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存在違規擔保事項觸發了其他風險警示相應情形的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11 證券簡稱:歐浦智網 公告編號:2019-05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了《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19-030)、《關於債務逾期的進展暨新增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0)、《關於新增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關於新增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2)、《關於新增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7)。現根據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基於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權,對以下事項進行披露:

一、涉及違規擔保的情況概述

根據目前公司獲取的訴訟資料及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溝通,在公司未履行相關內部審批決策程序的情況下,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擔保的情況。根據初步統計,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違規對外擔保如下:

(一)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方借款提供擔保

(二)因違規借款產生的違規擔保

1、佘群借款2,500萬

根據公司收到的訴訟資料,公司與陳禮豪、佘群於2018年8月14日簽訂兩份《借款協議》,確認公司自2015年1月14日起開始向佘群借取款項。截至協議之日公司欠佘群借款本金總計為2,500萬元,借款續借至2018年9月13日,其中借款本金1,000萬元在借款期限內按月利率1.9%計付利息,逾期未歸還的,按月利率5%加付罰息;另一筆借款本金1,500萬元在借款期限內按月利率2%計付利息,逾期未歸還的,按月利率5%加付罰自息。兩筆款項均打入陳禮豪個人賬戶。同時,陳禮豪自願對公司的該筆債務本息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到期後,歐浦智網未依約還款,陳禮豪亦未履行保證責任。後佘群提起訴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2月28日披露的《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19—030)。

經與陳禮豪確認,此筆借款為陳禮豪於2015年1月14日向佘群的個人借款,其應債權人的要求,於2018年8月14日以公司名義簽署借款合同。該筆借款的本質為陳禮豪個人借款,公司提供擔保。

2、HARTOW借款1,000萬

根據公司收到的訴訟資料,2015年11月16日,公司向HARTOW借款人民幣1,000萬元。2018年4月16日,HARTOW與歐浦智網,陳禮豪簽訂《借款協議》,確認借款事實,約定借款打入陳禮豪個人賬戶。同時陳禮豪自願對公司的該筆債務利息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借款期限為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到期應付利息本金為10,190,000元。截至2018年8月16日,公司向HARTOW累計借款總金額為10,795,342.30元,公司跟HARTOW再次簽訂《借款協議》,將借款續期至2018年9月15日,到期應付利息本金為11,007,290.85元。借款到期後,公司未依約還款,陳禮豪亦未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所以HARTOW提起訴訟請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新增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

經與陳禮豪確認,此筆借款為陳禮豪於2015年11月16日向HARTOW個人借款。應債權人的要求,於2018年4月16日以公司名義與HARTOW簽署借款合同,確認借款金額為1000萬元,並於2018年8月16日與HARTOW簽訂《借款協議》,確認借款金額為10795343.30元。該筆借款的本質為陳禮豪個人借款,公司提供擔保。

3、WEEKOKKENG借款1,000萬元

2018年4月17日,WEEKOKKENG與公司,陳禮豪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公司向WEEKOKKENG借款人民幣1,000萬元,借款指定打入陳禮豪個人賬戶。陳禮豪自願對歐浦智網的該筆債務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借款期限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到期應付利息本金為10,190,000元。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向WEEKOKKENG累計借款總金額為10,795,342.30元。2018年8月17日,公司跟WEEKOKKENG再次簽訂《借款協議》,將借款續期至2018年9月16日,到期應付利息本金為11,007,290.85元。借款到期後,公司未依約還款,陳禮豪亦未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所以WEEKOKKENG提起訴訟請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新增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

經與陳禮豪確認,此筆借款為其個人向WEEKOKKENG的借款,應債權人要求,於2018年4月17日以公司名義與WEEKOKKENG簽訂了《借款協議》,款項轉賬至陳禮豪個人名下賬戶。該筆借款的本質為陳禮豪個人借款,公司提供擔保。

(三)為控股股東、其他方回購責任及差額補足責任承擔擔保

二、違規對外擔保相關情況特別說明

1、我們通過審閱公司收到的訴訟資料發現,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他方提供對外擔保的上述事項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其發生時公司信披部門並不知情,公司管理層會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未審議過上述對外擔保的相關事項。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除了收到序號(一)3和序號(三)1的保證合同原件外,未收到過其它違規擔保合同等相關文件原件,僅通過律師調取法院資料和大股東溝通取得了上述部分擔保合同的複印件。後續公司將就上述違規擔保事項向相關關聯方進一步核實,如有進展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本著為公司負責、為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對上述違規擔保事項進行補充披露,目的僅是基於保障中小股民知情權,僅僅是管理層、董事會在上述違規擔保事項的目前階段所能掌握信息情況的披露,並不表示公司對擔保事項本身的合規性、合法性及其行為進行認可或追認。

4、公司已聘請律師對上述訴訟事宜進項處理。對上述擔保事項的最終認定將以法院的生效判決或公司與相關方達成的一致共識並簽署的相關協議為準。

三、觸發風險警示提示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發現的違規擔保合計為134,078.8631萬元,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上述違規擔保事項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3.3.1條及13.3.2條規定之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3.3.4條之規定,上述事項觸發了“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相應情形。

四、對公司的影響

若上述債權方無法清償債務,公司將可能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此將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產生較大不利影響。其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目前尚未可知,具體以公司的定期報告為準。

五、其他說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巨潮資訊網(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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