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偷慌不擇路,跳河而亡,而在岸邊圍觀的近百人無一施救?

天津事業單位信息發佈


小偷被眾人追趕,荒不擇路,跳入河中而亡,無人施救。其實這個現象很正常。

1.圍觀者中可能無人具備水中救人的技能。這需要超強的游泳水平和很好的體質。水中救人不同於陸地上救人,體力不支或泳技不高,就會溺水而亡。

2.小偷在水中掙扎,更增加了救人的難度。求生慾望會迫使他不顧一切地把他所能抓到的人或物壓在身下,使自己能浮出水面。如果小偷知道是有人在救他還好,如果他認為下水的人是要抓他,他會不會有同歸於盡的想法呢?

3.小偷自己不知道偷東西是犯罪的行為嗎?我想他自己應該很清楚。那麼他為什麼無路可逃而跳水呢?他應該知道跳入水中的危險,他這麼做就是想逃脫法律的制裁。他不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所以,不要指望別人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買單,不要用道德綁架別人。現在國家在實行依法治國,要講法。“南京彭宇案”中有個法官曾說過: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在這裡我也套用這句話:不是我推的,我為什麼要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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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前,大約是97年左右,我們那邊經常晚上農戶家的雞被偷了,大家對小偷既恨又奈何不得,因為抓不到人,有一個村莊旁邊是一個水比較深的水庫!夏天的時候,有一外地人路過該村莊,村民以為這人是小偷,於是盤問這人,奈何雙方都不會普通話只會自己的方言,簡直雞同鴨講,詢問變成了審問,不知道什麼原因外地人惹怒了村民。村民都圍上去要打外地人,外地人一看陣勢不對就想跑,奈何地面不熟,徑直往水庫的方向跑去,村民在後面追,最後愣生生的把外地人逼到水庫裡了,這外地人不習水性,就這樣在水庫了淹死了,後來村民撈起外地人屍體一看,裡面有一張身份證,顯示此人是方言比較濃重的某省人,就將外地人埋掉了。至於遺物是否按身份證地址寄過去不得而知。因為許多人參與了追捕外省人,加之本地養的雞被盜公安局不曾破案,最終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一個冤魂就這樣白白替可惡的盜雞賊償命了!


總有大v想害朕


一直以來,小偷就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記得以前抓到小偷,先暴揍一頓再送派出所。現在發現小偷,一般人都不敢追。追了對方摔死摔傷了怎麼辦?還有你追他,他想不通自殺就更麻煩啦!

而且最近幾年,抓小偷,追小偷,甚至吼小偷而惹上官司的也不少。

案例一:2010年9月4日凌晨,寧波江北某小區,李先生看到窗外有人影,就本能地喊了句“小偷”。結果對方從六樓摔下去,死了!之後小偷父母起訴李先生,索賠67萬元。還好法院審理後未支持對方的索賠。不過我想,李先生當時沒衝動,如果他順手拿根棍子或菜刀在手的話,估計結果就有些說不清了。

案例二:2015年1月26日,在廣州賣水果的譚某追上偷他榴蓮的許某後,用手毆打對方頭部,榴蓮掉到地上,許某轉身離開時,譚某用手推許某的背部,致對方倒地,頭部受傷並流血,最後顱內出血半個月以後不治身亡死了。譚某因此被判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兩年,賠償對方15萬元。

案例三:2017年1月9日,退伍軍人朱正彪在河北灤南縣驅車追趕肇事逃逸的摩托車司機張某,幾番周折之後,對方氣急敗壞,臥軌自殺了。最後死者家屬起訴朱正彪,向其提出共計60餘萬賠償。(當然張某不是小偷)

那麼最後迴歸主題,為什麼小偷慌不擇路,跳河身亡,圍觀者近百人無一施救?那是因為人們對小偷的那種切齒之恨是由來已久、根深蒂固的!再說水深浪急,誰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小偷?萬一他身上還藏著兇器,你去救他,他以為你抓他,捅你一刀。或者小偷出現什麼意外後,他的家屬指責就是因為你,對方才會恐慌往更深的地方遊,而被淹死的,怎麼辦?估計也很難說清楚了。所以,我看還是少管閒事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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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固然可惡,但終究是一條人命,而且偷東西罪不至死,我們應該公平對待每一條生命。

我自己曾被小偷光顧過不少次,最讓我氣憤的一次是,自己剛買沒多長時間的麵包車電頻被偷了。

新車啊,我的天,氣得我肺都快炸掉了。

不過,小偷也是人,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掉到水裡沒人救,真的覺得有些可悲。

其實說實話,小偷掉水裡沒人救,我在想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是一個正常人掉水裡,是不是也會沒人去救。

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現在國家法律特別照顧犯人,哪怕是死刑也是安樂死,就算小偷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過,也得救上來,讓他安樂死去。

所以,我覺得如果有能力,會游泳的話就把小偷救上來。

世界著名主持人梁宏達說過,人在經歷生死過後,會有很大的改變,說不定小偷就此改過自新,為國家人民作出貢獻。


遇我得福


事件發生在四川省瀘州市瀘縣福集鎮天立小區,有居民發現兩小偷,然後眾居民抄起棍棒追趕,並大喊“逮小偷”。在群眾合力追趕下,一小偷慌不擇路,跳下了河裡,引起近百人圍觀。然而,他在水中掙扎近十分鐘卻無人施救,最後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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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不一:

  • \tA:偷東西固然可惡至極,可也是平凡的人類。有家人有父母,也許他只是生活所逼,家裡還有小孩要養活。處理的方式有很多,眼睜睜看他淹死,也讓心裡難受(小女孩的觀念 勿噴謝謝)
  • \tB:如果追趕的群眾少,沒準兒他已經掏出刀子捅了幾個跑了。下水救人風險很大,如果為了救小偷而讓好人送了命怎麼辦?所以我認為不能苛責圍觀群眾。
  • C:哎,罪不至死。。雖然是小偷,可好歹是一條人命。。人命關天!我想小偷在生死彌留之際,心裡還是向善的,也是悔不當初的。。
  • \tD:評論裡說路人冷血的,我就問問你們自己遭遇這種情況了會跳下去救嗎?[微笑]先不說救上來後會不會被路人誤以為同夥把你暴打一頓,小偷這種社會渣滓根本不會因拘留幾天就反省,中國法律違法成本太低,小偷小摸的人從來就被人們所唾棄,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法律治不了你,就交給上帝處置吧

個人看法:

首先圍觀群眾圍觀不施以援手並不違法,如果硬要說那也最多是見死不救,可能道德上面會對圍觀者進行譴責。從我個人角度出發我認為小偷的行為確實令人可憎,但是需要理清楚一點那就是小偷的行為損害的只是公民的財物的所有權,但是其丟掉的卻是自己的性命。

錢財與生命,孰重孰輕,一目瞭然,完全可以將其救上岸之後交由警方處置,同時這也提示我們與其冒著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命運,不如腳踏實地的做點事情,無論錢多錢少,至少有一份心安。逝者已逝,只能說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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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說法


為什麼要救小偷?“有賊來了需要打”這是至理名言啊!

以前說狗怕彎腰,有人被狗追著咬,想起這句話,趕緊彎腰假裝撿石頭,狗看見了趕緊回頭。那個人就沒有撿石頭打狗。這時一個大爺撿起石頭就打在狗身上,狗嗷嗷叫夾著尾巴跑了。那人說“狗都回頭了,幹嗎還打它?”

“你懂個屁,你只彎腰,不打它,下次再彎腰就不怕人了,你走了,其他人怎麼辦?”

現在我們把很多事割裂開來看,來說。還說就事論事。只是都忘了:我們當初為什麼彎腰?!不打它,下次咬人怎麼辦?!


莫非34149805843


這應該是一個老新聞了

2016年4月21日發生的事情

據網友爆料稱,4月21日下午3時左右,在福集鎮天立小區,有居民發現兩小偷,現場目擊者說,兩人是在偷第三家的時候被人發現的。然後,眾居民抄起棍棒追趕,並大喊“逮小偷”。

在群眾合力追趕下,一小偷慌不擇路,跳下了河裡,引起近百人圍觀。然而,他在水中掙扎近十分鐘卻無人施救,最後不幸溺亡。   

在這個過程中,有圍觀群眾拿手機錄下視頻並傳到網上,在視頻中,該男子快游到對岸時,在水中沉浮幾下,就再也沒有露出水面。此時岸上群眾一直在議論紛紛,也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遺憾的是,當時並沒有人下水施救。   

最後,專業人員趕來,將該男子撈起,然而不幸的是,男子已經溺亡。

小偷有罪但罪不至死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最嚴重也就是個無期徒刑

但救溺水的人…真的不簡單

下水救人並不是簡單

因為人在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情況下,多數溺水者在遇到有人救助時,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他會不顧一切的把救助者往水下拽

因此,如果你沒有較好的水性和足夠的體力最好不要下水救人。

當然袖手旁觀也不好

溺水情形發生時,最好救援的方式是丟綁繩索的救生圈或長竿類的東西,可就地取材,樹木、樹藤、枝幹、木塊、礦泉瓶都可利用來救人。

還有一個原因

救小偷時如果出現意外…那麼?自己的家人怎麼辦?

不知道圍觀的人會游泳不

而且會游泳不代表有能力救人

見過多少新聞報道,為了救落水者而出事的見義勇為者?


阿阿阿杰


提問者有點譴責沒人施以援手的意思。小偷是自己逃跑,慌不擇路跳下河,又不是有人推他下去的,圍觀者沒有義務必須去救,也有可能被淹死。

四川瀘州市一小區,有居民發現兩小偷,在偷第三家的時候被人發現,然後眾居民抄起棍棒追趕,並大喊“逮小偷”。在群眾追趕下,一小偷慌不擇路,跳進了河裡,引起近百人圍觀。在這個過程中,有圍觀群眾拿手機錄下視頻並傳到網上,在視頻中,該男子快游到對岸時,在水中沉浮幾下,就再也沒有露出水面。此時岸上群眾一直在議論紛紛,也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遺憾的是,當時並沒有人下水施救。最後,專業人員趕來,將該男子撈起,然而不幸的是,男子已經溺亡。

我認為圍觀群眾沒救人一是不會水,二是沒把握把人救上來。三是覺得怕攤上麻煩,救人者反惹官司的事層出不窮,誰知道小偷帶沒帶刀,救人時小偷驚慌給一刀死了誰來賠?救人後自己沒上來爹媽誰養?

提問的者以為在水中救人是件容易的事嗎,上下嘴皮一碰,人就帶上岸了?去救落水者反而搭上性命的新聞數不勝數,救人時筋疲力盡被淹死,甚至落水者驚慌失措把死命抓住施救者,兩人一起沉底。

也就前段時間12月7日晨,六旬老人跌進公園冰面,3名消防員匍匐靠近救援,冰面坍塌至全部落水。最終老人遇難,消防員李鐵犧牲,年僅23歲。不然人沒救上來,反而搭上一個年輕的生命。連專業救援人員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讓一群普通老百姓去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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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人命關天”,小偷的行為讓人非常憤慨,即使可恨但罪不至死。如果完全有能力將其救上自己也安全上岸絕對會有人去救。撥打110.120讓那些專業人員來救人。圍觀者沒有義務捨命救人,為了一個小偷搭上個好人的命不值得。


等待晨曦r


救人是有風險的。

咱不扯那些有爭議的,什麼救人之後被反誣的。

就救人這個事情本身來說它就有風險。

你跳下去救人,人沒有救上來,自己把命給搭上了,

或者說把人救上來了把自己的命給搭上了,

你救的這條命他感激你嗎?

他以什麼方式感激?

睡你的老婆幫你養孩子嗎?

無論是何種方式,拯救何人,搭上自己的性命都不划算。

想想你有父母親人,有老婆孩子,救人人搭上了命,就算不遇到其他的問題,順利的給你申報了見義勇為,國家表彰,最終的結果也是別人睡你的老婆打你的孩子,而且還得用你的撫卹金啊。


幸福三傻


我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是有心做好事的!一般情況下,遇到人或事情需要幫助時,我們基本是以道德作為出發點,認為可以給予幫助就幫助一下,舉手之勞而已,很少從法律角度去審視眼前的情況!當好心扶老人反被訛詐被法院判賠償,這不知道寒了多少人的心,同時也擊穿了千百年來在眾人心中形成的道德底線!當這一底線被擊穿過後,事件被廣泛傳開,眾人不再以道德仁義去審視自己所面對的人與事,再加上對法律法規不甚明瞭的情況下,只能以旁觀者的心態去對待了!在我們所看到的那些冷漠旁觀者,其實不健全的法律和不人道的法官才是最大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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