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臨時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3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19年4月18日召開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臨時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的議案》,同意在充分保障日常經營性資金需求,不影響正常經營並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授權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過100,000萬元額度的自有資金進行基金、理財、信託產品投資,證券投資及其他金融產品投資等風險投資。投資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在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內,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文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具體實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和2019年4月19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使用臨時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7)和《201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41)。

一、本次購買信託產品的基本情況

為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與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融信託”)簽署《中融-融盈安泰15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之信託合同(優先級A類、封閉式)》,使用閒置自有資金3,000萬元認購中融-融盈安泰15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優先級A類信託單位,參考年化收益率8.1%;與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信託”)簽署《平安信託鼎泰5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使用閒置自有資金受讓平安信託持有的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受益權145,000,000份,轉讓價款為145,000,000元,年化業績比較基準6.8%。具體如下:

二、受託方(轉讓方)基本情況介紹

(一)受託人: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991270443422

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註冊資本:1,200,000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科技創新城創新二路277號

法定代表人:劉洋

經營範圍:按金融許可證核准的項目從事信託業務。

公司與中融信託不存在關聯關係,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轉讓方: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000200095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19日

註冊資本:1,300,000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

經營範圍:本外幣業務: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劵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諮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公司與平安信託不存在關聯關係,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信託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中融-融盈安泰15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之信託合同(優先級A類、封閉式)

1、信託計劃類型

本信託計劃為指定用途的結構化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受託人與委託人簽署《信託合同》設立的信託為自益信託,受託人加入信託計劃時即同時為信託計劃之受益人。

本信託計劃屬於封閉式私募資產管理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所發行的信託單位在本信託計劃存續期限內均不得贖回。

本信託計劃屬於權益類產品,即本信託計劃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或股權收益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非因受託人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受託人將在流動性受限的信託財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前述比例要求。

2、信託計劃的規模

本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計劃資金總額預計為130,000萬元。次級信託單位650,000,000份,優先級信託單位650,000,000份,其中,發行的優先級A類信託單位350,000,000份,具體以規模均以實際募集為準。

3、參考年化收益率

信託計劃本次發行的優先級A類信託單位的參考年化收益率見下表:

4、存續期限

信託計劃本次發行的優先級A類信託單位的預計存續期限為自該類優先級信託單位取得日(含該日)起至信託計劃存續滿12個月之日(不含該日)止的期間。

信託計劃項下的次級信託單位的存續期限與信託計劃的存續期限一致。若信託計劃預期存續期限進入延長期的,則次級信託單位相應進入延長期。

5、定期核算日和優先級分配日

定期核算日:自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每個自然季度末月的20日,該類優先級信託單位終止日、信託計劃終止日。

優先級分配日:核算日後10個工作日內任一工作日。

(二)平安信託鼎泰5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

1、轉讓標的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平安信託持有的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受益權145,000,000份。若平安信託持有的標的信託受益權上附有其他合同權利,則該等合同權利將一併轉讓。

2、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在滿足下列條件之日起轉讓給公司:本協議生效且公司已向平安信託支付完畢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標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日以雙方向受託人提交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單證上記載的轉讓日期為準。

3、轉讓價款

雙方一致同意,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145,000,000元。

4、信託利益

自公司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之日(含當日)起,信託合同項下第3期信託受益權及相應的委託人、受益人權利和義務即可轉移到公司,公司享有上述信託受益權及信託受益權對應的信託計劃項下委託人、受益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平安信託不再享有上述信託受益權及信託受益權對應的信託項下委託人、受益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亦不再承擔任何風險和相應義務。

轉讓日前,標的信託受益權項下平安信託在持有標的信託受益權期間享有的尚未分配信託利益均屬於平安信託享有,同時公司同意按照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信託受益權對應的信託於支付轉讓價款日(含)之後產生的信託利益由公司享有,該信託利益計算期間為:公司從支付轉讓價款日(含)起開始計算,截止至公司實際持有信託受益權的期間。該信託利益將由受託人按《信託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公司分配。

若受託人在信託利益分配時將本合同約定屬於平安信託的信託利益分配至公司的,公司應在收到受託人分配的信託利益之日起3日內將屬於平安信託的信託利益支付至平安信託指定賬戶。

信託受益權轉讓合同應當報送信託計劃項下的受託人,作為該受託人分配標的信託利益的依據。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

(一)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金融市場波動風險、收益回報率不可預期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公司將採取措施,嚴控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已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風險投資管理制度》等與投資事項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規範了公司投資行為和審批程序,有利於防範投資風險,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和投資風險的可控性。

2、在保證公司日常經營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資產品期限。

3、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淨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 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審計部根據謹慎性原則對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進行評價,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5、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對風險投資事項進行決策、管理、監督和檢查,嚴格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並定期將投資情況向董事會彙報。公司將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時披露風險投資以及損益情況。

五、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一)公司使用臨時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及日常流動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業務的開展,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

(二)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適度的風險投資,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進一步優化資產結構,為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效實現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六、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的情況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未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

七、備查文件

1、中融-融盈安泰15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之信託合同(優先級A類、封閉式);

2、平安信託鼎泰57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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