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明星代言的價值在哪?很少會因為一個明星去買某件東西吧,而且有些東西還不比明星知名度低?

頭髮總也長不長


請明星代言的價值在於品牌的傳播度,提升品牌的知名度。

一個品牌經過一個明星的代言,可一夜之間火爆全國,知名度有了,自然而然就有人買了,很多人買的時候還會想到這是某某明星代言的。

比如,黃磊參加《爸爸去哪後》代言了“好爸爸”洗衣液,這個品牌一夜之間出現在各大超市裡面,逛超市的時候,正好看到,很多人都會有買回去試試看的心理,反正明星代言,也差不到哪去。


最早的超女張含韻在參加《超級女生》後,代言了蒙牛酸酸乳,一句廣告詞“酸酸甜甜就是我”讓蒙牛火爆全國,力壓其它品牌。銷量連續幾年都是第一。
這也就是現在哪個明星爆紅,哪個明星代言廣告最多的時候。這也就是廣告明星的價值所在,也是現在流量明星的價值所在。


娛樂説評


肯定是算過利大於弊的


信念止於此


我認為基本無效 或者說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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