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養老不養蘇大強這樣的父親,法律答應嗎?

初夏的彩虹


隨著電視劇《都挺好》的火熱播出,劇中的蘇大強被很多人批評為自私,小氣,只顧著自己養老的父親。有很多網友都表示不應該對蘇大強那樣的父親太好,但是《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而且婚姻法裡還附加了一條,即使父母沒有撫養子女的能力,子女獨立後也必須贍養父母,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所以無論父母怎麼樣,只要你是他親生的,在法律上你都是必須要贍養他們的。畢竟他們生了你,血濃於水。但是這不代表你必須犧牲自己去滿足他們各種自私的願望,就像父母愛護孩子不代表非要給他買下整個玩具店一樣。對於父母的贍養也主要在感恩,“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家貧無孝子”。所以對於父母過分的贍養要求,是可以適當調整的。
其實電視劇中的蘇大強不管多麼可狠,其實大家還應該看到另外一面,那就是子女對他的容忍。為什麼子女願意容忍?當然是因為那一份親情,這和明文的法律無關。中國向來是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進行治國,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人性誠然都是自私的,父母再不對,子女也應當盡到自己的義務。不能因為一時憤慨就做出不理性的事情,不贍養父母,違背道德也違反法律。一家人,還是應該多一份理解和包容。


創新派看社會


肯定不答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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