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場上,為什麼說士兵絕對不能撿敵國的槍?

Kanata_


戰場上,撿敵軍武器的事情,還是比較常見的,只不過,並不會廣泛使用敵方槍支。

一些文章說,這種不會撿敵方槍支主要原因是因為有誤傷,說是距離遠了,根本看不清人,戰友都是分辨槍聲開槍的。這種誤傷確實有,不過很少。戰場上,對於戰友的位置一般是比較清楚的,很少會看不見人就開槍的。

當年,使用鬼子三八大蓋的士兵不在少數,也沒有這麼多誤傷情況出現。越戰時期,北越士兵使用M16數量也是非常多,誤傷概率也是非常小。真有大面積誤傷情況,只能說戰友叛變了。

沒哪個國家規定不允許撿敵方槍支的,很少有士兵打仗的時候撿,原因很多,並不是單方面的原因就不撿了。

撿了,不一定會用

前幾天爆出的使用英軍步槍訓練的就說明了一個情況,很多時候,士兵壓根不熟悉敵方槍支,經常是拿了之後不知道怎麼用,保險在哪,槍栓怎麼拉,標尺怎麼調,這些都是問題。會不會用,這是個很麻煩的事情。

子彈供應

戰場上,彈藥的供應都是統一的,幾乎不會供應敵方子彈的,萬一打輸了,子彈給誰了?敵人拿去直接用了,槍都不用換。很多時候,撿了敵人的槍,也就彈匣裡那點子彈和備用子彈,並沒有多餘的,打光了,還是要用自己的槍。敵人的槍,只能應急。德軍曾經專門改進過波波沙,以供德軍使用。

敵人的槍,可能是壞的

戰場上,一個士兵死了,槍打壞了實屬正常,很多時候,一發炮彈落下來,敵人死了,槍也壞了,這槍你拿過來,壓根就沒用。

增加負重

關於越戰的傳聞裡,總有說美軍扔了M16撿AK47的,這就扯淡了,軍隊發的槍,你說不好用,就給扔了?是想上軍事法庭,還是想被斃了?撿了敵人的槍的,還要保管好自己的槍,槍就是一個士兵的聲明。背一把槍,拿一把槍,往往會增加負重。

戰場上撿敵軍槍,很常見,但多數都是應急,並不會一直用,主要使用的,還是自己的槍。


軍武文齋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除了游擊隊以外,沒有正規軍回去撿敵人的武器。

原因如下:

第一,誤傷。

在近距離作戰中,絕大部分士兵是根據敵人的武器來判斷是敵還是友。

你隨便拿著敵人的槍支,就非常容易被戰友誤傷。

優秀的士兵可以通過槍聲以及槍支的長度和外形,一眼判斷持槍者是不是自己人。

甚至,很多時候只是聽槍聲,然後就命令空中或者地面重武器支援了,這非常容易造成誤傷。

而近距離作戰中,大家都不會仔細辨別,往往一旦判斷是敵人立即開槍。

第二,彈藥補充困難。

現在作戰,彈藥消耗量很大。

即便是使用單發步槍時代的二戰,在中國戰場上我軍消耗了十九億發子彈才消滅了五十多萬日軍。這個數字已經比美國要好很多了,只需要400發子彈就能殲滅一名日軍。

實戰中,步兵彈藥消耗量很大的。

你繳獲敵人的槍械,能繳獲多少子彈,大部分就是敵人士兵身上那些很少的子彈。

一旦子彈消耗光了,你怎麼補充?

槍沒有彈藥,豈不是廢物?

第三,容易中詭雷。

實戰中,誰都知道各國立功的標準之一就是繳獲對方武器。

所以,很多游擊隊故意將武器下埋上詭雷。

所謂的詭雷其實很簡單,將強制放在一塊木板上,下面壓著幾個手雷就行了。

你一去撿強制,手雷立即爆炸,不但炸死你一個,還會炸死周邊戰友。

所以別以為打掃戰場的士兵是輕鬆的,搞不好就會死。


薩沙


首先說下,沒有絕對的事。題主說的絕對不能撿敵軍的槍,這是不正確的,尤其是在瞬息萬變的戰場上。只能說在不是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要撿敵方的槍使用。
一張有趣的照片,在森林的戰壕中,一名德國士兵一名蘇聯士兵持槍相對,但是有意思的是德國士兵拿的是蘇聯的波波沙衝鋒槍,而蘇聯士兵拿的是德國的MP40衝鋒槍,果然武器都是別人家的好


一場戰役的成果不光要看消滅了多少敵人、俘虜了多少敵軍,還要看繳獲了多少武器。現在說敵方武器不能用,逗我呢。看看八年抗戰,我軍用的武器都是“萬國牌”,在聽聽唱的歌“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至於彈藥補給,別小看了我軍的兵工廠,啥類型的子彈都能搗鼓出來。有人說,那時候窮沒辦法。那舉一個其他栗子。越戰時期,美國大兵扔掉自己的M16去撿越南軍隊的AK。為啥呢?還不是因為M16太嬌氣了,要保養,不適合越南的氣候。反觀AK扔泥裡抄起來照樣打。在戰場上誰會拿著一個隨時會掉鏈子卡殼要你命的M16去衝鋒。

部隊裡不讓士兵撿敵方槍械主要是以下考慮

1、詭雷。在戰場上為了殺傷對方無所不用其極。在槍支、屍體、傷員身邊佈置詭雷也不奇怪了。詭雷就是將手榴彈、手雷拔掉保險掛在槍支、屍體、傷員身上,或者將槍支置於壓發地雷上。簡單快捷出其不意。炸的美國士兵看見地上的槍支就打怵。槍不撿就算了,戰友的屍體總得帶回去吧,結果美軍因為收屍有留下幾具屍體,所以後來美軍收屍時都掃射屍體確認無危險。但傷員又犯難了。在戰場上因為這個原因不提倡撿武器使用。



2、槍聲不對被隊友誤傷。除非在激烈交戰的戰場上,很少出現這種情況。如果真因為用敵方武器被自己人給崩了,那挺尷尬的哈。所以為了避免尷尬也不要隨便撿。敵後滲透,彈藥補給不足時,不撿敵方武器等死啊。


3、彈藥補給。這個嘛,撿敵方武器主要為了應急,沒子彈了扔了或者拿回去鍊鐵都行。這個就不用糾結了。戰場上打起來,散落的槍支有的是,打完撿其他的啊。

4、使用習慣。有人說,士兵長期訓練一種武器,使用其他武器會不熟練。這個是肯定的,但不重要,戰場上又不需要精確瞄準,大致瞄下開火就行了。

總結下。在戰場上能不撿就不撿。但絕對是不對的。


藍色空間量子



這名美軍特種分隊士兵掛著的是一支槍管被鋸短了的56式班用輕機槍,由於該槍重量輕、火力持續性強,美軍在繳獲該槍之後將槍管鋸短…減少射程的目的是叢林遭遇戰時,當火力壓制武器使用。

軍迷圈裡流傳著“越戰期間美軍撿拾AK47後丟掉M16的說法”!其實,美軍撿拾(繳獲)敵軍槍械後自己使用是確有其事的,當然這僅限於少數部隊和極個別人的行為,並不代表這是美軍裡的普遍現象。

美國是世界上各種槍械生產量最大的國家,槍支彈藥配給充足,就算有個別型號的槍械在性能上落後於敵軍,絕大多數情況也不會使用敵軍槍械去打仗的,而且在戰場上撿拾(繳獲)敵軍槍械為己所用,是需要去營團一級的管理部門批准才行,不得隨意據為己有或者隨意使用,這是包括美軍在內,世界各國軍隊都這樣處理的!沒有軍紀約束部隊不成了一盤散沙了?

二戰期間德軍繳獲和使用的蘇制PPS衝鋒槍(大量的蘇德戰爭影片當中,都有德軍使用蘇軍槍械的橋段,這是史實),這槍實在是太好用了 。

不讓使用大量敵方槍械是有原因的:首先,就是敵軍槍械所使用的彈藥口徑與己方有可能不想同,繳獲的彈藥打完了也沒法由己方供應,戰場上又不是隨時隨地可以繳獲的到……沒了子彈的槍械就是“燒火棍”。

第二點,就是使用敵方的槍械有可能造成誤傷的發生,比如:繳獲一隻AK–47並且在戰場上使用是很容易誤傷的,因為AK-47射擊時所產生的槍聲與M16有所不同……並且越南植被茂密在十多米之外就看不到人了,己方只能通過辨別槍聲知道自己人在哪,如果出現異樣的槍響馬上就會組織反擊……結果就是自己人由於使用了敵人的武器被打死了!


電影《狂怒》劇照,別人拿的是M3“黃油槍”,皮特哥手裡拿的卻是繳獲德軍的STG44突擊步槍,並且“皮特哥”拿著這槍參加了不少次戰鬥。

但,不能大量使用敵方槍械的原則也不是“教條主義”,二戰期間盟軍與軸心國雙方都大量的使用對方的槍械,特別是德國,由於資源太少,武器裝備產能太低,唯有通過繳獲和俘獲敵方的裝備彌補自己的戰損和數量不足,歐戰初期的“閃電戰”征服西歐國家之後,成建制、成批量的繳獲了法國、荷蘭、比利時…等國軍隊的大量裝備,並且在敦刻爾克戰役中又繳獲了一批英法軍隊的武器…進攻蘇聯之後也是繳獲大量的蘇制裝備,每佔領一個國家,繳獲他們的軍火庫當然要為我所用!並且這些槍械在當時都是先進武器(比如:捷克的ZB26),使用效能不亞於德軍自己的槍械…。

總得來說由於是世界級的大戰,敵我雙方都瘋狂的投入到軍工生產…同時也會形成了數量極多繳獲量,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敵方的槍械也不是不允許。


皇家橡樹1972


請先把絕對兩個字去掉。敵國的武器能撿也不能撿,不同的時期和環境有完全不同的對策,這裡舉兩個例子,一個是蘇德戰場,一個是越南戰場。


對蘇德戰爭史的細節有過研究的朋友都知道,兩軍士兵雖然互相仇視,但對其手上的武器可是愛不釋手。在東線的德軍誰不希望擁有一支蘇聯的波波沙衝鋒槍?大彈鼓、高射速,作戰效能極高。而蘇聯士兵也認為德國MP40衝鋒槍結實可靠,9毫米帕拉貝魯姆手槍彈又很容易獲得,所以雙方都鼓勵士兵繳獲並在情況允許的時候使用這些武器。

除了槍支,德國的三號突擊炮也深受蘇軍青睞,而蘇聯的T-34又是德軍裝甲兵夢寐以求的座駕。這兩國的相愛相殺到什麼程度呢?當時蘇聯印發的作戰手冊中曾明確了幾種鼓勵士兵繳獲並就地消耗使用的武器,除了MP40衝鋒槍、MG42機槍以外還包括M24手榴彈、鐵拳火箭筒。德軍步兵除了渴望得到一支波波沙,SVT-40半自動步槍也是可以接受的武器。

不過我們退一步說,繳獲、使用敵國武器的確有現實風險,比如武器所發出的聲音有可能會引起友軍的誤判,隔著老遠聽聲音還以為是敵軍。因判斷失誤造成誤傷的情況一直到戰場通訊已經很發達的現代戰爭也依然存在,美軍在海灣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就發生過幾次友軍誤傷事件。

如果是正面陣地戰,那麼繳獲敵軍武器再使用的可能還是存在的,可一旦戰爭的形態屬於非對稱戰爭或游擊戰,那麼各種武器甚至屍體就都有可能成為詭雷的絕佳掩護。在越南戰爭中,越軍士兵經常利用美軍士兵的屍體或者AK-47步槍來吸引美軍士兵查看,沒什麼經驗的愣頭青想給戰友收屍,殊不知在屍體下面就壓著一個已經拔掉保險銷的手雷,屍體一抬起來就會爆炸。

還有一種比較陰毒的串聯式詭雷也比較容易中招,槍支下面往往拉著一根埋在土裡的引線,而這跟引線並非只連著一個炸彈,而是串了一堆手雷。有經驗的美軍往往都不會輕易去觸碰屍體、槍支或其他可疑物品。


大漢斬艦刀


《游擊隊歌》是這樣唱的:

沒有吃,沒有穿,

自有那敵人送上前,

沒有槍,沒有炮,

敵人給我們造。

很顯然,對於能不能撿敵人武器這事兒,得分時期、分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從來就沒有“絕對”不能撿的說法。抗戰時那麼多三八大蓋和歪把子、擲彈筒、92重機槍可不是某寶包郵來的,不都是打死敵人繳獲的嗎?

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規定部隊的士兵不能撿敵人的槍,相反繳獲敵人的武器重新加以使用是對國家戰爭資源的一種補充和節約,除非真到了財大氣粗無所謂的程度,否則沒誰會放過敵人手中性能優良的好武器。打掃戰場和歸攏敵方的武器是軍隊天經地義的事情,就連美軍都會把繳獲的槍械收攏然後賣給販子賺外快。

歷史上撿敵人槍的事情多了,比如蘇德戰場上,蘇軍的PPSh-41衝鋒槍和SVT-40半自動步槍被德軍繳獲後大範圍的使用,有部隊成編制的裝備SVT-40,德軍將專門從後勤中為繳獲的蘇聯彈藥分出區域,然後將大量的SVT-40分發給士兵,還起了個德國名叫SIG.259(r),甚至有專用的狙擊型SIG.Zf260(r),不知道的漢斯還以為是瑞士又給元首大人開了黑工。

PPSh-41被使用的更徹底,這種武器深受德國兵的歡喜,反正只要是獲得了“波波莎”,漢斯們肯定會想辦法去分配和使用這些武器。因為繳獲的PPSh-41相當多,德軍將有些槍乾脆大規模的運往修械所進行修改,讓槍械能接受9mm的帕拉貝魯姆彈,成為標準的德國武器。

對面的蘇軍也一樣,他們撈到德軍的武器照樣不撒手,什麼MG42機關槍、98k、MP38/40,蘇軍用得一點心理障礙都沒有,不用才是傻子。上圖中間的毛哥就拿著一把MP40,叼煙的那位則拿著把德軍的Gew43半自動。

這裡的黎明靜悄悄,不同於瓦斯科夫准尉手底下那群洗得雪白的小么妹兒,挎上德國衝鋒槍的蘇聯大嬸殺氣騰騰,瞧那冷笑就知道突突過不少法西斯。

嘿!大毛諾夫斯基同志,你又搞了個啥?能過濾伏特加的MP40?

滾蛋!坦克手二毛諾夫維奇!有本事你去開獵虎殲擊車,看看政委怎麼說!

英軍也差不多,他們也很喜歡撿德國武器,尤其喜歡德國的MP38/40衝鋒槍,斯登衝鋒槍實在太爛了,爛到連個保險都捨不得做好,一不小心就會打死自己人。所以英軍只要弄到德國衝鋒槍就會覺得撿到寶一樣,因為斯登就是山寨的德國MP38/40,連TM彈匣都能插上去通用,這簡直是老天送來升級裝備的。

一挺MG34機槍落到了英軍手裡,只要子彈充足,英軍一般很樂意使用這些武器,哪怕用完了再扔也是一樣,英軍的布倫可沒這東西火力兇猛。

說到布倫,這個德軍傘兵手裡倒是搞了一把,照片資料顯示是1943或1944年間,德軍也給這種機槍定了個德國裝備名“Le.MG 138(e)”。

啥?漏了美國人?你怕是不知道巴斯托涅101空降師是怎麼活下來的,據說那幫人扒德國人屍體扒出了毛病,經此一役後沒事兒就喜歡弄點魯格槍藏褲襠裡。上圖是1945年一個繳獲了德軍武器後笑容滿面的美國大兵。

端著Stg44突擊步槍的美軍,電影《狂怒》裡皮特在坦克裡也藏了把這東西,而且還拿它收了不少人頭。

1944年底,美28師士兵在齊格菲防線前的賀根森林苦苦鏖戰,這場戰役美軍被困在雷場中遭遇重炮轟炸,18天傷亡、失蹤的人數多達30000。圖中的美軍士兵在森林中架起了德軍的MG42通用機槍,這裡曾是德軍陣地。

除了二戰外,還有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是越戰,這時期的最著名的就是美軍甩了自己的M14、M16步槍,對北越手中的AK-47(有不少56衝混入其中)讚不絕口,前沿陣地還大量囤積蘇式M1943彈的事件。

越戰中一個端著AK47的海豹突擊隊員,他屬於海豹1隊。

對美軍士兵而言,己方使用了全威力槍彈的M14步槍後坐力巨大難以掌控,還被“國會的敵人們”強制安裝了禁止連發的“貞操鎖”,根本不能叢林戰。而尚處於磨合期的M16步槍問題更多,不是卡殼就是卡簧,嬌弱到灌點泥巴就炸膛。對面的AK47多好,皮實耐用,火力兇猛,土裡面掏出來就能打連發,不撿等著讓自己手中的燒火棍子坑死吧!

不過,有時候使用敵人武器也存在風險,拋開後勤因素,你需要熟悉這把武器,還得對槍械進行必要的調試。不是技戰術非常牛逼且對各種槍械都異常熟悉的人,是無法做到戰場上隨便撿把槍就能作戰的。弄個不好,撿起來的新槍還沒你熟悉的老破槍順手,存在很多使用習慣和運用細節問題。而且未經過校對的武器也很難在射擊上取得好成績,這可都是人命關天的事兒。

另外,與己方不同的槍聲和槍型也容易帶來一些不好的事情,現代戰場許多情況會用到紅外或夜視系統,這些東西的絕對分辨率與肉眼有區別,沒準你手中的敵軍武器就會帶來災難,成為坦克、直升機的攻擊對象。

而且許多時候士兵們根本不會等到看見敵人再發動攻擊,比如迫擊炮、火箭筒、重機槍穿牆、爆破、裝甲車推牆等等。你的槍聲讓人覺得是敵人,那麼人們往往不會多想打了再說。真正的戰場又不是打遊戲有小地圖顯示。

對現代的後勤而言,你攜帶不同的槍支也存在補給問題,如果是防禦戰還好,大規模的移動作戰你使用繳獲的武器根本無法持久作戰,這意味著你需要多攜帶一把槍和相應的彈藥,並且這部分彈藥和質量還無法對己方人員形成對等補給,所以有這勁兒倒不如多帶點己方的彈藥,少做點無用功。

最後還得說一種情況,在某些遊擊作戰和小範圍戰鬥中,有可能敵方通過特種作戰手段,把槍支設計成誘餌和陷阱,這種情況下成熟的作戰人員會避免不必要的拾撿行為,以減少中招的風險。

美軍在越戰中就屢屢吃過北越“武器陷阱”的虧,游擊隊往往在戰場上散落的武器下設置爆炸裝置,你美軍不是喜歡撿AK47麼?那就撿個夠!損失慘痛的美軍稱之為“百萬大獎”,意思是你眼饞越南的武器,就有可能被炸回家領政府的傷殘保險。

阿富汗戰爭時,美軍又把通過手雷和松發引信佈置陷阱的做法傳授給阿富汗人,阿富汗人用一些槍械、武器佈置的詭雷狠狠的教訓了蘇聯人,因此蘇聯人也傳下了命令:“沒事兒不準對敵人的東西過分好奇”!

後來到車臣戰爭時,格羅茲尼市內的鏖戰也發生過許多類似事件,車臣匪幫故意放置一些成色比較好的武器和裝備、物品,誘騙俄軍兵進入狙擊位置或炸彈陷阱,俄軍一時之間吃盡了大虧,讓人為這些戰場上的武器心驚膽戰。

總之,不能撿敵人的槍估計就是從這些事兒裡傳出來的吧。


王司徒老百科


我們抗戰期間和解放戰爭期間的武器都是哪來的?難不成100%都是自己製造的?所以說世界上沒有那麼絕對的事情,當你處在物資匱乏或者危在旦夕的時候哪還顧得上是不是敵人的槍,只要能用就趕緊撿起來。但是在自己有槍有彈的情況下不要隨便去撿別人的武器用,否則會造成很多的麻煩。下圖為電影《真實的謊言》劇照,作為美國特工的施瓦辛格手持一把AK

先說下撿槍這個事情吧,並不是說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撿對方的武器。從全局的角度去考慮,靠繳獲對方武器也不失為一種持久作戰的手段。抗戰時期我們由於物資匱乏以及生產力很弱,主要武器都是靠戰場繳獲日軍裝備,以此進行持久作戰,電視劇《亮劍》中經常有把“歪把子”機槍當寶貝的場景。在二戰中後期就連德國也在使用繳獲的盟軍武器,甚至德國還為這些武器統一進行內部命名,比如下圖為德國正在使用繳獲的美製M2重機槍

從個人角度去考慮,如果你的槍恰好沒有子彈,然後地上恰好有把對方的槍你說你撿不撿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夠保命那麼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撿起對方的槍進行反擊。所以撿槍這個事情並不能說“絕對禁止”,只要有需要就應該立馬撿起來用。

如果是你有槍有彈而且後勤保障完善就別沒事找事了,撿了敵方的槍根本得不到子彈補充。以前網上流傳一個段子:越南戰爭期間美國士兵把自己手中的M16丟掉去撿越南的AK使用。其實這個段子根本經不起推敲,M16和AK的彈藥都不通用,根本沒法互換,最多就是某些士兵的個人行為而且還是個例。玩過《使命召喚》這類第一人稱射擊類遊戲的朋友都知道,撿了敵人的槍最後很可能找不到子彈。其實現實中也是一樣的,各國各組織之間的彈藥標準其實並不統一,我方後勤提供的制式子彈無法在對方的槍械上射擊,所以子彈打完之後就變成了“燒火棍”,不僅得不到彈藥補給反而還損失了自己的槍械。以前朝鮮戰爭的時候我們就吃過虧,在運動戰中經常在自己的槍沒彈之後撿對面的槍用,結果最後子彈供應不上,自己的槍也扔了吃了不小的虧。後來志願軍司令部專門下達指示禁止使用繳獲的槍械。而60年代的對印自衛反擊戰也吸取了朝鮮戰爭的教訓,在戰爭開始之初就明令禁止使用對方槍械。

再就是對方留下的槍械很可能做成“詭雷”,專門襲擊那些喜歡撿槍的士兵,當你拿起槍的時候就出發了引信造成不必要的殺傷。

在撿槍這個事情上並不是那麼絕對,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該撿就要撿,畢竟保命要緊。但是當你的後勤保障很給力的情況下,那就不要因為自己的好奇心把自己的槍扔了去撿對方的槍,本身扔槍這個事情就比較惡劣,還會給後勤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雛菊西瓜Peterpan


撿敵國的槍是很罕見的一件事兒,因為很簡單,真正的打仗可不是像打《使命召喚》那樣,一路突突突,子彈不夠了撿敵人的槍就好了。



首先,就是彈藥和供彈具通用的問題。以海灣戰爭為例,伊拉克方面使用的是AKM系列突擊步槍,而美軍則使用的是M16A2系自動步槍。這兩種步槍的彈匣不同,使用的彈藥也不同。



而且在真實的戰爭中,可不會像COD那種撿把槍還帶著彈藥。彈藥不通用就很尷尬了,畢竟你不可能指望彈匣中那一梭子打完一次戰鬥吧?


好,就算你還要撿備用彈匣。但是有件事很尷尬,彈匣可能不適配戰術背心上的彈匣包啊。以AK的鋼製彈匣與北約4179標準鋁製彈匣為例,兩者的彈匣弧度不同,所以適配的攜行具也就不同。


北約標準的4179鋁製彈匣


除了這兩點之外,那就是槍聲的不同了。在越戰中,曾經有一名美軍士兵在使用AKM突擊步槍的時候,遭到了己方火力的攻擊。這是因為,在很多時候士兵看不到敵方目標的具體位置,所以就乾脆先打一梭子過去再說。


使用AK突擊步槍的美軍士兵


總的來說,在戰場上臨時撿起敵人的武器,也只是特殊情況下才行,而且也都是迫不得已的情況。在己方武器彈藥供應充足的時候,誰還願意去撿敵人的武器呢?


我是戰甲裝研菌,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


戰甲裝研菌


誰說不能撿敵國的槍?什麼事情一加絕對就會有問題了。使用繳獲的武器這種事情也是這樣。

一般說不能使用繳獲武器的理由主要是三個,一個是誤傷,還有一個是無法保證供應,第三個是詭雷。

先說誤傷這個事情,一般說使用繳獲武器容易造成誤傷的出處,據我所知是在這裡,卡拉什尼科夫在八十年代出訪美國,他和斯通納一起去拜訪一個海軍陸戰隊的訓練基地,基地的指揮官告訴卡拉什尼科夫,在越南他使用AK-47作戰,在夜間的時候,由於AK聲音和M-16不同,所以有的時候自己的士兵會像自己射擊。這個可能就是說繳獲武器會造成誤傷的出處。

但是這種情況是可以通過其他方面來進行彌補的,在越南美軍遭到越軍夜間進攻的時候通常都是十分的混亂,這種情況下遭到自己誤擊的可能性都很大,這個是需要通過訓練等手段加以解決的,主要是要訓練士兵不要慌亂,判明情況以再射擊。不能僅僅憑藉武器的聲音不同就判定目標,因為要僅僅憑藉武器的不同就判斷敵情,那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越軍使用的武器就是中國造的,型號都是一樣的,你能夠因為這個就把手裡的武器給放棄不用嗎?這種誤擊的主要原因是要用訓練解決的,當然,作為繳獲的武器不用了,這種辦法最簡單。

還有一個是後勤保障問題,這個問題在於繳獲的武器用保障嗎?繳獲來的武器通常是輕武器,而且大部分是代用的,這些武器一般是發給平時用不著槍,但是現在情況危險了,需要配發武器,這種情況彈藥打完了,能夠找到彈藥就接著用,找不到彈藥就扔了,或者拉回去鍊鋼了,沒有什麼需要保障的,用壞了就不要了。

在一些車輛的駕駛員很多時候都會自己找一些自動武器放在自己的車上加強自己的自衛能力,一般坦克駕駛員會有一支手槍,但是很多坦克的成員除了手槍以外,還會搞到一支衝鋒槍或者突擊步槍之類的東西加強自己的火力,不過這支槍用上的時候並不多,彈藥的保障很容易。電影狂怒裡邊,美軍的坦克乘員就用了一支德國的突擊步槍作為自衛武器。在抗美援朝戰爭中,志願軍後方防空部隊的防空哨用的也是繳獲的武器,用來打放空槍。

還有就是詭雷了。這個倒是的確存在,所以是不能隨便撿,有的時候一支放在地上的步槍可能下邊放著一枚拔了保險的手榴彈,不過把這個手榴彈排除了以後這支槍要是能是還是會繼續用的,不過就是要首先排除手榴彈。

合理的使用繳獲物資是一項節約自身消耗的明智舉措,孫子兵法裡邊就有因糧於敵的說法,奪取敵人的糧草為我所用更是常見。到了現代戰爭中,由於消耗巨大,使用繳獲的物資一方面是節約了本身的消耗,還有就是不讓敵軍繼續使用。就算是財大氣粗的美軍,也用用繳獲武器的時候,在瓜島,美軍守衛亨德森機場的時候,由於供給不足美軍吃的是繳獲的長了蟲子的日本大米,牽引飛機是用的一輛繳獲的日本卡車,在飛行員宿舍附近設立的哨位架了一挺日本的重機槍。當然,後來隨著供應的改善,美軍逐步淘汰了這些繳獲的物資。但是在自己後勤跟不上的時候,使用繳獲的物資太正常了。
不光是輕武器,坦克都有,德國人還把一些繳獲的T-34給了芬蘭人。


德國人對於SVT-40的評價不錯,並且借鑑上邊的設計,自己推出了G-43半自動步槍。

德軍使用波波沙衝鋒槍。

圖片來自網絡。

而如果是不能使用繳獲的武器,解放軍就別打仗了,八路的武器都是繳獲來的。


有痰


不知道這是誰說的,槍在戰場上就是士兵的生命命,沒有了槍,就算身體完好無損,也沒有一個有槍的傷員戰鬥力強。何況戰爭中,雙方都是在最大限度想方設法摧毀敵方補給線,甚至包圍敵人,各種不利因素隨時會發生。而各種不利因素下 ,彈藥不足,槍支損壞的狀況肯定時有發生,那時候只要有戰鬥意志的軍人首要就是在戰場上收集可用武器彈藥,讓己方有繼續生存下去的可能。如果按照你問題中的標準,只有幾個可能,一種直接投降,一種等待己方部隊救援或者等待空投。而等待過程中,沒有一定的火力支撐,一樣會被快速殲滅。你說的那種就是沒打過仗,活在理論裡面的想法。何況戰場上不會只憑槍聲判斷是不是敵人,有很多戰場暗號可以分辨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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