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去你家附近開演唱會,1000塊門票,你會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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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劉德華來我家附近開演唱會,1000塊的門票我會去的,雖然我很窮。

我的理念是再窮也不能窮思想。

因為我太喜歡音樂了,也太崇拜那些大神級的歌唱家了。

因為我喜歡一首歌曲,因而迷上了唱這首歌的人。

因為我迷上了這個人,所以我會不計成本的去看他,聽他的歌。

在外人看來,我的舉動像瘋子。只有我自己明白,一切行業的瘋子,都是在無比崇拜和熱愛的情況下誕生的。

我的日常生活中,音樂無處不在。

我高興的時候就聽歡快的音樂,我痛苦的時候就聽悲傷的音樂,我思念一個人的時候,就聽傷感的音樂。

美聲的,通俗的,只要是我喜歡的,我照收不誤。

劉德華,蔡琴,費玉清,降央卓瑪,刀郎,祈隆,龍飄飄,等等等等,我喜歡的歌手太多了,數都數不過來。

我就是現在,心中依然存著一個念相,什麼時候有錢了,我也去聽一場真正的,體面的音樂會,我今生就了無遺憾了。

所以說,如果真有我喜歡的歌唱家來我們附近開演唱會的話,我都會去聽的,不止限於劉德華。

縱然我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我也會借來,以後再還。因為機會只有一次,錯過了就後悔一生。

1000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就看你花得值不值了。

我覺得從哪兒也能節省出來。

我可以少買幾件衣服,也可以少吃一些平時愛吃的水果蔬菜和糕點,哪怕假設自己得一場病呢,現在,一感冒就成百上千的花。

我一不做美容,二不化妝,三不做頭髮,從哪裡說起,這份錢我也會節省出來的。

把錢花在自己喜歡的事上,心甘情願。


天地.知我心


劉德華10元門票我都不去,劉德華也是人不是稀奇動物,有什麼值得買門票看他,不要講1000元門票,我不是劉德華貢獻者,1000元對我來講,是我兒子讀高中一個多月伙食,是我父母一個多月伙食,1000十日不包伙食工資,在工地上拼生忘死五天工資,如果我把這1000分給乞丐,乞丐感恩無比,把1000獻給無助,落難病疼人,說不定人家日後發財不會忘記你,我把千元送給五保,五保老人,他到處歌頌你功德。錢用在這些人上,功德無量,自己父母,兒女們需要我們養他,卻用1000購買劉德華門票,留下自已父母兒女捱苦,這種人當初父母應該把他流在馬桶裡,不要讓他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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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在的話,1000元一張門票,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但我不會去,因為在我心目中,從來就不追星,當然也並不是沒有我自己的喜好,我十來歲就開始習武,練到近四十歲,後來由於生意及家庭鎖事較忙,就不再練了,所以我佩服李小龍,李連杰,趙長軍等等,在我上初中時,我又喜歡上了唱歌,彈琴,所以至今的我,人到哪,琴到哪,麥克到哪,即便這樣,我喜歡爰唱,爰彈好多的歌曲,我喜歡一些什麼歌星的歌曲,也許也就喜歡他的一倆首歌曲,所以我把我喜歡的歌曲,先唱好,再用電子琴彈好,而後再自彈自唱,唉!一晃多少年下來了,唱歌,彈琴一直沒丟,我喜歡把別人好的東西學來,成為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不會也不可能把錢花銷在門票上。請原諒我的自私,因為我覺得,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只是不一樣的煙火。


千百諾羽絨被現場製作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我個人相對於來說還是非常喜歡劉德華的真的,他的電影包括他的歌曲我都是非常喜歡,但是你要說讓我花1000塊錢去聽一場演唱會,我還是覺得不是很值當然這是對於我來說

我個人收入並不是很高,一個月就5000來塊錢,然後家庭開支各方面也非常非常的大,平時都不是很捨得花錢,都沒有給老婆小孩或者父母買點什麼,實在是壓力太大了,除開生活費各方面的費用一個月也剩不下什麼錢了,所以1000塊錢我寧願給我自己的父母老婆買點衣服,我也不會去聽一場演唱會的

劉德華的歌是好聽,我也非常崇拜他,其實我在電腦上聽或者手機上聽也是一樣的是吧,只是說看不到他真人,但是也可以看MV或者是視頻什麼的,也不一定去過那個癮,是吧!或許很多人會反駁我,但是可能你們都是家庭條件比較好的,收入比較高的,相對於我們來說,條件優越了很多,我們條件會差很多,花錢花到這個地方確實是對於我們來說不是很值得,別請各位劉德華的粉絲原諒,不是我們不想去,實在是我們也沒有條件去

1000塊錢也夠十來天生活費了,就像還有更窮的人,1000塊錢,可能會夠他一個月的生活或者兩個月的生活費,難道他會拿他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生活費聽一場演唱會嗎?很顯然是不可能的,是吧?所以這個事情還是要看每個人處在什麼樣的角度,在社會上是什麼樣的地位來說吧!


廣漂小強


1000元門票,去不去?很多人不去因為不捨得1000元,還有不喜歡,還有人覺得1000元要用在最實用的地方,對,1000真的不少,假如一天花100可以生活10天了。

我07年看過,1680元門票,當時我媽媽幫我買的票,她支持我的小心願,按當時的想法是看劉德華,但是結束之後這場演唱會就是一種體驗和見識,同時作為一個學生我又很感激媽媽;我們花錢出國旅遊,為了增長見識,我們去電影院看為了更好的觀影體驗等等

把思想按在永久固定的地方是不對的,也許就這一想法恰恰是限制你發展的關鍵。我這麼說不是叫你們去看劉德華演唱會,你可以看自己喜歡歌手的演唱會,你可以去做喜歡的事情,但是就因為1000元就不捨了,你的世界被自己限制在1000元的範圍內了。


365天向上


劉德華是很有名氣的個大明星,從我二十幾歲就經常會在電視上,以及音響各種渠道看過聽過他的演唱會,以前也是大街小巷到處都能聽到他的歌,現在我都五十歲了,聽過的老歌雖說好聽,但是聽久了也就厭了,我喜歡新鮮事物吧,現在網絡互聯網發達,在上面可以找到各種想幹的事情,費用也不貴,以及自己消費能力下也能接受,花一千塊錢去聽那些一遍又一遍的老歌,我想還是算了吧,花那兩個小時我還是喜歡幹別的有意思事情去,感覺自己更迷戀於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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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錢!什麼?1000元錢!看演唱會!不可能!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在小城市為父母各買一件衣服穿 他們臉上的笑容 會比冬日的陽光都還溫暖。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給小寶買幾罐奶粉 他胖乎乎的樣子才更可愛 有了充足的營養 長的高高壯壯 等俺老了 走到一起也有面兒。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會給老婆買瓶香水 那個廣告看了好幾年 要是給她買了 一定會感動到流淚 那滿滿的幸福 一定會愛我好幾年 這會讓我充滿自豪感。

如果有這1000元錢 等我算一算 一包煙25元 四包煙100元 我能買40包煙 那個過癮 過癮到一塌糊塗 再等我算算:一家三口 吃頓串串 100元錢 整整10頓串串 對於一個吃貨來說 吃得飽飽滿滿 那簡直是生無可戀 只戀串串。

別急 只有最後一個如果了 你要看完:

如果有這1000元錢 我可以給每天上班路過的 那個從不抬頭看我的 衣裳襤褸的 流浪漢

5元錢 算一算 這個善心工程 可以持續200天 他將感動到痛哭流涕 無以為報。當他抬頭瞅我時 那心裡的語言會是:“”我的個天 好大一個善人啊……”

所以 這1000元錢 我是絕不會去追星當白痴做貢獻的!

除非……

1000元 1000元 我的1000元 劉德華那麼愛做慈善 如果可以 可以開場答謝演出 每人紅包1000元 這樣的話 我立馬通知老爸 老媽 老婆 老乞丐 小祖宗…… 假裝歌迷 都去捧場。 兩三個小時 堅持 堅持把演唱會聽完 然後 一起高呼:謝……謝……你……的……愛 ,謝謝你的1000元,人人夢想都實現, happy2019年!





o旅人日記o


對我個人來說,我是等劉德華演唱會很久了,不要說1000,就是幾千塊我也會去的,周圍的幾個同事去年聽說劉德華開始巡演,馬上說劉德華什麼時候來,然後一起訂幾張,可惜下一次巡演不知道啥時候!

其實演唱會相對香港來說,在大陸還是奢侈品的存在,針對的對象本來就不是普通人,對於劉德華這樣的巨星來說,真的不是你去不去的問題,而是他根本不會來你那個地方,地方小了他不會去,即使來了,你有錢也不一定能買到票,所以這個問題問的多餘!你就是有1000塊,你就能聽一場劉德華演唱會?你真的想多了!

去年劉德華紅磡演唱會,我預算是5000塊,買了好久都沒搞到,港澳通行證也辦了,人家一張票炒到幾萬塊,你拿著1000塊,還糾結去不去的問題,我看你是把自己看得多重要?好像別人沒你活不了似的!劉德華下次巡演,我還求你們這些人最好不要去,求你們讓給座位給我!


楓葉紅滿紫霞山


不去!

第一:我本來就不是一個追星族

第二:1000塊?!一千塊我幹什麼不行?

一千塊我可以買喜歡的書,買c服,給父母買衣服,買畫筆,買顏料,買自已喜歡卻捨不得買的東西,還可以買好吃根本里必要去看什麼演唱會!

第三:劉德華的歌我本來就不喜歡,況且就算喜歡我也不去,我們這裡屬於北方地區現在天還冷,站著吹兩三個小時冷風,我他媽腦殘還是智障?就算真的喜歡他的歌,現在隨便一個音樂軟件都可以聽,既然這樣我為什麼要花錢去聽?我腦子沒進水,不會花這種冤枉錢去追什麼星!


月下紳士——約瑟夫


為什麼不去呢?這毫無疑問的,去!

02-03年吧,那一年我18歲,

劉德華到荊州開過,

班長知道我迷華仔,給我爭取到值守vip席位,

第一層是武警,第二層保安,第三層警察。

值班規定進場不準帶瓶子。

開始不太懂,後來開唱發現很多人往臺上丟。

劉德華中途說了三次不要丟了。

觀眾繼續,後來抓了幾個典型好點了。

開唱以後大門關閉,不用守門了,主要維持秩序。

其實也沒什麼好維護的,主要防止看臺到vip。

我就站在劉德華五米的地方聽他在臺上唱歌,

那一刻熱血沸騰,但是為人比較低調,

臉上不苟言笑,心裡翻江倒海。

班長問我開不開心,我澀澀一笑說開心啊。

他說開心你表現出來啊,不要憋出毛病了。

在唱愛你一萬年的時候,

隨著愛你一萬年唱落,一架飛機✈貼著體育場頂飛過,我憋不住了,開始跟著唱,熱淚盈眶。

後來雨越來越大,演唱會沒結束已經有人退場,

現場也是亂七八糟。

班長說你走不走,我說不走。

班長帶著其他同事跑了,

我一直站那淋雨聽完。

那時候月工資450,我的一雙最好的皮鞋199。

就在那天泡爛了,回去沒有車,只能走回去。

一邊走一邊回憶演唱會,心情還是久久不能平靜。

那一年,我至今記得。!

17歲聽的第一首劉德華的歌,現在36了。

一路走來,每首歌真的像他唱的,

每首歌都是每張臉。

每首歌都有每段回憶。

噴子太多了。

第一,個人收入支持一場1000的演唱會。

第二,我和我老婆都是劉德華的歌迷影迷。

第三,不要用個人價值觀來衡量別人的。

追星,不是盲目。這是對過去的一種追憶。

為自己青春最後的偶像,畫上句號。

感謝他的電影 他的歌。一路伴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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