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都給了我哥,我哥說以後爸媽的生老病死他負責跟我沒關係了,真的是這樣嗎?

球子的孃親


從法律角度來講並不是這麼回事,首先,父母對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具有支配處置的權利,不管基於贈與還是遺囑繼承,都是取決於父母的個人意願,子女無權干涉,除非父母沒起草過遺囑的,後來按照法定繼承的除外。其次,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那麼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財產分割如何,子女都需要贍養身體不健康,有疾病、沒有自理能力的父母,對於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儘量對該財產分配和條件有相關協議的約定。

所以,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不切實際的。涉及到訴訟的話是存在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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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這樣的親身經歷,我是家中老大,有一個弟弟,還有一個妹妹,妹妹是最小的。在20多年前的1998年,我的父母將他們的一點積蓄及賣房子錢都交給了我妹妹,並被接走,我妹妹也說了,老人的生老病死都由她負責,與我們這倆個當哥哥的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可是,我的父親去了幾個月就去世了,後來我的母親患了食道癌,在她知道自己的壽命不會太久了,就回到我住的城市,來看望她的其他的親人,在我這住了個一月之後,就該回我妹妹那去了。可老媽很留戀她的兒孫和我這個家,我及我的愛人兒女就把老人給留了下來,精心照顧。最後老人慈祥的走完了她的人生之路,是我把老人發送入土為安。

我覺得,做兒女的,在父母面前無理可講,對兄弟姐妹之間的自私者,要有個平常心。自己過自己的日子,有個大事小情該走動還是要走動的,因為血濃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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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 就問你一句,如果你父母治病需要200萬,你哥會賣房子救父母嗎?如果他捨不得賣,一定會找你拿錢,而且到法院告,也是告得贏的,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但是對於這個房產的分配,因為是你父母的個人財產,他們願意給誰就給誰吧,你無法干預的。

如果是我,我是不會做這種重男輕女的事兒的。

我建議你跟你爸媽說,在去世之前,把房子留著,只有把房子留著,自己老年才有保障,你可以同意,父母百年之後不跟哥哥爭這個房子,但是父母真不應該這麼早把財產都給子女,等老了,再求著子女往外拿錢,自己本來有,又何苦將來求。

你父母把房子一直留著的好處還有就是,萬一你哥哥離婚了,這個房子也沒法分割,你哥哥嫂子想要這個房子就會一直對父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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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明確的給你回答,你必須贍養你的父母。這跟你繼承不繼承父母的財產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法律規定的,也受道德的約束。

我們夫妻我們小區裡有一對老夫婦。他和成了家的兒子各有一套房子。孫子孫女兒大了,兒子就想換一套大的,跟他父母說把兩套房子賣了,再買一套大的,父母跟他們住,由他負責父母生養死葬。女兒不同意,父親說你是女兒,不要跟兒子爭,以後不需要你贍養。還說就算他不給兒子房子,兒子也必須承擔父母的養老。現在大房子也買了,老兩口也住了進去。但是短短半年,他們全家都嫌棄兩位老人。嫌做的飯又軟又鹹,嫌開電視的聲音太大了,嫌他們走路拖著腳,現在還沒讓他們伺候呢,就各種嫌棄。兩個老人只能待在他們的臥室裡,都不敢出房,就怕他們厭煩,每天唉聲嘆氣。女兒又氣又心疼,一點辦法都沒有。有心接到自己家裡,老公又不同意。現在老兩口非常後悔。你們家的這個事情。就差跟他家差不多。問題是你哥也同意你父親作法,他一點兒都不念兄妹情,他真的能給你父母養老送終嗎?如果你父母需要你的照顧,你就真的能忍心不管嗎?就算你不計前嫌,你老公同意嗎?所以你現在應該做的事,必須跟你父母說清利害關係。首先跟你父母表明你的態度。第一、無論如何你都會給他們養老,第二、不能現在就把房子給任何子女,很有可能將來無處安身,不要賭跟兒子媳婦就一定能過在一起,房子必須留住。第三,日後處理房屋,不能把房子全部給了兒子,不顧及女兒的感受。手心手背都是肉,做事總要相對公平,女兒有孝敬之心父母也應該有愛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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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贍養,就法律而言,並不會因為房子贈予一方,另一方就不用贍養父母。

在咱們國人的眼裡,長久以來都認為“養兒防老”。因為女兒會與別人成家,走出家門。當女人與別人成家後,一年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這在很多長輩的眼裡,把房子給女兒,是認為虧本的。因為房子是長輩一生的積蓄,那是他們的根,所以房子給兒子而不會給女兒。然而,即便是房子給了兒子,女兒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我也有哥哥,我和我妹妹都不會要父母的房子。不是因為我爸媽的房子在鄉下不值錢。而是因為那是我爸媽自己掙下的,那只是父母的功勞。我沒出半分力,我不要。至於我爸媽要把房子給誰,或者要把房子出售,都是他們有權處理的事。當子女的我,只會儘自己之力付自己的一份力量。

題主的父母想要把房子轉讓給哥哥,可能因為父母不與自己商量,所以心裡難受。如果覺得心裡不好受,可以對父母言明。不過,法律上規定,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



1、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2、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

3、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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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父母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子女有對父母財產的繼承權以及贍養義務。現實中父母偏愛某個孩子的不在少數,要將自己的財產給予某個小孩也是他的權利。但是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在自己與其他孩子之間劃了一條溝,甚至於在小孩兄弟之間劃了一條溝。畢竟相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一年有個10來萬的盈餘已是相當不錯 ,200萬真的不是一筆小數。哪怕得財產的孩子承諾養老,在法律上也是不予保障的。如果真的偏愛一個孩子,建議採用遺囑的方式給予。一方面財產在老人自己手裡,不求人。另一方面也是對得房子孩子的一種約束。這樣既不違背老人的初衷,也能是兒女之間不至於分歧太多。老人的晚年也比較有保障。畢竟現實中老人偏愛的孩子,反而不孝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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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嗯哼。空口無憑,只能是說說而已。而已嘛,別天真。你的贍養父母的義務是法定的,法是大於合同的,別說空口無憑,就是白紙黑字也沒用。你哥拿了房子,然後要求你贍養,你還是要贍養,告到法院也沒有用。但從情理上講,你哥得房子父母跟他生活,日常生活他照顧,生病他負責醫療費,和陪護費,死了他主要負責送終並出費用。這不是說就沒你什麼事了,你還是要去看望老人,該關係的還是要關心,住院還是要陪護,只是理論上你可以不出錢。房子是父母的他有權處理,不論合不合理這和贍養義務無關。要想財產和贍養義務有關,雙方可以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這事具體操作你要查詢律師。不過有一點希望你明白,房子和贍養義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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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這樣分配是可以的,但是就算是這麼做了沒有分到財產的子女也需要對父母負責人,仍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因為父母對於自己的財產有完全處置權,不需要經過任何人的同意,透露給你們也是不希望你們兄弟之間有矛盾、隔閡。就算是生前沒有過戶但是留有遺囑,在過世後也是可以由“哥哥”一人繼承的。

所以需不需要照顧、贍養老人與是否繼承財產沒有任何關係,是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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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把房子給你哥,那是父母權利,父母財產權與子女財產權是獨立的,作為父母愛給誰給誰,是人家權利,別說一套,就是十套都給你哥,也是父母權利。

2、閨女兒子在贍養父母方面男女平等,分到全部家產的,跟一分錢沒分到的,在贍養父母方面是平等的,而父母一般也不會計較沒分到家產的月供贍養費給他們,父母不分家產給你,不代表會拒絕收你的贍養費。

3、多子女家庭,贍養父母本著子女均攤原則,男女平等的贍養老人。

4、其實你哥哥是大老爺們,真男子漢,繼承父母主要家業,主動承擔贍養全部責任,是新時代好男人,比起那些繼承完父母家業,還把贍養父母責任推卸給妹妹強多了,比起歡樂頌中樊勝美她哥哥,不知道強多少倍。

5、題主家庭環境很好,哥哥主動承擔父母養老義務,不連累你,也不要你去幫扶,做個生活能自理,又獨立贍養父母,你就偷著樂吧!

其實,只要哥哥願意獨立承擔贍養義務,你爹媽也願意要你哥哥承擔,你們一家三口協商好,是完全可以的,贍養父母原則上雖然是本著子女平攤原則,但是協商好彼此樂意也是可以的。

今天總算遇到正能量了,這哥哥做的不錯,給題主一個完美人生,就偷著樂吧!

個人覺得,分的全部家產的哥哥或是弟弟,覺得一個大老爺們把家產都分完了,沒留給弟弟或是妹妹,願意獨立贍養父母,也是可以的。

只是沒分到家產的閨女記得去探望父母,給予父母精神安慰和關懷,贍養費你哥哥願意獨立出,只要你父母也同意就可以那樣操作。

所以得把你哥哥的正能量給傳遞出去,要大力的鼓掌歡迎,這是個十分難得的好哥哥。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題主的處境其實非常可以的,比起歡樂頌中樊勝美不知道幸福多少倍。

所以得傳遞正能量,感覺題主哥哥就是正能量化身,知道間接性彌補妹妹損失,可以算成好哥哥榜樣。

你哥哥指的是以後父母贍養費醫療費不用你操心,是用上一代傳統意義上好哥哥標準來對待你,他本身並沒說你不能探視父母,不能給父母端茶倒水。

有你哥哥給你提供如此溫馨和富有親情感的孃家氛圍,你可以和正常人一樣追求自己幸福,組建自己家庭,過上幸福快樂的小家庭生活。

這份難得的孃家保障好好珍惜吧!

後記:

其實那只是一句承諾而已。

事後反悔,按照法律規定,你也要出一半的贍養費和醫療費。

事後你爸媽反悔,也可以要求你贍養他們。

遇到父母生重病,你哥哥負擔不起了,法理上來說,你還是有出錢義務的。

父母的被贍養權保護的滴水不漏,沒分到家產與哥哥承諾,也很難規避掉的。

所以要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要依法贍養父母,哪怕父母一百億家產,你一分錢沒分到,一樣要履行贍養義務的,除非父母分出去一百億還是一千萬,自己的錢夠請保姆了,也不稀罕你那點錢了,又或是哥哥或是弟弟自願主動全部承擔了。


搭配風暴


等你爸媽老了,不能動了,你哥叫你去照顧一天,你去還是不去?你哥說他沒時間照顧爸媽,你作為女兒,是管還是不管?

個人感覺你爸媽確實偏心了,而且你哥也是個自私的人。在錢面前,太能看出一個人的本質了。我也有哥哥,但是我哥哥和嫂子絕對做不出這樣的事情來。另外我的爸媽也是很聰明的父母,不會給兒女增加無謂的麻煩。

你哥說到時候爸媽歸他管,你不用操心。佔據房子的心太明顯了。父母真的病了老了,你能不操心麼?我個人建議還得和父母力爭一下,父母都是疼孩子的,我感覺他們是受了你哥的蠱惑。😓原諒我把人心想的這麼險惡。

他要是不爭,咱們也不爭,他要是爭,咱們必須爭。房子,平分。到時候養老,也平均承擔。都是孩子,怎麼就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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