學問家、大玩家、美食家張岱幾代人好吃、善吃,“家常宴會,但留意烹飪,皰廚之精,遂甲江左”(張岱·《陶庵夢憶》·卷八)。其祖父張汝霖著《饔史》四卷,專講吃,其精其細,史無前例。而張岱則有過之而無不及,“極好繁華,好精舍,好養婢,好孌童,好鮮衣,好美食,好駿馬,好華燈,好煙火,好梨園,好古董,好花鳥”(張岱·《琅嬛文集》第199頁,嶽麓書社,1985年出版)。張岱在如此廣泛的愛好中,其核心是“精”與“美”的東西,他不僅寫出了好吃、好看、有趣的美食名著《老饕集》,而且給後人留下了包羅萬象、百科全書式的《夜行船》,後人稱之為“奇書”。

故,無論事或物,追求到了極致、完善,也必然是至美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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