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說一年內不能做二件大事有什麼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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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說一年內,不能做兩件大事,桂農通認為,還是說得很有道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籌辦大事的時間精力有限。農村人眼裡,真正能稱得上大事的,無非就是小孩結婚、新建房子,或是其他的紅白事。白事就不用說了,來了就沒法躲過去只能辦。其他的大事要想辦好,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精力來籌辦。

在我們廣西,農村人一年四季幾乎都要下地幹活,為了生計一年四季總要忙個不停,精力始終是有限的。有些大事籌備起來,往往就要一兩個月去準備。

比如說,最常見的農村人結婚,要準備禮金,要一家一家親戚的去上門邀請,為了省錢要提前養好豬養好雞鴨,上次要種好一定數量的蔬菜。如果一年辦兩三件大事,如何能忙得過來?

二是需要花費的錢財有限。以上所說的農村大事,要哪一件不是要花一筆不菲的費用?結婚要送禮金,要吃要喝,要添置新婚傢俱等。如果是新建房子,各種建築材料,加上人工,得花多少錢?

一個農村普通家庭,能夠5年10年攢錢起來辦成一件大事就很不錯了。如果一年硬要辦兩件大事,又哪裡能應付得了那些鉅額的開支?

我們老家農村的結婚大事,有的家庭就是東湊西湊,甚至還要東借西借才能攢夠錢,有的還因此要窮上幾年才能還清借款呢。如果再一年辦兩年大事,那不得窮上半輩子?

三是事與事互相沖淡或衝突。如果兩件大事都是喜事,那就會互相沖淡,而且籌備起來會有交叉重疊。如果分別是喜事、白事,去世死人的白事在前面辦,後面的喜事就不能再辦了。

因為,農村的風俗習慣是,有了人過世後,必須要守孝一段時間,有的是一年,也有的是兩年三年,守孝期一律不準辦喜事,以免對死者的不敬。

就是同一宗族大門內的旁親家有人去世了,整個宗族的人都要守孝,如果比較親的族人,過春節都不能貼紅春聯,何況是辦喜事?

這雖然不算是什麼依據,但這些流傳下來約定俗成的習慣,一般人是犯不著去冒犯的。


桂農通


其實我感覺一年之內不能做兩件大事是沒有什麼依據的,主要是在農村比較相信一些農村俗語。就像這個在農村不能一年之內辦兩件大事主要是因為農村有這麼一句話那就是“福不雙至,禍不單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對於一個家庭或者一個人來,如果有什麼喜事那麼就只會有一樁,如果是有什麼禍事往往是接二連三的發生。所以如果一個家庭把兩樁喜事放在一年之內,那麼這兩件喜事的其中一件一定會出現什麼差錯,最後喜事變成禍事。


雖然這句話沒有什麼依據,但是在我們農村目前仍然有人對這句話深信不疑。比如去年我叔叔家的大女兒二月份結婚了,二女兒在三月份的時候找到一個男朋友,兩個人一見鍾情,就打算著趁臘月的時候親戚朋友都在家熱熱鬧鬧的結婚,可是嬸嬸就是死活不同意,說是不能在一年之內嫁兩個女兒,不然會有一個婚姻會不幸福的,最後因為嬸嬸在中間阻攔,兩個人的婚事放到了來年的正月才進行的。

其實我感覺這種說法是沒有任何的依據的,主要是農村人受封建思想影響比較深,所以會在這方面多少有點介意,而且古代成語也並不是只有那一個“福不雙至,禍不單行”,還有“雙喜臨門”以及“好事成雙”等詞彙,如果福不雙至有什麼依據的話,那麼後面這兩個成語又如何解釋?



我想以前一家不能出兩件大事也可能是因為以前家裡資金有限,如果一年折騰兩件大事會花費好多的錢,一年之內拿不出這麼多錢,只能一年辦一件,等到來年掙到錢以後再接著辦第二件大事。而對於現在如果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這種大好事肯定是越多越好,多多益善。


農業經濟第一線


我個人覺得這要看是什麼事情,如果說是一年之內辦兩件喜事的話,那就沒有什麼可忌諱的,但是如果是喜事跟白事在一起的話,那麼可能喜事就會因為白色而往後延了,因為這個在很多農村地區都有這個講究,一般如果發生了白事,那麼原本定下來的喜事,就要延續到下一年才能去籌辦,不能在同一年裡面辦。


當然在以前農村經濟相對比較落後的情況下,一般喜事也可能不會在同一年去籌辦,因為在以前辦喜事,對於普通的農民家庭來說也是需要一大筆錢的,而且在十幾年前農村辦喜事,就算隨禮,錢也會很少,一家人可能就給一二十塊錢禮錢,然後一家人一起去吃酒席。所以在以前農村辦酒席的話一般都是虧的,所以很多的農村人,像一般的生日都不敢過,因為一旦辦喜事可能還得自己去貼錢。

我們平常所說的喜事無非就是,結婚,生子,建房子等等。一般白色跟喜事發生衝突的情況都是和結婚有關,因為農村人一般結婚都會先訂婚,然後再結婚,訂婚之後,然後再選定合適的日子結婚。但是如果當年已經選擇老日期進行婚禮,而中間又出現了白色的話,就是有親人去世這種情況,尤其是長輩去世,那麼一般這種喜事就不可以當年就辦,一定要往後延一年才行。



這個習俗是在以前是非常注重的,因為畢竟家裡發生白事的話,為了表達對死者的尊重,一般都不會選擇當年在辦喜事。否則會認為這麼做是不吉利的,所以農村人一般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都是比較尊重習俗的,如果家裡有白色的話,當年就不會在操辦喜事,不管是什麼事都會往後拖延一年。

即使是現在農村很多家庭也是非常的注重這個的,但是可能對於年輕人來說,對於這些習俗都不太講究,就比如在一些已經在城市裡面生活的人,他們可能就不會去在乎這些,都會根據自己的意願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尤其是現在大家的經濟條件都好了,如果是喜事的話,一年辦多少次大家都會比較樂意,畢竟是喜事會帶來好的運氣。而且現在辦實事,也不會虧錢,基本上操辦喜事收的禮錢都會賺一些,現在普通朋友結婚,送彩禮都是至少在500元左右,而且往往都是遇到兩個人來赴宴,所以大家都比較願意辦喜事。


少三番


農村說一年內不能做兩件大事?我們農村沒有這一說法,純虛空穴來風,子虛烏有,偽命題。此說法的依據是你捕風捉影,臆想杜撰。

有大事,別說兩件,就是三件、四件也要做,並且還要做好。事不論大小,不論多少,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該辦就得辦!

來,你給我解釋一下諸如“好事連連”、“好事成雙”、“雙喜臨門”、“福如雙至”這些成語的意思是什麼?是一年內不能做兩件大事的意思嗎?別臆想了!



秀峰觀世界


對我來說,每天每一件事我都認真對待,認真完成。

對我來說,每天的每件事都是大事,只有這樣,才能無愧於心。

對我來說,每天的每件事必須保證及時完成,今日事今日畢,防止拖沓,把每件事都看作大事!!


又颳大風


沒有依據,都是迷信和傳統觀念使然,不能在一年裡辦兩件大事,出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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