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涼山林區野炊引眾怒,違反用火禁令被拘10天, 你怎麼看?

沁嶼


首先說明一下,我是涼山州居民。由於涼山前段時間的多次火災,給涼山當地的山林帶來了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再加上三十多位消防救火英雄的遇難,“火災”這個詞語給當地居民、政府組織造成了嚴重的心裡陰影,以至於政府根據實情考慮為了避免火災隱患下答了嚴格條令告知書(具體內容待傳照片),另外發布放火宣傳口號:戶外用火拘留十天,引發火災坐牢十年!

所以我認為彼此事件的遊客不論任何身份、不論任何地位,都應該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接受相應的處罰。畢竟這處理方式是防範於未然的強硬措施,更何況愛護森林、守護環境人人有責!

至於有些人說這名遊客不知道地方性的法規被拘留十天有點冤枉,這是無稽之談。法律、法規不是兒戲,違法違規嚴懲不貸。



廚論股道阿東


處罰太輕了,野外尤其植被豐富的地方嚴禁煙火,這個是常識問題,這幾個人如果不是文盲應該會知道吧,而且該事發地前一個月才發生了森林大火,犧牲那麼多消防官兵,他們竟然毫不顧忌,依舊生火做飯,作為旁人確實感到很氣憤,現在很多人都這樣出門不守規矩,我行我素習以為常,所以如果不重處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也不能警示震懾這些沒規矩的人!


不要亂改我的名字ty


不怎麼看,禁火令應廣乏宣傳,如果外地的人來,不知道怎麼辦?如上成都人在野外用火,被告知後息滅火後走了,昭覺公安拘留十天,我看小題大做了,因是成都來的應瞭解一下知不知道禁火令,如不知罰一下款、在進行野外禁火令的教育,因木裡的三十一位救火英雄的犧牲我們還在悲痛中。


遠方60529


維護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必須認識道的。在旅遊景點。必須聽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顧全大局。不要為了個人痛快傷害他人。對不服從安排。和認意犯錯誤的。支持法律制裁。大火無情。不要到出事了那晚了。


爺拽的就是這個範兒


讓這部分人去烈士陵園掃墓十天,然後去西昌消防支隊義務勞動十天!


胡楊樹_233651


處罰太輕。現在很多人開什麼越野車爬臺階,闖未開發野景區,什麼攀巖露營,出了問題還要浪費公共資源去解救。這些都該嚴厲處罰。


香洲吳彥祖


我同意關他一個月!首先做事要想到後果,這個是教育人的機會,不能那麼溫柔了事。講後患,國人素質太低下了,應該不擇手段開展教育。


迎福2016


必須處罰!嚴懲不貸!沒有什麼看法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耗子185696842


有點冤,因涼山冬春季(旱季)多火災,出臺地方性法規,嚴罰野外用火,這川A郭先生五一自駕游到涼山多半不知這個規定,當然也有宣傳不到位的情況!所以說有點冤。


胖哥逗狗咬1一9


10天太少了吧!我什麼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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