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把“金融服務費”推向了風口浪尖。
有人認為,“金融服務費”在汽車行業普遍存在,肯定有它的合理性。
對此,阿笨不敢苟同。
阿笨認為:存在不一定合理,這種明顯不公平的收費應該取締,社會要有勇氣切掉危害公平交易的“毒瘤”。
1、收取金融服務費必須在消費者知情且認同的情況下
現實情況是,大部分車主都是在交完首付之後,被突然告知要交一筆不菲的“金融服務費”,且“不交就不能提車”。
消費者很被動,交吧,心有不甘,不交吧,首付都付過了,退款又困難重重,還能咋辦?只能啞巴吃黃連。
這屬於捆綁銷售,屬於訛詐,涉嫌違法。
2、所謂“金融服務費”,必須是真實、等價的金融服務
4S店收取了這個費用,就必須為消費者供提等價服務。只收費不提供服務,是耍流氓,涉嫌合同詐騙。
現實情況是,消費者並沒有真正享受到4S店聲稱的“金融服務”,更準確地說,他們提供的這個服務,根本不值這麼多錢。
3、誘導消費者分期購車,為收取“金融服務費”做鋪墊,涉嫌消費欺詐
很多車主給阿笨留言,說自己跟這位奔馳女車主一樣,本來準備全款買車,.但4S店不斷誘導他們做分期,說什麼利息低、方便快捷,省下的錢可以做投資,一步步把消費者帶到了溝裡。
加上“金融服務費”“強制店內上保險”等多出來的費用,仔細一算,分期購車利息高得嚇人,堪比高利貸。這樣一來,所謂的低息貸款,只不過是一個噱頭。
而如果消費者堅持全款購車,4S店便立馬變臉,愛答不理的。
誘導消費者做分期,在消費者不明不白的情況下強制收取一筆不菲的“金融服務費”,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涉嫌消費欺詐。
4、“賣車不賺錢”不是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藉口
有人說,現在經銷商越來越難從新車銷售環節賺錢,“賣一臺虧一臺”,只能鋌而走險,去打貸款、保險、上牌、維修保養的主意。
阿笨認為,這是不合適的。就像開飯店,你說我開飯店不賺錢,只能打地溝油、劣質肉的注意一樣,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
4S店應該改進、完善現有的銷售模式,而不是堅持“坑蒙拐騙”。
事情發酵之後,奔馳金融公開聲明,稱不會向經銷商以及客戶收取任何的金融服務手續費。這是一種姿態,表明奔馳有意跟“金融服務費”說再見。讓我們聽其言、觀其行。
同時,阿笨希望,汽車經銷商應該果斷摒棄諸如“金融服務費”“強制裝潢費”“高額上牌費”“出庫費”“強制店內買保險”等不合理收費,而不是嚴防媒體曝光。
已經非法收取了的,要儘快退回並道歉,還消費者一個公平、晴朗的購車環境。
如果這次“奔馳維權事件”能夠有效切掉“金融服務費”這顆毒瘤,那將是中國車市的一個里程碑事件。這位奔馳女車主,也將被感謝與銘記。
剛剛,有車主告訴阿笨,他們當地的4S店已經同意退“金融服務費”了。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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