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房東為何害怕個稅申報?

於曉西


有些房東怕自己的租客,填寫住房租金的專項附加扣除,從而透露出自己的住房信息和租金的信息,然後就可能被稅務機關收繳房產租金的相關稅收,表面上看好像又要增加一筆稅款的支出,所以他們害怕租客將他們的信息上傳到稅務機關,實際背後還是對當前的房租稅款徵收不到位和社會公平的擔憂。

現在按照稅法規定,個人出租房產是要徵收7個稅種的,但是其中的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種有國家優惠政策,都是免徵了,徵收的稅種就剩下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按照租金的4%進行徵收,個人房產稅減按優惠稅率10%進行徵收,而且可以減除20%(租金4000元以下減800元)的費用和房產稅。比如,一個住房的租金是3000元每個月,那麼每月需要繳納的稅收如下

房產稅=3000×4%=120元

個人所得稅=(3000-800-120)×10%=208元

合計328元。

有些省份還在個人所得稅和房產稅上進行更大的優惠,實行綜合徵收的稅率,實際上真正算下來稅負並不很高,比如有的地方合計才4%。

而且,目前房東都是強勢的,如果大家都出租,都按章納稅,他完全是可以把相關的稅款轉嫁給租客身上的。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真正能夠交納房租稅款的比重卻非常的低,雖然沒有權威的統計,但是根據各地外來人員的情況和相關的推測,各地繳納房租稅款的比例不會超過10%。因此,對於單個的房東來講,雖然他也知道稅款需要繳納,儘量不違反稅收法律,但是在一個法不責眾的現在,都不願意當出頭鳥,而且自己交納了稅款之後也沒有增強自己在房屋出租方面的話語權,所以房東們都不願讓租客們將自己的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以免被直接責令繳納稅款。

這種情況完全是稅務機關對房屋出租的稅收管理不到位所導致的,如果能夠加強管理,形成一個良好的稅收秩序,無論稅款能否轉嫁給租客,只要有一個社會公平,房東們也會沒有怨言,主動繳納相關稅款的。


撰文:左刀三爺 覺得好就關注,不好就拍磚!其他需求可以私信我。


左刀三爺


本來是喜大普奔的減負卻同時引發了房東及租客的恐慌!因為房東要有個稅了。

<strong>

因為在個稅APP裡,租客在填寫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時,需要填寫出租方即房東的信息。房東若為自然人,則要求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很多租客在申報時均出現了房東不願意配合的情況。一些房東認為,信息提交後,其個人可能將繳納房屋出租收入的相關稅負。不少房東明確表示,會將稅負部分轉移為租客負擔。

那麼房東到底要交多少稅呢?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房屋出租要交流轉稅即以前為營業稅的增值稅;

二是房產稅,在租金方面表面上為房東承擔;

三是所得稅,按房東類型區別為企業/個人所得稅。

目前個人出租房產的名義稅率是:增值稅1.5%+個人所得稅10%+房產稅4%,加起來高達15.5%,但實際徵收的稅率卻不會如此之高,稅務部門為了簡化計算,會設定一個綜合稅率,大約佔租金的5%左右。

但由於很多現金交易,出租給個人的情況會被隱瞞納稅。多位稅務局人士就此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通過房租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東租金收入是否交稅,稅務總局也暫未有加強徵管的通知。但不難看出,以後完善國家稅收徵管系統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這就意味著通過現金或者轉賬交易來進行出租行為減少的這部分稅負,在往後的日子裡可能不會再有了!

<strong>


立馬財經


因為目前房東沒有繳納房產稅和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假如你把他的信息給了稅務局就會有以下的風險。

房產稅:按不含稅租金的百分之4來繳納。

增值稅:按照百分之5的徵收率減按百分之1.5來繳納。月租金低於30000的免收。

個人所得稅:在扣除一些項目後按照百分之10繳納。

你看,平白無故多了那麼多稅,房東肯定不樂意了,所以不讓租客申報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