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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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問題攻堅年。
掃黑除惡,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瞭解掃黑除惡的相關知識,
能幫助我們練就“火眼金睛”,
有效規避危險和傷害。
今天,為大家準備了
掃黑除惡知識小問答,
一起來看看吧~
Q
一、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啟動時間?
中央政法委於2018年1月23日組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Q
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
1.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2.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
3.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Q
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通過3年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制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Q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3.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4.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5.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Q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3個階段主要任務是什麼?
2018年為專項鬥爭推進年;
2019年為重點問題攻堅年;
2020年為長效機制建設年。
Q
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個結合”是指什麼?
1.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
2.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
3.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Q
七、掃黑除惡重點打擊的十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1.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Q
八、掃黑除惡中的“黑”“惡”指的是什麼?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組織;
“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Q
九、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是什麼?
1.組織特徵。較穩定、人數多、有明確的組織者。
2.經濟特徵。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有經濟實力。
3.行為特徵。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
4.危害性特徵。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Q
十、“惡勢力”的特徵及具體表現是什麼?
1.一般為3人以上(相對固定);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Q
十一、“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特徵及具體表現是什麼?
1.有3名以上較為固定的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實施3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等。
Q
十二、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是指在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勢、實施違法犯罪和被打擊處理的過程中,徇私徇情、違紀違法,採取各種手段給予支持、幫助、包庇、縱容、袒護的黨員幹部和其它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Q
十三、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什麼區別?
“掃黑除惡”“打黑除惡”一字之差,意味著在廣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顯了黨中央除惡務盡,堅決將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切實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強決心和信心。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惡黑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Q
十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 “一案三查”指什麼?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Q
十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 “兩個一律”指什麼?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Q
十六、當前涉黑涉惡問題出現的新動向是什麼?
1.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
2.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Q
十七、中紀委印發《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強調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麼?
1.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2.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Q
十八、候選人聯審機制是什麼意思?
在村“兩委”換屆中,組織部門協調政法、紀檢、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
Q
十九、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麼?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
Q
二十、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7類典型案件和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是什麼?
7類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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