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北省反饋“回頭看”情況

人民網武漢5月7日電 大江大河大武漢,武漢市一直號稱“百湖之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護名錄的湖泊就有166個。昨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北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時透露,湖北以長江大保護和湖泊治理修復為重點,取得了顯著進展和成效,但是一些問題整改尚未達到預期目標。武漢市湖泊水質近年來不僅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惡化。全市166個湖泊中,2017年水質劣於Ⅴ類的多達48個,佔比高達29%,比2015年增加11個。

高校長期直排汙水入湖 南湖水質惡化

南湖是武漢市第三大城中湖,面積約7.67平方公里,匯水區面積37.44平方公里。其中,南湖水質從2006年至今均為劣Ⅴ類,水體長期富營養化,每年都有“水華”事件和死魚現象發生。

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湖北武漢市督察發現,武漢市南湖整治工作嚴重滯後,截汙治汙工作落實不力,大量汙水直排,湖泊汙染問題依然突出。

督察組發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大量汙水長期直排南湖,汙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380毫克/升,是全市汙水處理廠平均進水濃度的兩倍多,汙染尤為突出。為臨時解決汙水直排問題,該校建成一套汙水應急處理設施。

但督察組暗查發現,該校排口正在直排汙水,汙水應急處理設施停運,操作人員還將設施內汙泥直接外排,經湖邊草坪流入南湖,“治汙設施”卻成“排汙設施”,性質十分惡劣。

因南湖地勢低窪,長期以來,周邊主管網和提升泵站建設滯後,雨汙不分、混排漏排問題突出。為此,南湖水環境提升攻堅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9月底前,消除南湖周邊汙水直排入湖現象;2018年底前,實現南湖全面截汙。但督察發現,排口截汙整治工作推進嚴重滯後,南湖雨汙分流率不到30%,環湖43個排口中,有17個明顯混有大量生活汙水。

雖然部分排口(閘口)建了截流壩(閘),但仍有大量生活汙水直接溢流排放。抽查發現,民院閘是南湖最大的一個排閘,是周邊8個住宅樓盤和3所高校的雨汙混流排口。現場檢查時,大量汙水正在直排,臭氣燻人,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高達168毫克/升和15.4毫克/升,群眾反映強烈。

周邊幸福村閘、茶山劉閘、南湖名都花園截汙涵閘和劉家嘴閘也存在汙水直排問題,直排口周邊區域水體黑臭明顯,取樣監測發現,水體氨氮濃度最高達21.1毫克/升,與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的全市汙水基本全收集全處理和消除黑臭水體的目標相差甚遠。

新建小區成為湖泊汙染大戶

武漢市湖泊水質近年來不僅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惡化。

其中,洪山區未按期完成巡司河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卻於2017年12月擅自將未完工項目剔除後進行評估,並在公眾測評中弄虛作假,上報巡司河黑臭水體整治初見成效,武漢市水務局未認真審核把關就直接將洪山區提供的情況上報。至“回頭看”時,巡司河仍未消除黑臭。

在湯遜湖,填湖佔湖仍有發生。2017年以來,經武漢市江夏區政府批准,武漢鴻信世紀、美加置業兩家公司填佔湯遜湖湖邊塘水域約40畝,用於房地產開發。

督察組抽查還發現,武漢市2013年以來新建成的小區中,有51個存在汙水直排問題,其中江夏區豹子山街附近,每天有幾千噸汙水靠自流或者潛水泵排入黃家湖湖邊塘,導致湖邊塘水質汙染嚴重,氨氮、總磷濃度分別高達7.5毫克/升、1.32毫克/升,分別超過地表水Ⅴ類標準2.75倍、5.6倍。

督察組認為,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武漢市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全市汙水管網改造建設、截汙治汙工作等重點任務統籌謀劃和監督指導不夠,導致督察整改工作落實不力,南湖水環境治理工程一拖再拖,汙水管網改造工作嚴重滯後。

湖北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持續推進雨汙混錯接及社區雨汙分流改造工程,加大老舊管網改造力度,深入推進“水十條”重點任務落實,加快城中湖和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武漢市建成區2017年底前應基本消除黑臭水體,汙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天門市天門河“年年限批、年年超標”

在“回頭看”中,督察組發現,部分地區敷衍整改問題比較突出。在一些具體整改工作中,一些地方不作為、慢作為,甚至敷衍應對。

督查組現場調查發現,天門市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嚴重滯後,新建沿岸截汙工程浮皮潦草,管網和集水井多處破裂,每天近2萬噸生活汙水直排天門河。督察組現場對文昌路與竟陵東街交匯處的生活汙水排放口取樣監測,化學需氧量濃度達66毫克/升,氨氮濃度達18.4毫克/升。部分開展整治的河道也往往“重面子,輕裡子”,只在堤岸美化上花心思,不在管網建設上下功夫,結果“岸線綠了”“水卻不清”。如匯入天門河的諶橋河,兩岸護坡完成綠化,但河面水草和浮萍瘋長、垃圾漂浮,督察組現場取樣監測,水質已為劣Ⅴ類。流經市區的天門河二橋至陸羽大橋不足6公里河段,水質由Ⅲ類急劇下降至Ⅴ類。

該市還對原省環保廳對天門市實施涉水項目區域限批的要求不以為然,擅自縮減限批範圍,在限批區域內審批涉水項目達48個,佔全部涉水項目的45.7%。

2018年11月14至16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天門市開展“回頭看”。督察發現,天門市整改工作推進不力,境內主要河流天門河出境斷面水質長期不達標,陷入“年年限批、年年整改、年年超標”的怪圈,2018年以來,部分斷面水質仍在繼續惡化。

督察組認為,天門市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重視不夠,未能認真查擺問題,“事不關己”思想嚴重,整改工作流於表面,推進境內水環境質量改善不力。在解決城區生活汙水收集處理、汙水直排整治問題上,辦法不多、措施不硬、推進不力,甚至對一些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視而不見。在被限批、被約談的情況下,仍未能提高認識,不從自身找原因,反而怨天尤人、敷衍整改,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導致水環境質量長期得不到改善。

整改方案將於30日內報送國務院

據督查組反饋,湖北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926家,立案處罰238件,罰款2646.3萬元;立案偵查25件,拘留14人,約談514人,問責118人。

雖然湖北省督察整改取得顯著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思想認識還不到位、整改工作推進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問題整改未達到預期目標,甚至還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裝整改等情況。

督察強調,湖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處理。(郭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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