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家長答應婚前買房子,婚後發現首付款全是借的,而且還讓男方自己還,誰能告訴我這樣道德嗎?

李辰曉


有什麼不道德的,人家是承諾給你買房子,你也沒說不能借錢買啊!對吧!雖然說這樣是有點不好,但如果男方父母真沒錢買房子,結婚你又提出這個要求,他們為了滿足你的要求,才借的錢買房子呢。還有也有可能是他們為了讓自己的孩子,結婚後能夠獨立生活吧!



我以前有一同事,他們家挺有錢的家裡也就他一個,但他沒錢,結婚時他父母只把婚禮辦了,其他什麼的沒給他,住的房子的是他父母租給他的,每個月連水電費的要給。


以前啥也不做,結婚後沒錢花什麼活的幹,人家現在也過的很好啊!自己開了一個4s店,挺有錢的。這的是逼出來的,如果當初他父母一直慣著他,現在他也會啥也沒有,只知道啃老。

所以啊!我認為如果你想要什麼就自己去爭取,去拼,不要什麼的給父母要,他們並不欠你的什麼,而是你欠他們的,一個首付三十萬用得著這樣嗎?房子是你們自己的自己出錢也是天經地義的,父母並沒有義務要給孩子買房,父母只有義務把孩子養到十八歲。


感情問號


結婚意味成年了,父母撫養責任與義務己完成了。男方借錢賣房,婚後男方付錢,都應該。父母無錯。我認識一位農村年青人,前年結婚時,父親告訴他:結婚費用及財禮,由他來借,但婚後全部由他償還

(他還有亇哥也是採取這種方式,不僅還清債,還買了一輛小車)。婚禮是在老家舉行的,婚後在鄰省工作,三年後不僅還清債務,生活幸福滿滿,雖然住房是租房,但重新裝修後,卻簡潔明快,時尚。去年還把貧窮山區的岳父母接來同住。看來夫妻同心,沒有過不了的人生坎。我在這裡哀心祝福小倆口。


老夫子79381182


如果你足夠愛他,不是奔著彩禮來的,那我相信在你知道你老公是借的首付買的房子而且之後還要一直還的時候(他說不要你的錢來還)你會慶幸自己遇到這麼一個愛你的男人,為了得到你而使了一些不高明的手段。

我結婚後也面對過這個問題。我跟先生是自由戀愛繼而談到結婚,我媽媽提出的彩禮數是九萬九,算是個吉利的數字,而且我媽是看我老公當時身上沒有啥錢也沒有提特別高的彩禮(我們那邊彩禮基本在15-30萬)。老人家說覺得兩個人相愛就行,彩禮女方這邊收了到時禮儀辦完這錢還是給女兒的,所以沒差。我老公當下也直接拿九萬九出來給了我家,後來辦完婚禮我跟我老公上班,但每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是用來還別人錢,開始沒覺得啥,後來看我老公衣服也不捨得買,鞋子也不捨得買。。。很節省的要攢錢。我問他我們外面欠多少錢嗎?他才跟我說了實話。原來老公家是兩個兄弟,我小叔子在我們前面兩年先結婚的,當時他們農村彩禮很低,又是同鄉的兩個人,彩禮才六萬六。然後我公公說為了公平,之前家裡給小叔子的是六萬六,我這邊他也只能給出這個數。(我公公是做小生意的,錢方面算的很精)我老公可能生氣了就說另外的三萬三不要家裡出,他自己想辦法。後來他是向朋友借了這錢給我媽的。但這事他一直沒告訴我過,默默的自己每個月還。剛結婚那會兒工資也不高,好幾個月才還完這錢。

哎。。。怎麼說呢,當時聽到彩禮的一部分錢還是他自己借錢的時候,感覺很心疼他。他沒有說是因為他怕我埋怨他家裡人,到時婆媳關係不合呀這些,也是為了家庭穩定才出此下策。後來還經常出現我公公因為生意需要週轉錢我老公先套的信用卡給他然後每個月在還這樣子。。。但借出去的錢公公也都是會還,只是在那種沒錢的當下我們兩個人靠著自己的努力也慢慢的在買房之前還完了所有的債務。

所以這個問題看個人吧,你覺得他騙你借錢買房不道德也對,但如果你愛這個人,你要相信一切都會過去,你們兩個可以有很美好的未來的。


顏值有限青年


從現象看本質,婚前借款付首付買房這個事,你老公肯定知道,為什麼老公沒有對你實話實說,肯定是有原因的。我看絕大多數是老公實在愛你,又到了該成婚的年齡,要和你成雙成對,牽手一生。用的手段雖然下作了點兒,但卻沒有壞心眼。

如果說你對這檔子婚姻本來就不自信,也可以說是奔著房產和彩禮而來的,首先你對婚姻就沒有抱著正確的態度,思想不端正。只能說對方的父母棋高一招,你還嫩點,對方將計就計,你中了套路,就沒啥可說了。

如果你確信,你是愛老公的,老公也愛你,你們有共同的語言,能把日子過下去的話。既然生米已經做成了熟飯,那就和老公簽訂一份房產約定,留下房產歸屬權的字據,老公是會同意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在一起,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婚前借款買房的首付,還需要婚後用共同財產來還債,依法婚前首付借款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婚後還貨部分,如果也是用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還貸,整個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擁有的房產。一旦還清了貸款,叫老公在產權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就行了。

如果覺得老公和他父母使用欺騙性的手段騙婚,你不能容忍的話,可以上訴到當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法院依法也會為你主持公道的。


老蔣閒言


看到很多人回答說沒有錯,我感到很驚訝,現在這麼多的人的道德觀已經歪曲到如此了麼?

我們不提倡結婚要什麼彩禮,房啊,車啊什麼的,婚姻應該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而不是物質。也不要說女方不應該要彩禮,應該和男方一起奮鬥什麼的,因為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我們不能要求所有人的想法都一致。單就問題而言回答,我們不知道問題中的男女對於結婚彩禮方面是如何談的。女方有沒有說要求男方必須付首付買房,不買就不結婚的話。

如果要求了,假如女方知道男方家拿不出這個首付,還提此要求的話,那很明顯,她就一定猜的出這個首付是借的,甚至以後可能得自己跟著還錢,那麼她就不會現在提出這個是不是騙婚的問題,所以男方根本就沒有告知過女方自己家裡的實際條件,沒有告知女方自己根本拿不出這個首付錢,那就是欺騙。

如果女方沒有說必須付首付買房,不買就不結婚的話,只是提了這麼一個條件,男方就直接借款買房了的話,那男方更是在騙婚,因為女方沒有說必須,對於女方提的條件,男方做不到你可以和女方談嘛,就好像買東西,人家提出一個價錢,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砍價啊,不管怎樣,男方都不應該在沒有告知女方的情況下就借款買房啊。

看到有很多人說女方應該感到高興,因為這個男人愛他為了娶到她所以才欺騙了她,天啊,這是什麼邏輯,為了愛就可以欺騙?那為了愛作奸犯科也可以麼?愛應該是坦誠,是包容,是付出,什麼時候愛變成了欺騙了?

下面我們再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說。大家都知道,現在的新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的婚前財產就是以後離婚了,也歸個人所有,那麼男方借款買房付的首付,房子加女方名字了麼?如果沒加,女方婚後不但要和男方一起負擔貸款的問題,還要一起承擔房子的首付借款,大家也都知道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以後如果兩個人離婚了,這房子和女方有什麼關係,她也就只能得到一點可憐的補償。

如果沒加女方名字,那女方更冤了,首付錢跟著一起還的,貸款跟著一起還的,兩個人感情不好了要離婚,男方能不告知女方借錢付的房子首付,那麼也可能會偷偷的把房子賣了,反正房子沒有女方名字,辦手續時女方不在也沒問題。男方自己把錢留下,或是明明賣了一百萬,硬說是五十萬,女方能有什麼辦法?

先不要說女方該不該提彩禮,因為這和男方欺騙是兩個問題,因為不管女方提或沒提,男方都不應該欺騙,應該以實際情況告知,就是買房子借首付了,也必須告訴女方,憑什麼讓人即將揹著欠款過日子還不提前告訴人一聲的?女方能接受,兩個人一起奮鬥還錢還貸款,女方不能接受,那麼就分開,男方就去找一個願意和他一起奮鬥的女孩,女方去找一個能滿足她要求的男孩,兩人各不相干。

所以不管有什麼理由,婚姻都不應該以欺騙的方式開始,錯了就是錯了。



夜如墨60


實在不能理解評論裡那些支持男方做法的人。提問者問這樣做道不道德,首先這種做法肯定是不道德的,首先男方存在明顯的欺騙性,他放棄了做人最基本的素質-----誠實。其次,男女雙方維持良好的婚姻關係除了要相互關懷,還應當真誠,如果兩人感情好,男方如果在事先跟女方坦白情況,真誠交流,大部分人也會理解。可是他確選了最不好的方法----欺騙,這實際上是很傷害夫妻感情的。如果兩人婚前本來也就沒有太深的感情,結婚本身就是找個門當戶對,或者說條件合適的過日子的話,就更好評判這個問題了,你的條件符合我的標準,咱們就結婚,不符合就拜拜,但男方偽造了自己的條件,這就跟偽造文件去銀行貸款一個道理,我們不上升到法律層面,僅在道德層面講,也是很不道德的行為了,實質與騙婚無疑。這種情況要不要原諒男方,就要看男方的意圖,如果男方跟女方感情很好,且男方沒有主觀惡意,隱瞞情況主要是不想女方擔心,且男方有責任感的話,我覺得是要原諒的,畢竟找一個真心為你著想的人不容易。如果男女雙方沒有什麼感情,男方僅僅是想脫單,騙一個女人做全職保姆為其生孩子,這種男人不分難道留著過年嗎?


飛舞7587


作為男方家人已經兌現了,他們的諾言就是把房子已經買好了。關於是如何買的,你們也沒有法律約定吧,這又不是買賣合同的問題,他們並沒有違約。現在你們談到了道德問題?那什麼叫道德!他們並沒有違反社會公共秩序,社會良知等等。所以也用不著拿道德的大帽子來扣人。

既然房子的首付款都需要你們來還債,並且後面的貸款也是你們共同來承擔,從民法角度來看,這個房子應該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了,加你的名字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一旦結婚了,夫妻雙方的收入都屬於家庭的公共收入,然後又用來付房貸以及首付款的還債,所以房子當然屬於雙方共有,這個你願意去打官司的話,法院也會判絕允許你加名字。但是民事訴訟並非強制性義務,如果你老公不加名,你也沒有辦法。你覺得你這個老公並不是你所愛的,那你可以完全離婚嗎?如果你看中的是他這個人,你覺得這個人還挺愛你的,你未來會得到幸福。關於房子的問題,你也不要計較這麼多。

我現在最看不慣女人動不動拿男人的房子,車子,彩禮來要挾男人,搞得一個小女人那麼看重錢一樣。如果不愛就不要結婚,談這些物質有意義嗎?所以你覺得這個男人欺騙了你,你大可不必和他結婚嘛!就算社會道德應該批判他,會有什麼實質性作用?你覺得於是有補嗎?



東方曉輝晴暖天下


姑娘,你好。你是覺得自己被騙了嗎?男方空手套白狼,透支你們小夫妻未來的錢去買房,等於沒有買房。

假如他們家沒有買房,你是不是就不結這婚了?不清楚你在哪一個城市,我就以蘇州舉例:一個100房子,座標吳江,200萬,首付兩成40萬。你和你當時的男朋友會因為沒有這40萬而掰掉嗎?


假如會,站在男方的角度,就肯定不能告訴你。因為一旦你們結婚,你離婚的成本會高於這40萬,況且這四十萬裡,你只有一半,所以他們篤定你不會離婚。

假如你不會因為男方拿不出這40萬而分手,那麼結果依然是結婚。只是動機不同。

你的公公婆婆老公耍了個心眼把你“騙”到手,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已經如此,靠自己的能力還貸款買房,自食其力,也硬氣。

希望每一個結婚的女人是因為愛情,房子只是附屬品,有很好,沒有也可以。

我是蘇州月老,如果喜歡我的觀點,請關注我。


蘇州月老賜婚


這樣不道德,但是這樣的情況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女方剛結婚,如果因為這點事就離婚,不划算,可是就這麼算了又會覺得心裡憋屈。男方可能就是吃準生米煮成熟飯,女方頂多哭鬧一下,但也不會因為這點事離婚,所以才會這樣做。

但這也給女方上了婚後的第一課,婚姻除了愛,還有博弈,有男方吃虧的,也有女方吃虧的,看誰的道行更深罷了。

作為女方,吃了這一次虧,如果不打算離,那麼就吃一塹長一智,在以後的日子裡,騙你的事還不知道要經歷多少次,保護好自己,別再傻傻上當就好了。


時光吹雪


我覺得這樣做挺好,沒有什麼不道德的!女主要是不接受也有不接受的理由!無非是不想和男主一起負擔債務,不想要太大的經濟壓力!這個可以理解,人各有志而已!君不見中國的房價是有多貴,一線城市例如北京均價都達到了五萬左右,三四線城市房價也達到了七八千,一個男孩子畢業三四年賺夠一套房子的首付其實是有難度的,所以僅僅憑藉他自己的能力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只能藉助父母的力量,父母能力有限那就繼續向親朋好友尋求幫助了……往後說,借的錢當父母的都也會去幫忙去還,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身體又不好那也沒辦法,只能男孩子自己努力還了……藉助自己的人脈關係幫孩子解決了首付問題本身就是巨大的幫助!本來父母是沒有義務去給你付這個首付錢的,有的父母付了內心必須感激,沒付的也沒必要責怪!人家真沒那個義務!太平洋對岸的美國🇺🇸,孩子成年後類似錢的問題想都別想!如果成年後遇到的所有所有的問題都讓父母去解決,那不就是巨嬰了嗎?甚至是駭人聽聞的啃老……男兒就應該當自強!'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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