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一痴 還書一痴

借书一痴 还书一痴

歸有光先生有一個學生王執禮,字子敬,兩人既是同鄉,又在同一年考取進士,王子敬出任福建建寧(今建甌)推官,比他年長十幾歲的歸有光則去浙江長興當縣令。歸有光對這位學生評價很高,說:“可與評論古今者,獨執禮一人。”不難想見他們間關係之親密。歸有光有了好書,常贈予王子敬,他的《水利錄》付梓後,一下子寄去了四部,也希望王子敬寄來奇書。但他遇到不肯借書的人,也著實令人懊喪。清王士禛《池北偶談》中有一則,記述歸有光給王子敬的一封短札,說:“東坡《易》、《書》二傳,曾求魏八不與。此君殘俗惡,乞為書求之。畏公作科道,不敢秘也。有奇書,萬望見寄。”借書,本來是一件十分文雅的事。可是某些人很俗惡,怎麼也不肯拿出來。借書也須狥勢,莫非像昔人有豪奪,也得豪借不可?

借书一痴 还书一痴

清人梁紹壬的《兩般秋雨庵隨筆》在引用了這則故事時,還引了唐代人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借人書一痴,還人書一痴”。意思是說,借別人書的是一個傻瓜,還別人書的也是一個傻瓜。到了後來,有人把借書還書的痴,說得更加全面,稱之為借一痴,與二痴,索三痴,還四痴。明知道人家不借,開口向人借書,為第一傻;明知道人家不還,偏把書借給人家,為第二傻;對不肯還書者拉下臉皮去討,為第三傻;人家一討就乖乖地給了人家,為第四傻。顯然,讀書人的種種做法,無不充滿了迂腐窮酸之氣。

但,話也要說回來,古時候書籍印刷困難,常常靠抄寫流傳。若想看書,借閱是最合理的。借了別人的書,趕緊動手抄,抄完了,把正本送還給人家。“借人書一痴,還人書一痴”,痴得有道理,也挺可愛。梁紹壬說,後人發現了這句話的真相,所謂“借書一痴”者,其實是“借書一瓻”的口頭誤傳。瓻,有時也寫作鴟,是一種肚大口小的貯酒器,孫愐《唐韻》瓻字注云:“瓻,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借書盛酒瓶也。”黃山谷想跟朋友借書,寫過一首詩,其中有這麼兩句:“願公借我藏書目,時送一鴟開鎖魚。”我想借讀你的藏書,到時我會給你送去酒禮,請你打開你書箱的魚鎖。原來,古人講究禮尚往來,找人家借書,去時要提去一瓶酒作為贄禮,還書時還要提一瓶酒作為謝禮,所以有“借人書一瓻,還人書一瓻”的說法。秦少游有一次聞聽朋友正在撰書,很想借來一讀,於是寫了這樣的詩給他:“知續《春明退朝錄》,借觀當奉一瓻還。”借書隨禮,這是真正體現了書籍的價值,體現了文化的尊嚴。然而,文人愛書,卻往往囊中羞澀。蘇庠是一個窮文人,家裡窮得只剩下幾箱子書,想跟人家借書都沒有酒禮送人家。他的“休言貧病唯三篋,已辦借書無一瓻”,寫的就是如此窘境。

當然,也有不少人借了書,捨不得歸還,佔為己有,讓書的主人討也不是,不討也不是。長此以往,就多了一分心眼。事實上,凡是喜歡藏書的人都怕別人來借,即使你送來了一瓻酒,也不太願意鬆手。寧波天一閣主人範欽就是一個典型。他給子孫定下規定:“代不分書,書不出閣”。黃宗羲《天一閣藏書記》中,記有歸有光談藏書的另一句話:“書之所聚,當有如金寶之氣,卿雲輪囷,覆護其上。”正是把書看得比什麼都珍貴,天一閣藏書樓才保留至今。據說,清末學者、刻書家葉德輝為了防止親友借書,在書櫥上貼字條:“老婆不借,書不借”。這猶如現代人在轎車尾部貼“車與老婆,恕不外借”的標籤,表明是最私有者,令人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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