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能繼承出嫁女的財產嗎?

城市獵人138363068


大家都知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除了領養的子女和繼子女,他們是直系的血緣關係,從基因上來說,他們是最親近的人。如同十指連心,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親情,是誰也無法代替的。

就如樓主所問,父母是否能繼承出嫁女兒的財產這個問題。因為他們的關係特殊,所以無論從婚姻法上,還是從繼承法的規定上,首先,我可以明確的答覆你,毋庸置疑,父母絕對有繼承出嫁女兒財產的權利。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孩子長大了就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幫扶父母的責任。因為,贍養關係是建立在撫養關係上相鋪相成,缺一不能成立的特殊的關係。只要撫養關係存在,就構成了贍養關係,可以說他們是特殊的互惠互利的關係。所以,不僅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同時,父母也有繼承子女財產的權利。

又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財產擁有者對確權的財產有絕對的擁有權,死後財產就變為了遺產。生前留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法律尊重財產擁有者的願望,按照遺囑分配遺產的繼承權,由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

如果死亡者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就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來平等繼承遺產。由以上不難看出,父母對出嫁女兒的財產繼承權是絕對擁有的。


老蔣閒言


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頭條上有很多的問題都跟出嫁女過不去,看來在大部分百姓的心中,對於女性還是有相當不平等的看待的,認為女子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旦嫁出去,就不再是自己孃家人,看來這樣的觀點還是大有人在,所以有必要在這兒一而再,再而三的跟大家反覆強調一下了。

我們現在已經是法制社會,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地位都是平等的,絕不能因為嫁出去了,就喪失了我們本應當享有的權利。

所以對於出嫁女而言,女兒嫁出去不但依然還屬於孃家的人,還是屬於孃家父母的親生子女,父母去世之後,女兒依然對父母享有繼承權,反過來,父母對女兒去世之後的遺產也是享有相應的繼承權的。繼承權的喪失,絕不會因為一個女性是否出嫁而進行喪失。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去世一方在生前沒有訂立遺囑或者遺囑被確認無效的情況下,那麼他的遺產就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裡面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父母和子女之間都是相互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都有各自的繼承權,除非有特殊情況的存在,但是這種特殊情況絕對沒有出嫁這一個因素。

所以,即便女兒出嫁了,如果女兒不幸去世,父母也是依然對女兒的財產享有繼承權的。除非女兒生前立有遺囑,把遺產進行特殊處理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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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可以繼承。

雖然我國民俗中女兒出嫁是潑水,但法律規定是同樣的繼承權利和贍養義務;同樣道理,當兒女先於父母去世的,父母也可以繼承子女的財產。


繼承有法定順序,同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有同比例繼承財產的權利;前一順位有繼承者的,後順位無權繼承;但是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

第一順位: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順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第三順位:……(我理解為:其他關係近的親戚)


章磊律師


法定繼承來說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均有繼承權。遺產配偶佔一半,另一半平均等額繼承,出沒出嫁父母都有法定繼承權,但有遺囑的,遺囑合法有效的,遵從死者意願按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時,有未成年子女要預留其份額,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時,只能處分一半來立遺囑,不能影響配偶財產部分。遺囑內容觸犯法律部分時,該部分無效!例如約定可全額拿財產,但配偶在喪偶後不能再婚嫁,即觸犯婚姻法那就無效!後半要求違法無效,遺囑前述的資產還是可以拿。


夢洛伊人


雖然很蛋疼,但是有繼承權的。現實是這麼無奈,窮點就影響女婿現有生活,年輕的她如果父母都健在,就一個孩子,那麼她父母就有女婿在住房子1/4,真的去法院強要,一線城市幾百萬的房價就只能賣房給她們分錢了,孩子如果還在幼兒園,上小學就不是一類了。有錢人需要立遺囑,沒錢的更要遺囑。


姜Boss



手機用戶6448405427


只是有一定份額。按無特殊約定來解,女方佔50%財產份額比例。須有丈夫、子女、父母來共同分割。假如有5份,父母各佔10%,這個份額是很少的。假如孩子尚小,多考慮一下吧。親情的延續比財產分割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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