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區:劉某某等12人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4月29日上午,黃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等12人開設賭場案(涉惡案件)一審公開宣判,100餘名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幹部和群眾參加了旁聽。

黄山区:刘某某等12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8月中旬至8月30日間,被告人劉某某、翟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分別在黃山區、涇縣轄區內的八個場所合夥開設賭場十場次,每場組織20至40人不等的參賭人員以“推牌九”的方式聚眾賭博,並按莊家贏錢的比例抽頭獲利,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等12名被告人以盈利為目的,組織他人賭博,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是共同犯罪。根據被告人劉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劉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二年二個月不等刑期及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至二萬元不等數額。

黄山区:刘某某等12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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