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實業年報遭上交所問函 要求披露對外拆借資金等情況

4月30日,珠江實業(600684)(SH.600684)收到上交所《關於對廣州珠江實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下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從對外拆借資金、房地產開發業務、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等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信息。

珠江实业年报遭上交所问函 要求披露对外拆借资金等情况

關於公司對外拆借資金方面。年報數據顯示,2018年公司對外拆借資金量較大且增長較快。上交所要求企業說明是否存在向控股股東拆借資金的情形;詳細說明相關資金拆借是否有抵押、擔保等保證回款的增信措施;同時,公司於2019年6月和2019年9月即將有合計15億元的公司債到期回售,請公司說明是否存在公司債兌付風險;此外,公司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僅0.93%,問詢函亦要求其作出進一步說明。

年報顯示,公司房地產業務分佈相對集中,廣州和長沙地區房地產業務所實現的營業收入佔公司總營收的65.99%。問詢函要求珠江實業分地區說明公司的存貨和去化情況,說明公司房地產開發業務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是否存在併購不當等風險。

此外,問詢函就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司訴訟及中介費用也提出質疑,要求披露兩項費用的詳情。

上交所要求,珠江實業需在5月10日前回複本問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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