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區: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6日訊(特約通訊員 曹慧慧)

今年以來,云溪區紀委監委立足職責定位,自覺扛起政治責任,緊緊圍繞“攻案件”這一工作重點,擴線深挖細查問題,著力做好“盯、準、狠、嚴”四字文章,嚴打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均設立信訪舉報受理室,公佈信訪舉報電話,並利用扶貧走訪、日常監督檢查、線索初核等多種形式,深入村(社區),進行隨機抽查,收集線索,瞭解情況。固定3人聯繫區公安分局,對公安機關偵辦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全程監督,擴線深挖背後“保護傘”和腐敗份子。

加強與區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溝通聯繫,統一口徑,精準統計定性涉黑涉惡案件,對專項鬥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嚴厲懲腐打傘,切斷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利益勾連。

加強與政法部門的協調合作,對十八大以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中涉及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實行優先審批、優先辦理、優先使用留置措施“三個優先”,窮追猛打絕不放過。對省市掃黑辦轉辦的2起信訪件,認真核實調查,及時回覆。重點查處路口派出所民警李某“為涉毒人員‘說情打招呼’充當‘保護傘’”的問題線索,立案1起,涉案3人。2018年6月,在調查云溪街道洗馬塘社區原支部書記楊某嚴重違紀案中,發現強攬工程建設業務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到區公安分局,目前該案正在起訴中。

對查處涉黑涉惡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實行聯片包案制。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注重查處因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等形式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責任落實不力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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