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鄰居偷了我家院子裡種的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中毒上門索賠,該賠償嗎?

花匠小美


這又是一個行為不檢點的人小偷小摸的給自己帶來了傷害。這就是大家對小偷的這個行為受到懲罰,大快人心。你說鄰居家種的水仙花兒,你怎麼能去偷人家的呢?偷人家的結果是,把這水仙花無知的當成韭菜回去包成了餃子,結果全家中毒,中毒以後還厚著臉皮上人家去管人家要損失費。



這種人也真的是厚顏無恥之極,我覺得不把他轟出去,難解我們心頭之恨,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一定要選擇報警。雖然是鄰里親情,但是你不應該行為不端正,偷拿人家的東西是一個很不道德的行為,而且你把人家種的水仙,好好的花草,讓你給哥回去當做酒菜,你這種無知的人也只能受到這種懲罰。至於所造成的後果,完全應該你自己來承擔,我對於那些愛小偷小摸,偷鄰居家東西的人真的是很憤恨。
我記得我家的樓道就有這麼一些人大家放的土豆,白菜什麼的蔬菜,經常就有一些行為不端正的人,經常去偷人家的東西。有的時候讓人家看見真的是尷尬不已,你想想這麼歲數大的人還去偷人家的東西,真的是羞臊。所以我說對於這樣的人產生這樣的後果,我們不能憐憫我們也不能容忍追她們,我們也不能賠錢退讓一步,只能是讓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對他們這種人也必須要這樣做不然他下回還會偷你的東西,侵犯你的財產。


伊春美食美客


農村鄰居偷了我家院子裡種的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中毒上門索賠,該賠償嗎?

有句歇後語叫“水仙不開花,裝蒜”。看來水仙不開花時候,在外觀上和蒜苗差不多。如果是比較細的品種,真的和韭菜難以分辨。農村中也確實有“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女人,誤把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餡的,也有,林子大了什麼稀罕鳥都有。


看過豫劇《朝陽溝》的都知道,裡面的城裡姑娘剛下放到農村,也把麥苗當成韭菜的,好大的一片綠油油的韭菜田啊。那麼,對於農村鄰居偷你家院子裡的水仙花包餃子吃,也是可以預見的,後果就是吃了食物中毒。這種新聞很多,比如女子錯把水仙當做大蒜來吃中毒入院,老太太割了我家水仙給孫子吃造成食物中毒等,非常的多。

水仙花可以說是渾身是毒,是可以遠觀而不可褻玩也的花草品種。你家鄰居偷偷地割了你家水仙花做餃子吃,中毒後肯定是嘔吐不休,雙手發麻,肚子疼痛難忍的,然後就要去醫院洗胃然後住院打點滴。那麼鄰居的損失可謂很大,現在住院看病的費用那麼高貴,她是不會忍氣吞聲罷休的,肯定會找你算賬要錢。

回到話題中來,農村鄰居偷了我家院子裡種的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中毒上門索賠,該賠償嗎?我的說法是,該賠償的,雖然你有一百個不願意心裡大喊冤枉。但事實就這麼的寒氣逼人。因為鄰居是吃了你家的水仙花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的,你不賠償誰來賠償的呢?是不是有惡人先告狀反咬一口的感覺?就是這種感覺對吧。

要不要賠錢給鄰居?要賠償多少?回答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天人交戰的內心矛盾。因為不能賠償偷水仙花的鄰居是我的真實想法,但很現實的說,你不賠償也不行,在法律上也有讓你屈服的條文規定,而且也有以前的判例作為參考。我們可以看看2016年的一個類似的案例,就是老太太偷了鄰居的水仙花導致孫子中毒的案例。

可以通過判例知道一點的是,水仙花的主人確實也賠錢給偷吃水仙花的人了,但說辭是出於人道主義援助的賠償部分醫藥費,然後還要在水仙花盆子上掛上警示牌,註明這些花草不能吃有毒。那麼這裡適用的就是水仙花主人無過錯的公平賠償原則,是出於人道主義援助。

但是也有法學專家指出,鄰居進入水仙花主人家中偷竊,屬於侵犯了主人家的財產權益的盜竊行為,是違法行為。因此水仙花主人沒有過錯,不該負責賠償醫藥費。但是根據現在的農村現狀來看,多少還是要賠償錢的,道德的底線要靠法律來維護,而維護鄰里之間和睦相處,也是社會穩定的重心。

因此,你若強勢,可以不賠償,你若息事寧人,多少賠償一部分。水仙花這是有毒的花草,又不是主人故意為了防止偷竊而在花草上噴打劇毒農藥。


農村老俗話


問:在農村,鄰居偷了本人種在院子裡的水仙花,當成韭菜包餃子吃後中毒了,上門索賠,合理嗎?

偷菜時高興,而中毒了就說是弱勢群體,那需不需要給予人道主義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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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把水仙花當韭菜?刺楸總感覺有點不靠譜,畢竟水仙花和韭菜有很大區別。那這個問題會不會是專門黑農村人呢?

一、農民真的分不清水仙與韭菜嗎?

水仙花和韭菜不屬於一個科的植物,在外形上水仙花更接近於蒜。刺楸先介紹一下三者的最基本心信息。

1、水仙花。水仙花屬於石蒜科石蒜屬植物,具有球狀的鱗莖,葉子寬8至15㎜。鱗莖和葉片的液汁中含有多種有毒的生物鹼,即便是農民家裡的牛羊等大型牲畜誤食,也會出現瞳孔放大、痙攣等中毒症狀,更不用說人了。

2、韭菜。韭菜中文學名為「韭」,為百合科蔥屬植物,其圓株狀的鱗莖表現為簇生,即多個鱗莖像蔥的鱗莖那樣聚合在一起,鱗莖上有較多根鬚,葉子1.5至8㎜寬。

3、蒜苗。蒜苗與韭菜同科同屬,條形的葉寬2.5㎝左右。多個瓣狀小鱗莖緊密地聚合成一個球狀的鱗莖(獨蒜除外),鱗莖外面被數層膜質外皮包裹著。

從基本性狀可知,水仙花的葉子較韭菜的寬一些,其土裡的鱗莖則和韭菜相差較大,而與蒜更接近些。


小結:城裡人沒見過地裡面生長的韭菜和水仙的不少,會把麥苗和水仙當成韭菜的確實大有人在,而農村人就是種韭菜的,種一次可多年生長,能把水仙當韭菜的除非是傻子。所以刺楸認為,提問者故意貼上「農村」的標籤只為製造噱頭。

二、如果真發生鄰居當成韭菜而偷摘食用中毒,本人該賠償嗎?

在農村,心底真正壞的人不多,但愛佔小便宜、損人利己的人也少數。因禽畜糟蹋莊稼而導致鄰居間矛盾的不在少數,像上個月(2月底),河北就發生過拌農藥的玉米粒導致別家羊群誤食致死的事情。

另外,大多數人都對村裡各家人的秉性、脾氣了解。有些人甚至故意在自己的院子裡丟帶藥的骨頭,就等著別家的惡犬來吃。而有的則在地裡撒藥,說是防耗子,實則專門等別家的雞群來食。如果不賠,別家不明不白就死了牲畜,鄰居之間的口舌在所難免。



這些都沒影響到人的身體健康,而如果發生了偷摘水仙當韭菜而中毒了,該不該賠?

刺楸認為,這個故事沒時間地點人物,疑似虛構,沒有討論價值。如果搬出主家沒有貼出「有毒,危險」的警示就要負責,另外所謂中毒就是弱勢群體,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就要負責(給錢),實會助長惡人的氣焰。


以上就是刺楸對「農村鄰居偷水仙花當韭菜吃,中毒上門索賠」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不錯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我個人認為你鄰居贏這個官司是很難的。因為無法證明鄰居是吃了你的水仙花中毒死亡的,

法院講的是證據:誰主張,誰舉證。所以鄰居必須有證據證明是偷了你家的水仙花做餃子中毒的,適好只毒死一人也說不過去,再說是偷來的東西中毒死亡,法院在公平及公理上不會支持這樣子的破壞法律及社會公平的判決。

鄰居家屬告你讓你賠錢,必須得有效的舉證出有效的證據:

1、鄰居偷你家的水仙花回去做餃子。問題來了,他們沒有證據證明拿回家的水仙花一定是你的水仙花,你也不知道這回事?

2、水仙花有劇毒,能夠致人死亡。不是鄰居說人死了就是水仙花中毒死的,而且一鍋餃子只中毒一個人不合常理,這必須得有法醫化驗鑑定,不是說他認為有毒就是有毒的。

3、就算是誤食水仙花中毒死亡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導致死亡的。這就是說他的死亡與你的水仙花是有因果關係。水仙花有毒,但是並不一定能夠毒死人,鄰居是因為心臟病突發而死亡的,那麼他的死亡與你都沒有任何關係了。

4、就算水仙花有毒,那麼造成小偷偷食死亡的。你沒有過錯,也不會承擔責任的。

所以,如果說鄰居家屬舉證不出來上述證據,那麼他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也就是說,他可能就打不贏這個官司。你反過來可以說他是訛人。

鄰居都有重大過錯誤食死亡,索賠十幾萬元,顯然是過多了,可以在道義上賠個1元錢安慰一下。


農村哥牛不啦



張永科38


這個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吧。

種植水仙花,合法,

偷盜水仙花,違法,

水仙花當韭菜吃,中毒,要求賠償。

這樣的邏輯,就是不涉及任何法律知識,作為道德觀念正常的我們,都應該無法接受吧!

我想,對方要求索賠的依據是什麼?

你不種植水仙花,我就不會偷,就不會吃,就不會中毒?

你種的是水仙花,沒有立個告示牌,導致別人以為是韭菜?

水仙花有毒不能食用,沒有立牌警示?

好像想不出來了,大家還有什麼可以作為藉口的嗎?所以,你種植水仙花與中毒存在因果關係,而且又有這麼多的過錯,所以要賠賠賠。

有時候,很多荒誕不堪的事情都提起訴訟。訴權與濫用訴權的關係如何處理?若是對於存在明顯濫用訴權的行為,按照現在法律規定,對於這樣的行為僅僅只是承擔訴訟成本之外,而作為被告還需要花費大量世間,精力,金錢去應訴答辯,所以對於明顯濫用訴權的行為進行適當處罰,有利於促進當事人選擇恰當的維權方式,保護善良風俗!


葉律師


農村鄰居偷了我家院子裡種的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中毒上門索賠,該賠償嗎?

自家種的東西被偷了,被誤成韭菜做餃子吃而中毒,主人無過錯卻被要求賠償,這無論從哪方面看來都是不合情理的。

首先,鄰居的做法屬於竊取他人財產、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鄰居因個人因素把水仙花當成韭菜做餃子誤吃,主人也並不知道自家種的觀賞性的水仙花被小偷偷去當拌料用,為此,於情於理都應該是小偷負全責。

倘若鄰居偷的不是水仙花,而是具有極高要用價值的藥材,因自身原因誤用導致中毒,在這種情況下,主人被要求賠償不僅自身財產受到了損失,而且還要為鄰居的行為後果負責人,這合情理嗎?倘若合理,那是不是可以利用這個漏洞來斂財?在銀行搶劫逃跑的過程中意外摔傷而向銀行索賠?顯然,這無理要求是不能答應的。

其次,有誰會特意的在自己養的水仙花旁樹立一塊“此乃水仙花,請勿偷取,食用有毒”這樣的警示牌呢?

水仙花是觀賞性的植物,而非使用性的植物,鄰居事先沒有向主人瞭解,加之自身常識又不足,誤食而導致中毒,這是鄰居咎由自取的。主人並沒有故意設置陷阱引誘鄰居來盜取,因此主人沒有過錯,賠償是不合情理的。
個人覺得,鄰居上門索賠完全是惡人先告狀,如果鄰居死纏爛打要求賠償,主人應該選擇報警,採取法律手段來制服這種無賴。畢竟從法律層面上講,主人事先並無過錯,所以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來解決此問題。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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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首先質疑這個問題的真實性,而且還非得加上“農村”二字,不知道是為了貼標籤還是為黑而黑。

以前媒體的確報道過一個老太偷割鄰居家水仙當韭菜包餃子結果導致孩子中毒的故事,那個熱點後來還引發一些媒體請來法學專家討論,可是,自始至終都沒有“時間、地點、人物”三要素,來源也僅是網絡消息,這令很多人懷疑是假新聞。就像前一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小偷雨天偷電瓶車被電死,家屬索賠20萬的”假新聞一樣,當初只是一個假想問題,結果被某些自媒體添油加醋,最終一些官方媒體也報道了,要不是武漢法院闢謠,網絡上還會繼續熱炒這樣一個充滿爭議的“假新聞”。

回到問題,這很大概率也是一個追逐流量的人為炮製問題,還自作聰明地加上了“農村”二字。也正是加上了這兩個字,讓這個問題更加經不起推敲。

1,正常的農村人能分不清水仙和韭菜嗎?無論是外形還是氣味,兩者都有很大差異,要非得說正常智力的成年農村人認不清水仙和韭菜,這種事情發生在農村的概率可以說無限接近於零。

2,農村人真不缺韭菜,到處都是土地,隨便在院內院外找個地方就能種上一些小蔥韭菜等供日常做飯使用,誰會為了這些去鄰居家裡偷?估計出問題的人並不是真正生活在農村的,所以才會脫離實際。

3,農村人鄰里之間互相贈送當季蔬菜很正常,一來是人和人之間沒那麼計較,二來是很多東西種出來自己也吃不完,吃點地裡剛剛長出的蔬菜再正常不過了,沒人會為了一把韭菜專門到別人的院裡去“偷”。即便去,也會光明正大地“討要”。正常對話如下:

甲:“在家呢,我今天吃餃子,要你點兒韭菜嚐嚐。”

乙:“自己挑,自己摘,吃點韭菜還用打招呼啊,多見外!”

退一萬步講,這個問題成立,非得說法律問題的話,那就是未經他人同意私自偷割“水仙”的人有責任,一方面屬於私自侵入他人住宅,另一方面屬於偷盜他人財物。至於誤把“水仙”當韭菜吃了中毒的行為,我們有理由懷疑涉嫌碰瓷訛詐。

最後,希望這類憑空臆想的問題少一點,最好不要再有,這種沒事挑事引發爭議的行為不可取。



夜雨如書


不承擔任何責任。相反,應當是鄰居賠償你的財產損失。

這起案件屬於侵權糾紛。鄰居向你索賠,基於的理由是吃了你家的水仙花中毒。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權責任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件(注意:必須是同時具備!缺一不可!)一是被侵權人受到損害(本案裡,你的鄰居中毒,符合這個要件);二是侵權人有過錯(本案中,你在自己家院子裡種植水仙花,不可能遇見到被鄰居偷竊,也沒有責任提醒他或者採取任何措施避免被偷,因此你沒有過錯,不符合這個要件);三是侵權人的過錯與被侵權人受到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因為你沒有過錯,因此按照法律規定,不承擔賠償責任。相反,鄰居偷竊你的水仙花,造成你的財產損失,應當對你進行賠償。


weiw2000


農村鄰居偷了我家院子裡種的水仙花當做韭菜做餃子,中毒上門索賠,該賠償嗎?



對於這個問題題主提出的問題存很多疑點,似乎在有意埋汰農村人,總是拿著農村人說話開玩笑,似乎農村人笨,農村人的,農村人傻,確實讓人有點感覺都不舒服。下面簡單的分析一下此問題的幾個疑點:

疑點一:韭菜屬於農作物,也是菜園裡經常種植的一種蔬菜,就味道特別濃厚。農村人難道不認識韭菜?可以說南方人、北方人都種植韭菜,不認識韭菜的寥寥無幾。

疑點二:既然是鄰居,那就有可能經常走動串門,難道鄰居家不知道自家種的是水仙花,而不是韭菜?為什麼鄰居家只偷水仙花?水仙花正旺的時候,菜園裡的韭菜應該是非常多的了,鄰居家可以到別人的菜園子偷更方便。

疑點三:怎麼能證明鄰居家吃的水仙花是偷了自己的水仙花呢?難道有監控設備?法律講究的是誰起訴,誰舉證。

疑點四:既然鄰居家是把水仙花當韭菜吃的,水仙花的味道比韭菜差很遠,至少鄰居家已經吃過韭菜,所以不可能會多吃導致中毒。

從以上這一點可以看出,對於這個問題的確是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可以說是一個假設的問題,也就是沒話撈話說。假設存在這類問題,當然城市裡的人有一些的確回到農村會發生“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現象!有時到農村旅遊,走在麥田裡大聲的呼喊:這麼多的韭菜呀。讓農村人感覺得莫名其妙,可是對於城裡人的確沒有到過農村也可以理解的,畢竟學的都是書本上的知識。



有一句歇後語:“水仙花不開,裝蒜”,這就說明了水仙花的葉子比較寬大,像大蒜的葉子一樣,其實水仙花的外形與韭菜是有很大區別的。水仙花是有毒的,誤食會導致腹瀉,一旦吃多了,必須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這樣就花去很高的醫藥費。因為只要再如醫院看病的,程序相當複雜,一圈下來病還沒有看,花掉一兩千元的檢查費,然後才接著進行治療,小毛病要幾天的時間,大病必須住院。

鄰居家誤食了水仙花中毒,花去了高額的醫藥費,所以會找鄰居家索要醫藥費。這一點似乎確實顯得很不要臉,從道德上來說也是譴責的。從普通人的意識當中,從偷了鄰居家的水仙花當了韭菜吃,中毒活該。

但從律師詭辯的法律方面來說,人家是還要陪因為鄰居偷了自己的水仙花,誤食以後中毒的醫藥費。於情於理不合,但經過律師的辯護,陪伴符合法律條文,鄰居家陪要醫藥費似乎順理成章。說什麼鄰居家沒有告知水仙花有毒,而且沒有貼上標籤引起的後果,出於人道主義的救助,給予一定的賠償。這的確打臉了。

其實這種類似的案例是有的,早在2016年就已經出現過祖孫倆誤食了水仙花,然後被賠償的案例。儘管法律判這對祖孫二人犯有入室盜竊的違法行為,可是出於人道的救助,鄰居還是負有一定的經濟責任賠償。這似乎助長了小偷的囂張的氣焰,鄰居確被打臉了,如果想快速的息事寧人,只有把錢賠上。以下有關專家的解釋:


總之,對於題主提的這個問題,鄰居家偷了自己的水仙花當作韭菜誤食導致中毒,上門索要醫藥費的問題,產生的後果不是太大,於情於理可以拒絕不給,是活該的行為。但從律師的角度來去辯護,給予一定的連帶的經濟賠償的法律責任,說叫人道救助也可,其實這是助長的小偷的囂張的行為,打擊了社會的正能量。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敬請留言探討,並關注本人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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