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隨身帶尿液企圖毒檢矇混過關 民警“火眼”識破

女士的包裡一般裝有什麼呢?化妝品?紙巾?充電寶?可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前幾天 在進行檢查的時候,卻在一名女子身上發現一瓶“不明液體”,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5日,記者從開發區公安分局獲悉,近日,開發區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民警執行盤查 任務時,發現一名女子疑似吸毒,遂進行檢查,發現女子竟隨身攜帶尿液,本想演偷 梁換柱的把戲,結果卻被民警識破。

女子随身带尿液企图毒检蒙混过关 民警“火眼”识破

據警方介紹,近日,開發區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民警執行盤查任務時,對過往車輛攔 停進行檢查。當盤查到一輛出租車時,發現車後座的女子眼神閃躲,神情慌張,民警 隨即提出要檢查她的身份證,可該女子拒不提供,一副什麼也不想對民警說的樣子, 執勤民警憑經驗判斷這名女子可能有問題,有吸食毒品的嫌疑,便將她依法口頭傳喚 到八角派出所接受調查。

到八角所後,女子立即要求去衛生間,因該女子需要尿檢,所以由女民警陪同她取尿 樣進行吸毒檢測。聽到有女民警陪同後,女子表現得十分扭捏和不情願。直接對民警 說,她不想上廁所了,一會再檢測。這種不配合的態度讓民警更加懷疑該女子有吸毒 的嫌疑。隨後,民警依照規定對該女子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卻發現該女子隨身攜帶 一小瓶“不明液體”,經驗豐富的民警一下子明白了,該女子不願女民警陪同她一起 去衛生間的真正原因,這一小瓶“不明液體”是她隨時準備應對吸毒檢測的尿液,她 這是想上演偷樑換柱的把戲。隨後,在女民警的陪同監督下,對該女子進行了吸毒檢 測,檢測結果呈陽性。

經詢問,該女子姓李,41歲,李某對自己吸食毒品的事實供認不諱。據李某交代,她身上攜帶的尿液是吸毒前存下來的,以備“不時之需”。她以為這樣就可以在警察盤 查時用之前的尿液做檢測,矇混過關,掩蓋自己吸毒的事實。誰知她的如意算盤打得 再好,也逃不過民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李某因涉嫌吸毒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兩千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正所謂欲蓋彌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任何企圖掩蓋違法犯罪的手段在警察面前都是徒勞的。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拒絕毒品,自覺抵制毒品的誘惑。同時也警告那些企圖以身試法之人,不要以為耍個小聰明就能掩蓋違法犯罪事實,在警察面前,你的“小聰明”他們早已見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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