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嚴防“燈下黑” 清除耳後髒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為強化和規範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按照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和堅決防止“燈下黑”的要求,打造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高素質紀檢監察鐵軍。綏德縣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根據《陝西省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榆林市紀委市監委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綏德縣紀檢監察巡察干部問題線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

全面監督 更嚴更細。縣紀委監委機關除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巡察辦主任、紀委常委、監委委員以外的委機關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的紀檢監察干部,縣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全體幹部的問題線索;縣委巡察辦(組)全體幹部(含授權巡察專員)的問題線索;各鎮紀委的幹部的問題線索;市紀委監委、市巡察辦交辦或本委領導批辦的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全部受理,一一嚴厲審查。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縣紀委監委堅持依規依紀依法的原則,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眼裡不容沙子的態度,加強對“自己人”的監督,充分發揮幹部監督機構的作用,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的堅決查處、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堅決清理門戶。對受理的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當在10日內,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分析研究,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準,提出處置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

懲防並舉注重實效問題線索處置管理過程中,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嚴禁擅自打聽、私自留存、隱匿、摘抄、複製問題線索,對違反制度、紀律或管理失職造成後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實行責任追究。對疏於管理、監督不力導致紀檢監察干部發生違紀違法問題並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不及時主動報告、查處的,經調查核實後需要追究責任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領導責任,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包庇袒護、以案謀私,致使職責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得不到及時查處的,經調查核實後需要追究責任的,應當追究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綏德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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