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貓之前29支球隊怎麼打分區比賽的?是前八淘汰六個球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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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特黃蜂隊的前身是夏洛特山貓隊,山貓隊建立於2004年,在04年之前聯盟的確只有29支球隊。但29支球隊的時候,並不是像現在這樣東西部分成六個賽區,而是東西部只有四個賽區。東部只有中部賽區和大西洋賽區,而西部只有中西部賽區和太平洋賽區。四大賽區中,只有中部賽區為8支球隊,而大西洋賽區,中西部賽區和太平洋賽區則只有7支球隊。

當時東部只有15支球隊,西部有14支球隊。東部中部賽區的8支球隊為雄鹿,騎士,活塞,公牛,步行者(如今的中部賽區),再加上老鷹,黃蜂和猛龍隊。而大西洋賽區的7支球隊為凱爾特人,新澤西籃網,奧蘭多魔術隊,熱火,奇才,尼克斯和76人隊。

西部中西部賽區的7支球隊為馬刺,小牛,火箭,灰熊(如今的西南賽區);再加上爵士,森林狼和掘金(如今的西北賽區)。太平洋賽區的7支球隊為勇士,湖人,太陽,國王和快船(如今的太平洋賽區),再加上超音速隊和開拓者隊。當時由於夏洛特的黃蜂隊要前往新奧爾良,成為西部隊伍,西部變成了15支球隊,因此聯盟就特意批准夏洛特成立一支新的球隊,山貓隊孕育而生。

黃蜂隊前往西部後,東部就新增了山貓隊,聯盟東西部正好各15支球隊,共計30支球隊。而在之前東部15支球隊,西部14支球隊的時候,聯盟的賽程安排也是82場常規賽。但東西部的82場賽程安排會有所不同,西部正好是14支球隊,因此好安排。一支西部球隊同分區內其他13支球隊比4場,同東部比2場,13*4+15*2=82場,正好就是82場。

而東部球隊先跟西部14支球隊打2場,就是28場。然後選擇跟其他處於西部的14支球隊中的13個,打四場就是52場,再選擇跟剩餘的一支球隊打2場,這個對手具體看聯盟安排,加起來也是82場。而至於季後賽資格的問題,一直都是不變的,就是東西部戰績前八的球隊晉級季後賽。東部就是15支隊伍爭奪8個名額,淘汰7支隊伍;而西部則為14支球隊爭奪8個,淘汰6支隊伍。所以之前季後賽的爭奪,西部較東部是比較輕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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