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就是笑話
事情緣起
——結婚前男有房,女要求加其名。不允,即要15萬彩禮,不商量,女自主買房,以彩禮交首付。其月薪三千,月供四千五,男出一半月供。男籌彩禮負債要還。如何是好?
事情本質
——男有房,女加其名,分文不出——分得了一半房子;
——不加女名,女以彩禮十五萬為首付買房,月供四千五,自月薪三千,不夠,男出一半月供;
——新買房,應該是女名。婚後一切用度,全男出。男彩禮債要還,還擔一半月供。
結果猜想
——若半路離分,女在婚內輕鬆獲得房產一套;
——以男“不知怎麼辦”,足證其無陽剛之氣;以女之作為,已顯“女王本色”,“意志堅定”,“手腕強硬”,絕對的是“一月當空”的“武則天”(武曌是“日月當空”)——什麼能耐都能有,並且都能使出來——男不可能與其平等——或累死,或氣死——女又可得到一份“遺產”(房產)。
呵呵,女人哪女人,集“聰明”、“智慧”於一身的女人哪,你“精明”,“強悍”,你不是人,是(sangmen)“神”!你結婚的目的是什麼?
呵呵,男人哪男人,不能頂天立地,是男人嗎?“女子不柔,立馬趕走”——她不是想跟你一起過日子的女人!
路邊青青無名草
用我的經歷來回答你吧:我和前女友認識一年多,且我是外地人、她是當地人,感情我認為還可以,我們從老家過來加她家裡人見過面了;我是婚前付了50%的首付(買房子時我們還不認識),我們認識後我自己出錢裝修房子,我一個人也比較忙,經常出差,他爸爸退休了,我想有時讓他爸爸幫忙看一下裝修進展,但她說她爸爸忙、沒空,我也就算了,我是全包給裝修公司的了;後來買傢俱,送貨到了,我想讓他爸爸幫忙開一下門,他爸爸說怕我家丟東西算他身上,讓他們週末我在家時才送貨,要買沙發和窗簾,這個在網上不合適買,我意思是兩個人一起去店裡面看看買什麼樣的,她不想去,意思是平時上班比較累,週末要在家裡休息,我自己一個人去,發了許多樣品給她看,她都不滿意,這樣拖拖拉拉的過來兩個月左右,最後我硬拉著她去才確定下來。等的具體談婚論嫁時:他們家裡人開始要在房產證寫她名字,我是堅持婚前不寫的她名字:我的意思是:領證結婚後兩年內寫名字;她比較生氣,就不理我:打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去她家不和我說話,所有事情都讓他父母來和我談;我房子貸款38萬,30年,每個月還2000左右,其中我公積金每個月可以扣1300,也就是說我每個月只要從工資中拿出來700就好,我工資每個月稅後是8500左右;她父母認為我現在貸款太多,結婚後她女兒就要和我還房子貸款,為了給她女兒以後一個保障,現在必須先寫名字才能領證結婚,彩禮可以象徵性的給5萬左右,其他結婚的所以費用都要我自己出,我自己一個人在這裡,同事和家裡人最多兩桌,他們這裡20桌左右;她女兒在銀行上班,一定要在5星酒店,不然同事會笑她們,這樣結婚酒席、買東西也要15萬左右,關鍵是我也沒有這麼多錢了,買房子裝修都是在這兩年內。我和積極主動和他們溝通,最後錢也自己找到了,不過她女兒就是一直不理我,她父母每次都說我自己現在貸款多少、她女兒以後生活壓力大,我也火了:一直不理我,還要她父母和我談結婚的事情,惡人都要她父母來做,這樣的女的不要也罷,她家裡又不是多好,80平的拆遷房,一個勁的提要求,年紀比我還大一歲,最後兩個人和平分手
最後我要告訴你的是:現在這個女的不能要,結婚前就要這要那,不為你著想、不和你溝通交流、自己拿彩禮錢買房子還要你一起還房貸,事先也不溝通,這個女人自私自利、不合適結婚過日子,且現在你心裡也有情緒,你們兩個三觀就不合,這樣結婚後你們兩個人也不會幸福的,估計還要離婚,所以這個女人不能要,把那15萬要回來,找一個值得這15萬的女人。我現在也很好:找了一個事業單位上班的,他們家看我一個人在這裡買房子、裝修好等,也不容易,現在不要我彩禮,也不要加名字,結婚的事情我們兩個自己去處理,除了快結婚外他們家裡人沒有要求,我們兩個有什麼問題都是一起去溝通處理。
有風吹過
他們要結婚了。婚房是男方買的,全款。
這天,兩個人甜甜蜜蜜地去挑婚紗,突然,女的臉睛轉陰,長睫毛下居然掛上兩顆晶瑩的水珠。
小夥兒慌了,忙摟過姑娘:你怎麼了?怎麼突然一下就不 高興了?
姑娘用蔥管一般的玉指抹抹淚:你的房子,不加我的名,我這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沉吟一下。轉而笑道:傻丫頭,我的還不就是你的,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了,我的地盤,你作主,行了吧?
姑娘還真不傻,聽明白了這小夥的意思,也沉吟一下:不加我的名,那給我15萬彩禮吧,反正都帶回來,好嗎?要不我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眼看快要煮熟的鴨子,也想反正彩禮最後都能帶回來,心一橫,牙一咬:好,賣血賣腎我給你去籌備!
小夥子回家去,幾天時間,求爺爺告奶奶湊了15萬,交到姑娘手上。
婚,風風光光地結了。
小夥兒這屁股債還欠著,可是好幾天過去了,新娘絕口不提自己帶了多少彩禮回來。
終於一天忍不住,小夥問:你的嫁妝?
姑娘打開自己的首飾箱,摸出來的,不是金銀財寶,而是一份購房合同,笑靨如花:正想和你說呢,這是我的嫁妝……
小夥兒一看,一份購房合同,首付是自己的彩禮和姑娘自己攢的私房錢湊的,月供4500.
頭轟的一聲,差點暈過去,接著便心花怒放,抱起媳婦原地轉了個圈:這樣的好媳婦,哪兒找去?
是的,小哥,你偷著樂吧。
這15萬彩禮做首付,應當不夠吧,姑娘必定自己要添上一塊。另外,婚後你們共同還的貸款,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姑娘月薪3000,她敢月供4500,這意味著,她婚後必定會省吃儉用。
你的15萬彩禮,她花也就花了,給父母養老也就養了,自個兒存著當私房錢也就貶值了,現在她把它放在房子上,變成硬通貨存了起來,而且,還要繼續省吃儉用來供房,這不是過日子的好料嗎?
這房子以後最終會歸誰?只要你們好好過,它人給你們的孩子,為你省下以後給孩子操心買房的累;萬一你們過不好,因為她名下有房,也不會分得那麼難看。
總之,這哥兒娶到寶了,好好愛著吧。
祝幸福。
潘衛霞律師
同為女性,覺得這個女生太過分了。
我跟老公結婚,他跟他爸媽前兩年就買了一套房。還不全是他爸媽的錢,有一半是他自己的錢。他十年的工資全部都交給他媽媽。
讓他把房子加我的名字,這種無理的要求根本不會去提。那房子我沒出過一分錢,憑啥加我名字啊?
如果我們相愛,加不加我名字都一樣。
如果有一天我們走到離婚,我也不好意思分人家的半套房啊。誰的錢都不好賺。
多少人結婚時連房都沒有,還不是照樣結婚?
什麼不加名字就沒安全感,都是貪得無厭的藉口。
結婚有一套現成裝修好的房子給你住,還有十五萬現金在你手裡,還有什麼好要求的?
這個女的太任性,自己工資才三千多卻要買房貸款四千五。需要別人幫忙付貸款卻事先商量都不商量一下?不是幫她付貸款那麼簡單,付完貸款一分錢沒有,還不是吃住穿的費用也都要男的來負擔。
男的為了彩禮錢已經負債了,卻還要他幫忙付貸款?可見這個女的也不怎麼愛男的。滿足她自己有房的心裡比男的是不是欠債還錢更重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回十五萬彩禮然後分手,讓她自己根貸款過日子去吧。
Winniebbb
雙方利益真的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我過兩天就要結婚了,很多事情方方面面也是經歷過才能懂。結婚前車啊房啊都不問,但是現在細思極恐,但又覺得杞人憂天,自己選擇的路唄,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女孩子吧要有拿的起放的下的本事,何況要看人了,老公和婆婆都挺好的。我覺得這個女孩子並沒有錯,但是這個男人太不講情分了,因為看得出來這女孩是要跟他過一輩子的,不然還一起還什麼月供。我是因為房子在公公婆婆名下,我老公要是自己有房子,怎麼可能不讓他加,我真的不懂你們男人有什麼好計較的,這個世界上女人都是傻得物種,但是一旦被傷害,再傻的女人也不得不變得現實物質。
空杯97507336
先不說誰對誰錯,直接看題我能說女方這個反手賬打的漂亮嗎?你不在房子上加我名,我自己買房給自己安全感,這估計是這個女的的第一想法。直接狠狠的打臉男方,但回到題目,我們想發現了問題點,首先第一反應,有結婚證嗎?有,並且是領證後女方買的房子,這個屬於婚後財產,如果沒有,在結婚之前女方用彩禮買了房子怎麼算也是女方私有財產,先不說女方工資多少,是否還的起貸款,我們先說還貸之前的具體流程,半年銀行流水號,公司證明,以及個人信用度都是貸款的考察標準,不說需要時間但最起碼還是要有準備的,女方如果沒領證未婚,只考察她一個人,領證已婚是男女雙方,如果這些她都提前弄好了,只等你還貸,還能說什麼,那你就是羊,其次,對於這種問題你自己也是雙向選擇,要麼,結婚還貸,好好生活,房子以後也會是你們家小寶的,只是預先購買而已,要麼解散,要回彩禮錢和女方拜拜,女方自己承擔所有房屋貸款,和你沒有一毛錢關係,其實所有結果都是明擺的,在你拒絕添加名字怕吃虧時,你就該想到所有的後果
聊咋咧依依
一個年紀輕輕的姑娘家為什麼會有這種要求,還不是父母教的。想當初我媽也是這麼教導我的,我們家是一個完整的家,我爸都聽我媽的,為啥我媽還會有這種想法,因為常常就跟街坊鄰居八卦誰誰被老公打了,誰誰被離婚了,可憐的啊……我老公也是婚前有套房,婚後我就各種教唆他賣房換房,到新買房的時候就天天跳著要寫兩個人的名字,我老公說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不以家為單位,想著怎麼把家越弄越好,天天就想著哪天跟我離婚了可以多分點錢走,那這日子還過不過了。最後房子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讓我安心。深圳的房哦,唯一要求叫我不要去外面得瑟別讓他父母知道了!
雯子媽Y
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被你弄的如此複雜。我真替你捉急,之前你女朋友讓你在房產證上加名。那你就答應她加唄,哪裡還會發生後面這些個破事呢。
如果是以前房本加名,離婚時按房本上的名字算。如果婚後加名屬於贈與行為,離婚是會進行分割。可是2019年已經施行新修改的婚姻法了啊。你平時難道都不關心這些事情嗎?根據新修改後的婚姻法,以後離婚房產分割不在是看房產證了。只看房產證日期,如果日期是婚前,那麼房本就算有她名字也沒用了。因為你的是婚前全款買的房,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會在因為加了個名字就會被分掉一半了。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去找律師找法官諮詢下具體情況。
現在你女朋友拿了彩禮首付了一套房。讓你婚後付一半的房貸,我能感覺的出來你是不願意的,我不知道你是出於哪方面考慮。但是你答應還了又能怎樣?就算離婚了你出的房貸加房子增益部分又不會跑掉。最終還是會回到你口袋。
同時我也在想你們這是在結婚嗎?這還沒結婚呢就開始互相算計對方。都在為離婚做打算,女方怕離婚後自己啥也沒得到虧了。男方怕離婚後自己的財產被分掉。我沒有看到你們的相敬如賓,只看到了你們互相傷害。你們之間那點可憐的情份,估計在這場爭鬥中都被磨完了吧。女方說真的吃相太難看,男方也挺窩囊。一個自私自利,一個沒有主見沒有頭腦。
你們之間我沒有看到感情,沒有看到誰為對方付出過,也沒用看到誰為對方考慮過。婚姻的確需要物質保駕護航,可是沒有感情的婚姻還有必要護航嗎?
遠方有你e
看完以後感覺你倆挺般配的,處事方面挺有夫妻感的。
首先,你都決定跟女士結婚了,居然連半套房子的信任感都給不了,你這算是隨意找個女人搭夥過日子嗎?還是想花錢請一個長期保姆?自己的心態本身就有問題。我大伯家的兒子打算買房,可是大伯死活不同意,我納悶了就說了一句:“大伯,你為什麼不同意買房啊,現在買房至少是婚前財產。”結果大伯回了我一句:“先把女朋友找到再買房子,什麼婚前不婚前財產的不重要,結了婚就是一家人。”當時我真是巴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如果你拿得出這種態度,想必不會惹出那麼多麻煩來。
其次,說說房子的事情。因為你婚前那套房子,你堅決沒有加你老婆的名字,所以那套房子就完全屬於你所有,你有100%的支配權,即使鬧到離婚也分不走。而你老婆用彩禮首付的那套房子,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後買的,你們夫妻二人共有,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前買的,那你參與償還貸款的部分還是歸你,就是假如你們要離婚了,彩禮買這套房子價值100萬了,首付15萬屬於你老婆個人所有,剩下的85萬按你的出貸比例分,即你們是平分這85萬。
總之,如果你們的經濟壓力不大繼續持有兩套房子,那僅僅從財產方面來說,作為男士你一點沒有吃虧,你可以繼續幫著還貸款,反而由這15萬你獲得了更多財產。如果經濟壓力過大,考慮賣了一套房子,那接下來就是你們夫妻倆商量了,估計結果也只有兩種,房產證上寫上你老婆的名字,一種離婚。
所以,如果彼此沒有足夠的信任,不要因為年齡大了、家人催等各種奇葩的理由結婚,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思,兩個人才剛剛開始就各種算計,活得真累,結婚只有一個目的:幸福。
唯一筱星星
我愛人婚前有房,婚後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單獨所有。
雖然我知道哪怕是寫著單獨所有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還是很高興。因為最起碼他是肯定我這麼多年的付出。
最近,他說那套老房子(他名下的)可以交給孩子們折騰去了,賣了也好換房也好,隨便他們,名字可以落到孩子名,這樣那兩個小傢伙一分不出就得到一套房產了,好歹也是一環內80多平米。自然而然就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他們是2012結婚,2014生子。所以只要你好好過日子,該有的就會有,不用提要求,不用老算計。
不過題主說的女方用彩禮錢買套房子,然後雙方共同還貸沒有任何毛病。如果你實在不願意還,建議女方將那套房子出租,用工資和租金還貸款。
那麼接下來生不生寶寶?如果生下來男方不會說女方這期間的花費也不出吧?!那還過啥過。
一個人如果只想自己,那麼沒有必要結婚,不管男方還是女方,現在這社會,誰離了誰一樣過日子。這就是很多剩女的原因,因為我什麼都要靠自己,我也能靠自己,還要你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