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被判有期徒刑,並被判賠付鉅額賠償金,您認為是否嚴厲,合理嗎?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行人在闖紅燈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因為這個案子,終於判了。

這個判決開創了一個非常好的先例,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行人還是駕駛員,無論是強者還是弱者,只要你違反了國家的法律,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才是必須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如果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闖紅燈橫穿馬路,因躲避不及與與電動車相撞後逃逸,結果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電動車主經搶救不幸身亡,形成較為重大的交通事故。現在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你一定要注意了,就算你是行人,你是弱者,無論你是隱形還是逃跑,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是法律賦予你的義務,你必須無條件的承擔。

4月24日上午,浙江寧波鄞州區人民法院對行人闖紅燈的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謝某有期徒刑三年,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等共計117萬餘元。

一次闖紅燈,而且還是行人,換來了那三年牢獄之災,177萬的鉅額賠償,代價不可謂不大,估計當事人做夢都想不到,自己的一個壞習慣會帶來如此的後果。如果他能夠預料的後果,他絕對不會做這樣的蠢事。



其實,關於行人闖紅燈,各地也是下足了功夫。其中一些標語口號尤其亮眼,諸如:“行人闖紅燈,記入黑名單”,“道路是雙向的,生命中單道的”“讓與爭閃念,生與死一瞬間”“綠燈可以再等,生命不可重來”等等,可謂如雷貫耳,但是一些行人依然我行我素,把生命當做兒戲,把闖紅燈當做家常便飯,結果釀成了多起悲劇。這個悲劇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最典型的就是對行人闖紅燈嚴厲的判決,大快人心的判決。

生活中一定要記住,堅持遵守規則,敬畏法律,養成良好的習慣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大事,絕對不是小事,所有的人都不能掉以輕心。

因此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養養成良好的習慣,一定要學會規範和約束自己,千萬不要任性,不要覺得什麼都無所謂,知道於釀成了惡果才後悔,最後只能是悔之晚矣。但願我們不要因為一些小事給自己套上枷鎖,不要給別人和自己帶來痛苦,真正的做好自己!!

現在,你真的要注意了,在你闖紅燈之前,必須三思而後行!!!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嚴厲在哪裡?成年人了,法律法規也早就公佈和一直在宣傳(路上的標語和協警的管理尤其是闖紅燈這都說了幾十年了)。

你還要違法,那麼為你的違法付出代價難道不應該?


住在城西20年


太合理了,中國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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