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創辦初創企業,可申請場租補貼、初創企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多項創業扶持補貼。具體這些補貼如何申請?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中畢業學年內的在校學生及休學創業的;
2、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
3、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
4、登記失業人員;
5、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6、隨軍家屬;
7、殘疾人。
注:4~7需是深圳戶籍,1~3無戶籍要求
二、補貼項目
1、創業場租補貼;
2、初創企業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
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三、申請流程
第一步:
申請補貼之前需註冊立戶和進行身份核實。
1、註冊立戶:
擬申請創業補貼的自主創業人員應在完成創業實體商事登記或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及社會保險登記後,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統一用戶管理平臺為其初創企業進行註冊立戶;
入口:https://sz12333.gov.cn/rcyj/
2、身份核實:
自主創業人員可在申請創業補貼之前,或在申請創業補貼之時到初創企業註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自主創業人員身份核實。
第二步:
自主創業人員首次提出各類創業補貼申請應在其初創企業登記註冊3年內,並準備好相關材料。
1.場租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初創企業實際繳納場租滿3個月後,提出首次場租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2.初創企業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初創企業正常經營滿6個月以後提出初創企業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會保險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其初創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3個月後提出首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按年度申請。首次申請應於初創企業與戶籍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已為其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後提出。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應填寫補貼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
等待相關部門初核與複核。
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創業補貼申請資料後,進行初核與複核。
第四步:
等待補貼發放。
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複核通過後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相關補貼撥入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也可委託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放。
初創企業補貼為一次性發放補貼。創業場租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從受理申請之日起計發,每3個月發放一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以年度為單位發放。
閱讀更多 道中遇雨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