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結婚了,女朋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兵傳媒


馬上要結婚了,女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其實我覺得也沒有什麼不合適的,主要你是覺得女方全款買了房,心裡有點不安吧!

女方為你們的婚事全款買房

說明你的女友經濟狀況比較好,所以才給你全款買房,也能看的出,她對你的感情還是比較認可的。其實在咱們的生活中可能遇到這種情況,覺得有點不適應。一般情況都是男方家,買房買車,要多少彩禮。突然間如果女方家買了房,感覺有點不合適,因為現在的社會讓大眾普遍接受的思維,是男方賣房是合情合理,如果女買了房感覺有點不適應。

這就是咱們的思維模式已經限定了咱們的認同感。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來說吧!如果這個事情反過來,是你買房,買車出彩禮,那你覺得就很正常,因為你是娶媳婦,所有的這些都是你做,那就正常不過了。但是事情一翻轉就覺得不對,感覺不適應。因此只要你們感情好誰買都無所謂,女方經濟條件可以,那就多出點也沒什麼,只能說你會找唄,有多少人還羨慕你裡,所以你也就偷著樂吧!

女方結婚時讓你拿30萬娶她

女方讓你拿30萬娶她,我覺得也不過分吧!畢竟人家已經幫你們買房了,已經解決了你們面臨最大的一項支出,也是應該間接的幫了你的大忙吧,所以你也就要慷慨大方點,拿著這些錢迎娶你的女朋友。

還有一點是婚前財產這塊可能你也有所顧慮。如果你朋友全款買房,那就說明這房子應該是你女友的名字,假設如果萬一以後離婚的話,那這房子也是你老婆一個人的財產,因為新婚姻法規定,房本寫誰的名字,離婚後房子財產也是歸房本主人的。所以這點,你可以和你未來的媳婦進行商量下,中國人經常說先小人後君子,你也可以,以防萬一吧!因為什麼事情都不好說。

所以我覺得如果出現女朋友全款買房,讓你結婚時拿30萬娶她,這種情況,也沒什麼不好不合適的,只要你們雙方感情基礎穩定就好。如果你還有額外的擔心,那就是房產這塊,和你的三十萬塊錢,那你可以和委託媒人協商下,看在房子的名下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上,這樣免得以後如果離婚,覺得你吃了虧,因為畢竟你也出了30萬錢。


山峰7030


你要相信愛情,也要相信現實。

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基本沒有什麼不能與金錢掛鉤,何況還有套路。

我一個同學在大學的時候就和同系同學愛的死去活來,大二的時候父母就見了,彼此也很滿意。

大學在省會城市,並且女方家也是這裡,所以我同學很希望留在這裡。要生活就得面臨住房子。

那時候房價已經很高了。

雙方家裡一研究就決定在大三把房子給買了,畢業了好結婚。

我同學家是小城市的,父母是工薪階層,大幾十萬的房款肯定拿不出來。

研究來研究去,用女方爸爸的公積金貸款一套房子。

重點來了,首付是男方拿的!

誰也不能走出生活的苟且和雞毛蒜皮,再甜蜜的愛情沒有經歷歲月的洗禮,都不會有步履蹣跚的美滿結局。

畢業後大家都進入單位,女方去了銀行,我同學也不錯,考上了公務員。

我們覺得他肯定是最早結婚的。

但後來很不幸,女的劈腿了,愛上了單位的同事!

然而、但是、那個愛情可以分,你說這個房子怎麼辦?!

房子瘋狂的漲了,愛情卻破碎了,結婚?結婚是不可能的了。

房子名卻是女方爸爸的!

誰還會給你首付錢啊?

後來我同學準備起訴,要死磕到底。但是他父母覺得他考進了公務員,面子還是很重要的,就忍氣吞聲了。

我們有時候聊天也說,即使人家還給了你首付,溢價的部分也不會給你。

新婚姻法保證了你婚後財產的安全,卻也保護了人家婚前的財產!

請問她已經八十幾萬買的房子和你有關係嗎?你那三十幾萬有可能也會和你沒關係!

娶媳婦得拿錢,天經地義,可是父母的血汗錢要花的值,父母給你錢是想給你後半生留個幸福和保障,你要是不想明白,打了水漂,到時候你找誰說理?死去活來的時候還要父母忍氣吞聲的勸你!

三十萬可以拿出來,但是這三十萬是不是得你們共同支配。

我覺得對於我們來說房子還是很重要的,既然八十幾萬可以全款買房子了,三十萬也足夠付個首付的,也可以買個公寓租出去。無論怎麼樣你都要有個自己的固定產,和她共同所以,哪天真的不幸掰了,她憑什麼可以全身而退?共同的財產分割,也是很多人不離婚的一份保障吧!


縹緲草


馬上就要結婚了,房子是你女朋友全款買的,結婚時女朋友讓你拿出30萬作為禮金,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人們都知道男人叫做娶媳婦,既然叫娶,就應該準備婚房,現在婚房都是你女朋友買的。說明你女朋友還是很愛你,並沒有要求你去買房,而是自己心甘情願掏錢買的,難道你想空手套白狼,一分錢也不想出就要娶一個媳婦不成。你作為一個大男人還好意思來問合適嗎?唉!如果全中國的男人都有這麼好的女朋友那該有多好。
假如你實在不願意拿出這30萬元錢,感到特別的委屈,那麼你也可以自己全款去買一套婚房,到時候結婚時,我覺得你同樣要拿出彩禮錢,不可能你一分錢不出就要娶一個漂亮媳婦,那個時候你的怨言可能還要多,該拿出30萬還是你自己買房,自己去掂量掂量吧!



平凡的人142131931


你問的問題是要看情況的,如果,你女朋友買的值85萬的房子是給你和她一起結婚用的。她結婚時要你拿30萬來娶她,我覺得很值。

那為什麼這樣說呢?那下面來我給你解釋一下,為什麼要拿出30萬來娶她是值的呢?

我們一般要結婚用的房子都是男人買的,或者是男人跟女人一起用借貸方式來買房的。那麼可想而知,到時要買房的時候自己是不是要拿出一部分錢呢?又或者是全額付款呢?我想那肯定是的,那是毋庸置疑的事。

這時總有人會問,怎麼會一樣呢?女友買得房子是歸女友所有,跟男人是不相干的事!再說了,如果是男方出款買了房是男方自己所有,男方這時會佔主導地位!這時花錢也是物有所值!又如果是同時所有呢,男人也總管是半個房東嘛!

旁人問得不無道理,理還是這個理,但又說回來,我們都不用去管這個房子的主權歸屬於誰,自問我們結婚是為了什麼?是為了自己,為自己的同時還為了孩子,既然是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孩子,那麼這個房子最終的歸屬權還是你們倆的孩子;可想而知,你付出的30萬最終也歸於了你的孩子,我想你一點也不吃虧!就算到時離了婚沒有半分可分也值!這錢就算給孩子當個見面禮吧!

你說呢?是不是這個理?在婚姻面前我們作為男人是不是也要承擔一些責任呢?我想是應該的,這是一個真正男人所要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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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生全款買的房,且在婚姻之前,這是屬於女生的婚前財產。

第二,三十萬彩禮多不多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而言,不是簡單的去定性所謂的合不合適。

第三,結婚這件事情,是彼此之間應該商量的一件事情,如果房子是女方承擔,要求是彩禮三十萬,那某種意義上來說,如果男方接受了女生的房子,也就等同於默認了自己願意承擔三十萬的財禮錢。

所以,要看這個問題是否有過提前的商討或者溝通。

第四,如果經濟狀況堪憂,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

關於彩禮的事情,要看自己的能力有多大,能不能負擔得起。在不影響感情的基礎上可以適當溝通一下比較好。

第五,結婚雖然不能太物質了,但是最起碼的還是要有的。

女生都已經全款買房了,難道還要自己掏彩禮錢把她自己嫁出去嗎?又不是沒人要了,不要總是覺得別人過分,也要懂得適可而止。

第六,要懂得換位思考。

如果作為男方家庭,已經準備好了結婚的新房,或許女生連彩禮都不會開口要,因為女生懂得為愛情付出。

所以,合不合適不好說,將心比心吧。



V曉123


難不成你還想不出禮金然後房產證又加上你的名字?你主要糾結的是兩個問題:未婚妻85萬買的房和讓你該不該出30萬禮金。既然你們已經到結婚的地步,那感情肯定是非常好,她也準備把自己交給你。

從她全額買了房來看,她要麼是富二代要麼能力特別出眾,而你相對她來說可能沒有很好的家庭和很好的經濟能力,她不想把買房的壓力給你,所以買了房。但這房屬於婚前財產,跟你沒有關係,難不成想不勞而獲?

對於30萬的禮金,相對85萬的房來說也不算貴,她讓你出這麼多禮金也是想讓你在婚姻中付出一些,若是你不出那就是沒有誠意,難不成光想吃免費的午餐?哪有這種道理,就算她沒有買房,禮金你怕也是要出的,只是可能沒有這麼多,但人家房都買了,你總得拿出一份誠意吧!

如果你覺得這樣不妥,你先出房子一半的錢讓她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三葉Doctor


關鍵要看感情,看對方是否值得信任或對方對你是否吸引力,去考量、權衡一下。

女方買房的事你不用考慮,那跟你沒關係。你就考慮三十萬彩值不值就好了,這個各人條件不同,局外人是沒法去權衡的。

按一般情況來說,如果這三十萬投入到夫妻共同財產中是可以接受的,否則還真該留個心眼。或者你自己評估一下,你有多少把握在多少年內不會出現婚姻問題。再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如果經濟能力很有限,三十萬來之不易,當把握太少就放棄吧,把握大就投入。如果經濟能力強,不在乎幾十萬,那就要重點考慮感情,因為一旦投入了不單是錢的問題,還有時間、機會等等,且這些是不可逆的。

根據提問,提問者重點是考慮錢,外人不瞭解你們個人人品及感情狀況是沒法下定論的。


曠世礪鋒2018


男歡女愛,這是人間最高尚最美好的事情,而且人皆有之。不為奇,不為怪。象你這種情況,就要結婚了,女方己出85萬購了房,要你拿30萬娶她,理所應當。前提是你要有的話。

既己相愛,就要成為一家人了,古人講: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一家人不說兩家話"。說的是既為一家,何分你她。有就拿出來花,拿出來用。前提是,只要是真心相愛。現在的問題是,你們似乎隔著什麼,心沒合一,各打小九九。你認為房子雖是她所買,但房產證名字是她一人的。而她呢不放心,我85萬都出了,你拿30萬理所當然。如果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那你出30萬就無話可說了。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年青人,對家庭穩定性不負責任,婚還沒結,就想著離的事情。當然不怪你們,這是一個社會問題,(恕暫不評論),有這樣的問題,大家都被誠信赤字所擾,只能靠個體的修為與兩人的誠愛與否來作答了。


秋水華章曾楚濤


你女朋友全款的房子是婚前財產,有一天你離婚了,房子也跟你沒半毛錢關係,30萬你給了她,那屬於贈與,就算你們結婚了,30萬用在生活開支上,過幾年花完了,離了婚,你還是什麼也拿不到。現在的婚姻法很明確,那些想靠結婚離婚發家致富的人就省省吧。婚前財產離婚的時候該是誰的還是誰的。你有那錢不如自己給自己全款買房買車,寫自己的名字。你女朋友能全款買房,那也說明家裡是有一定經濟基礎的,估計也有穩定的工作收入,30萬的彩禮不算高,人家值那個價。如果你女朋友沒房沒工作家庭條件不好,那我勸你趕緊分,結婚不是扶貧。


我是你的父親大人


總的來說,全款買的如果是婚房你也就不用想多了(如果30萬用來還債另論)。你如果現在有經濟能力,也可以全款買一套。如果現在沒有這個實力,婚後可以和老婆商量再貸款買一套的。30萬如果是全部結婚費用(估計用不了這麼多),你也不虧,剩下的錢還在你家裡。婚姻有時也要賭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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