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25公里的新國標電動車,車身不超55公斤,你會買嗎?

天天21842


部分利益集團煽風點火呀!

25碼,慢嗎?自行車平均車速也就是10-18碼(不算運動員),電動自行車這個種類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名詞,電動自行車分為兩類:第一,電動助力車,第二,電動車(也就是以電為動力的機動車)。

電動助力車很簡單的規定,必須安裝助力裝置,也就是腳踏,而且速度不能高於25碼,這是為了保證非機動車安全做的(因為非機動車安全等級非常低),這種車也很省心,不需要車檢,也可以不上牌。

如果你覺得電動助力車嚴重不滿足你的速度要求,和載人要求,可以購買電動車,但是,上牌,車檢,駕照,缺一不可,還要有前、後轉向燈(規則可以參考摩托車)。電動車也是車輛,任何車輛不能不受交通法律管制。電動車發展迅猛,電動車的有關法律制定的比較緩慢,才造成了今日市場混亂,人們習慣了這個不受法律管制的載人工具之後,突然造成的不習慣。人們交通安全、以及交規意識淡泊的原因。


業餘手機評論


對於我個人來說,不會買,因為我覺得平時騎自行車更方便。

曾經我在上大學時,我就是自行車運動員,所以現在上班一般騎山地車,從家到單位有14公里多,一般騎行速度在30左右,遠超電動車的最高速度。加上路上其他各種時間,差不多35分鐘。

以前也想到過買電動車,但住的地方和上班的地方充電都不方便,而且遇到堵車時也沒有自行車靈活,我的山地車只有13kg,上天橋搬上去也很方便。



牛仔交通旅遊


新國標電動車的定性是準確的,大家可能有誤解了!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實施,引起國內很大的關注和熱議。本人看了很多跟貼,評論基本是負面的,說好的不多。其實,很多人是誤解了。申明一下,我本人平時主要也是靠超標電動車出行。

注意新國標電動車的標準,大家可能漏了三個字“自行車”,規定的是新國際電動“自行車”標準!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

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

新國標是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簡稱,只要符合這個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均為非機動車,享受以下三大優待——

第一、電動自行車的牌照均為免費安裝,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不強制電動自行車的車主購買保險,更沒有交強險。

第三、電動摩托車需要考駕照,而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照!

很多人怪制定標準的專家,說專家坐四輪出行,不瞭解實際,不瞭解民間疾苦。其實專家沒有錯,專家這次可真是被冤枉的!

怎麼說呢?

原來的違規超標電動車,時速高的可達60,如果經過改裝,時速80甚至100都有,和摩托車無異,如果允許這樣的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就會造成機非不分,增加出行危險因素。

而現在,新國際出臺和實行,嚴格區分了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這沒有什麼不好。

你如果只是短途上下班,買個電動自行車就可以,安心在非機動車道上以不超過25公里的安全時速行駛,不用擔心身邊呼嘯而過的高速電動車。

如果電動自行車不能滿足你日常的上下班或者工作需求,買個電動摩托車吧!就是現在的超標電動車,不過現在要有準駕資格了,需要考個牌照,還要給車輛買購置稅和交強險,遵守交規出行。

只是現在有的城市又限摩,要怪,就怪在這裡了!

國家應有新法規出臺,除了公交發達的少數大城市,應鼓勵廣大中小城市發展兩輪電動車出行,而不僅是四輪電動。四輪電動汽車現在的電池技術有待提高,電動汽車也不是普遍的需求,道路也不允許。而兩輪的電動車電瓶技術成熟,基本上可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了,道路通行率又高,為什麼得不到鼓勵呢!

 必須要說的是,中小城市指望發展公交滿足市民出行需求的願望是不切實際的。還是電動兩輪方便實用。











東GUO先生的農莊夢想


新國標下,電動車自行車是為概念而生,不符合實際需求。騎慣了電摩車,電動自行車真的受不了!

從腳踏實用性來看,買電動車就是因為可以省力、速度快才選擇它,你給我裝上我也不會踩,就是一個擺設罷了。久而久之,腳踏轉圈圈還礙腳。

從配置來看,限速25km/h,又限電壓48v,雖然續航也可以達到40-50公里,但是慢悠悠的真受不了,要滿把開車了。另外,400w的電機功率上個坡都困難。

從用車需求來看,我需要能面積大一點,有時候需要拉一點東西,不用到處找車。速度有個30碼左右就可以了,在至少有個40碼的餘量即可。


從用車體驗來看,電動自行車重量輕,減震效果差,開起來不穩,舒適度差。沒有儲物箱,雨衣,充電器,鎖頭等物件不方便放置。


所以,電動自行車不是我的菜。另外我想說的是,廠家會把電動自行車儘量往標準邊緣上做,儘可能接近電摩,這樣的電動自行車能和自行車一樣嗎!踩不動,跑不起來,不能滑行,只為概念而生,活生生的一個“四不像”!


電動車維修工


電動車新規出臺罵聲一片,很多人說時速25km難以滿足代步需求,但那只是電動自行車,為什麼不去購買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說白了就是想享受機動車的速度,又不想承擔機動車的責任,天下哪有這麼兩全其美的好事?而且電動自行車的標準一直都有,只是之前沒有強制執行。

電動車是民生所需,解決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出行問題。但很多人對於電動車的新國標罵聲一片,不過是因為習慣了以前的電動車無監管狀態,而這次新政給電動車增加了眾多規範,讓這些既得利益者渾身不自在。電動車新政的實施是大勢所趨,未來低速電動車的發展肯定是朝著標準化、規範化方向去的,又何必抵制浪潮。

我們先看一下新國標與之前的標準有什麼不同。

新國標頒佈以來,對電動車也做了明確的劃分,將我們常見的電動車分為三類:輕便電動摩拖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均屬於機動車的行列,必須要依法持照上路,此類電動車需要考駕照、辦保險。

而對於電動自行車,規定時速甚至有所提高,由20km/h提高到了25km/h,電機功率由240w提高到400W,整車質量從40kg提高到了55kg,標準是有所提高的。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的第一大國,去年10月份發佈的《中國電動車節能白皮書》顯示,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為2.8億輛。電動車由於橫穿馬路,逆行,佔用機動車道,超速行駛造成了數以萬計的交通事故,堪稱馬路殺手。2013年至2017年,我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引發火災數目等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很多人說相比汽車的交通事故,電動車的事故數量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汽車敢隨意逆行,闖紅燈,超速嗎?如果沒有牌照的監管,交通事故會增加多少,你們有想過嗎?

我反而覺得電動車新政來的晚了一點,早就該給肆無忌憚的電動車套上韁繩了。


老司機侃侃車兒


說起新國標電動車,幾乎每個人心裡都是不滿和抱怨,叫好的基本上沒有。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話說的沒毛病。當一種新鮮事物出現後,不能要求人人說好,起碼支持的人更多些,才說明這是個好東西,值得我們擁有。像這種時速25公里的新國標電動車,車重不超過55公斤,我反正不會買。



不實用。現在的生活節奏那麼快,大家都在趕時間,騎著這種最高時速只有25公里的電動車,慢悠悠的在路上跑,性子急的人還不得急出病來?雖說是最高時速25公里,加上負重(成年人體重50公斤+車重55公斤),真正騎起來根本就達不到25公里。那些動不動就將近二百斤的大胖子,騎這種車能不能跑起來都是個問題。比自行車快不了多少,甚至還沒有自行車快的電動車,試問有多少人願意買呢?

性價比極低。你別看新國標電動車跑不快,也跑不遠,但價格可比以前的電動車要貴很多。電動車貴就貴在電瓶上,新國標電動車一般配備鋰電池,價格高就理所當然了。以前用2000多塊就能買到不錯的電動車,現在買新國標電動車起碼得3000~4000左右。買東西都講究個性價比,跑不快跑不遠的新國標電動車,價格卻這麼高,幾乎沒有性價比可言,不買它不足為奇。

造型不美觀。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買電動車就像娶老婆,咱不要求有多好看吧,起碼也不能太難看了。新國標電動車最醜的地方就數腳蹬子,真不知道磚家怎麼想的,非要給電動車裝上這麼一對腳蹬子,既不實用又不美觀,還增加安全隱患。簡直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電動車並非越慢就越安全。電動車安全與否和車速快慢不成正比,雖然車速太快了不安全,但是車速太慢了就一定安全嗎?記住,永遠是人在騎電動車,安全不安全取決於人有沒有安全意識,是不是遵守交通規則。這麼簡單易懂的道理,不知道磚家是真不知道,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綜上所述,像這種不實用,不美觀,不便宜,不一定安全的新國標電動車,你願意花錢去買嗎?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時速25公里,重量55公斤的新國標電動車,一般情況下我是不會買的。其實95/1O0左右的人並不認可。

因為這樣的電動車一句話說完;不實用。我就想不明白,專家們為什麼心死在電動車的時速,大小,重量形狀上,電動車違規,導致車禍,這能怨電動車嗎?

應該抓住主要矛盾,騎電動車違規現象,主要去整治騎電動車的人,一切違規現象都是人造成的。

在頭條上曾看過一則報道,可能有不少朋友會看到過;外國有一名司機超速行駛,在過十字路口時,被交警阻攔,司機不但不停車,還加速闖紅燈,這時兩名交警同時開槍,一人把車後胎打破了,另一名交警把司機打死了,車送廢品廠,人送火葬廠,就這樣解決了。看來外國的交規比中國嚴多了。

電動車闖紅燈,超速,帶人,逆向行駛,行機動車道…等等違規行駛,除了宣傳,批評教育之外,要加大整治力度,就不說開槍把他打死,也要讓違規駕駛人付出一定的代價,現在騎電動車違規了罰20元,可以提高到5O0元或上千元,甚到刑拘或判刑。這樣能讓違規者長長記性,以儆效尤。

如果不把騎車人整治好,就是騎上新國標電動車難道就不違規了嗎?


春風化雨168609502


我上班的單位路程比較遠,現有的電動車是去年春節前購買的,為小廠生產,按規定只能上過渡期牌照,五年後報廢,不準再上路。

明擺著國標電動車帶腳踏蹬不實用,而且容易碰撞駕車人的小腿骨,無奈公家嘴大,小腿擰不過大腿,反正平民百姓都得守"規矩"背動地執行,否則罰你款和沒收你正規生產廠家買來的"不合格"電動車沒商量。



時速25公里的新國標電動車,車身不超55公斤,為了趕時間討生活,你有選擇餘地嗎?幾年後,我被迫必買無疑。


老夥計610322


如果你在此較大的城市有機動車和非機動分行的,這個國標車是合理的,為保證非機動車道的安全,在此道上行駛的主體是人力自行車,一般騎速度在10~15公里/時,而電動車在這道上的速度已夠快了,對自行車的行駛帶來危脅,因此車速一定要限制在25公里/小時。速度大於25公里整車重量隨速度的增加而增加,就應該按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

國標規定是為道路安全和騎車人的安全為出發點,是為騎行者生命負責的好規則。現在反對者不要被不合規廠家的忽悠,看清不合規廠家的面貌,為自已生命負責,支持這個電動車國標的執行。小城市、農村可另行制定安全行駛規則後來規範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實際是不一刀切,又因地制宜,解決騎行者、管理者、生產銷售者的三方利益。


言午XZY44231307


個人覺得對於電動車確實應該上牌管理。為什麼大城市3年,太原卻是一年。有百分之70的不符合標準,在對於舊的電動車商家回收也就300元左右。我是小牛電動車N1超標電動車車主。我們買車都6000元到9999元不等。我們也就騎行了1年就報廢太虧了,那怕給我們上個電動摩托車牌也算。主要是不要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這些不文明行為。還有就是一些品牌新款電動車有個腳蹬子就能上牌,速度可不是25之下也可以上牌,這樣和之前有什麼區別。我們小牛電動群在這2年裡的時間裡可是幫警察👮叔叔找見過好多次小偷,我們車還是了鋰電池。剎車輪胎在和其他品牌比較絕對有安全的合格性。在本人騎車當中做為小牛的騎行者不能說一次都沒有闖過紅燈,絕對是禮貌騎行。汽車來了都是讓汽車過,希望能給所謂我們這些超標電動車也能上個電摩牌。文明出行,文明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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