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考試,一不留神簽上自己名, “槍手”和考生雙雙獲刑

長江日報訊冒名頂替別人參加考試,簽名時一不留神竟寫上了自己的名字,反應過來趕緊塗改,被監考老師及時發現。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洪山區法院獲悉,雖然沒有作弊成功,考生和“槍手”仍雙雙獲刑。

90後張麗(化名)在藥店工作,為了有更好的薪資和發展前景,想考個國家相關執業資格。在複習過程中,文科出身的她卻發現有很多生物學知識學不會,於是就想找人替自己考試。

在好友介紹下,張麗找到了已通過該執業資格考試的王靜(化名),雙方約定,如果四門考試全過支付15000元費用,定金2000元。

考試前一天,張麗將自己的身份證交給王靜,讓她代替自己上考場。第二天上午,王靜順利替考,但是下午參加考試時,在某高校考點內,王靜在座次表簽名時,竟一時恍惚寫錯了名字,雖然馬上改了過來,但是仍然留下了塗改痕跡。監考老師發現後,立即再次核實王靜的身份,替考一事敗露。王靜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18年11月13日,張麗向公安機關投案。經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認定,該項資格考試系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檢察院認為,張麗和王靜具有自願認罪認罰、自首等處罰情節,建議判處管制六個月以下,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兩人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

洪山區法院立案後,認定張麗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王靜代替他人參加考試,其行為均已構成代替考試罪,且系共同犯罪,張麗和王靜均被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向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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