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顯示暗藏黑色利益鏈 你的號碼被“標註”了嗎?

“你是記者吧?”

“你看我哪裡像記者?”

“不用看,你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已經顯示身份了。”

這是4年前AI財經社主編劉子倩與一位出租車司機的一段對話。

2015年8月的一天,劉子倩用打車軟件叫了一輛車,剛剛上車,他就被司機識破了身份。原來,司機手機上的一款來電號碼識別軟件,把劉子倩的身份信息標註為“記者”。當劉子倩撥通司機電話時,他的身份信息就已經洩露了。

這讓當時正做調查報道工作的劉子倩感到不寒而慄,“這種信息洩露對我而言是致命的,如果對方看到來電就知道我是記者,那工作就沒辦法開展了”。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戶的身份信息被軟件平臺標註;想要查詢身份信息被哪些軟件標註,需要向一些網站付費;如果想更改或取消標註信息,需要再次付費……當初讓劉子倩感到不寒而慄的來電信息標註,如今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利益鏈。

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個人電話號碼屬於個人信息,對於個人電話號碼的信息標註,屬於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收集和利用,建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作出規定。

“什麼樣的信息可以被標註,用戶的知情權、更正權等權利如何得到保障,企業應當承擔怎樣的審核義務,公司以幫助查詢、更正信息為由收取費用是否合法……這些都需要法律法規進行明確。”張韜說。

每年用戶舉報騷擾電話上億次

張韜指出,雖然按照相關規定,不得向用戶撥打騷擾電話,以及未經用戶事先同意而向用戶發商業推銷短信。但是,由於治理難度大、違法成本低等原因,導致此類現象屢禁不止,在這種情況下,號碼識別軟件的存在是必要的、合理的。

騰訊手機管家安全專家楊啟波告訴記者,對騷擾電話號碼進行信息標註,可以讓用戶在接到來電時能及時收到提醒號碼類型,免受騷擾電話的打擾,還幫助不少用戶避免了財產等各方面的損失。

2018年上半年,騰訊手機管家用戶共舉報騷擾電話近1.43億次,360手機衛士用戶共標記各類騷擾電話號碼數量約2943.7萬個。

雖然標記信息是由用戶來提供,但為了防止用戶錯誤、惡意標記信息,很多來電號碼識別軟件都有著一些防範機制。

楊啟波和360安全專家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並不是用戶想標記哪個號碼都可以,而是必須在本機收到這個號碼的來電後才能進行標記。同一個用戶手機標記多次只當一次處理。而且,需要達到一定的人數,才會被標記為相應的身份信息。

公司收費查詢或屬非法行為

在數量龐大的標記信息中,“漏網之魚”在所難免。

“來電號碼識別軟件屬於在線數據產品,是基於廣大用戶標記而形成的數據庫。這類軟件的應用,也會出現信息被錯誤標記和惡意標記的情況。”張韜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來電號碼識別軟件對騷擾詐騙電話進行信息標記,屬於大數據時代的共享共治的範圍,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保護用戶安全的初衷。但也要看到,由用戶標記信息的做法,確實容易導致身份信息標記錯誤、惡意標記身份信息等問題的出現。

通常情況下,來電號碼識別軟件都會有申訴渠道。

“騰訊手機管家目前在官網、APP、微信公眾號上都有較為明顯的申訴入口,在收到用戶申訴後,我們會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人工核對並依法處理。”楊啟波說。

然而,由於每一種軟件屬於不同企業自建的標準和數據庫,因此,用戶想要逐一更正或取消錯誤標記的信息,難度很大。

於是,一些網站和平臺開始提供信息查詢和更正服務。用戶花費幾十塊錢後,可以查詢自己信息的標註情況並進行更正。

記者注意到,某網站聲稱,一個號碼只需支付23元查詢技術費,用戶就可以查詢自己的號碼是否被標記。

“用戶身份信息不能作為經營項目,如果只是要求用戶提供信息,然後幫助查詢,這種收集信息的方式是沒問題的。但是,如果把收集公民信息的行為與盈利結合起來,就屬於違法甚至犯罪行為了。”朱巍說。

應保障用戶知情權和更正權

張韜指出,來電顯示信息標記涉及到公民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建議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中對此類問題進行規定。

張韜認為,用戶享有對自己號碼身份信息被標註情況的知情權。號碼識別軟件標記結果是對號碼使用者身份信息的展示,因此,當自己號碼被標記時,號碼使用者應當享有知情權。因此,相關的App應當設置號碼標註情況的查詢功能,並首先是進行公示,以能夠讓用戶很容易找到這個App,還要便於用戶查詢。

張韜同時指出,保障用戶的更正權同樣重要,因為號碼標註的數據來源,往往是社會大眾,因此也會存在被錯誤標註的情況,當出現這樣的問題時,相關的App運營者(在核實真實情況後)應當給號碼使用者更正的權利。而且,更正的權利也可以防止號碼標註功能被他人惡意使用。

“法律應當保障用戶對自己數據的完全控制權。我的信息什麼時間被標記,我應該有知情權。當我發現信息被標記錯誤後,我應該有更正權。同時,企業應該設立一套對惡意標記的處罰規則,如果發現申訴者是被惡意標記的,企業應該對惡意標記者進行一定的處罰。”朱巍說。

張韜認為,有一些人的身份是不能或者不合適被標註、披露的,就像劉子倩所擔心的那樣,調查記者的身份如果被標註出來,往往會對其調查採訪造成影響,嚴重的甚至可能威脅到其人身安全,這是現實問題。另外,一些單位的名稱等信息也存在不適合被標註、披露的情況。所以在相關立法和標準制定過程中,建議對此類情況予以重視。

來電號碼識別軟件“各自為戰”的局面,是導致用戶查詢難的主要原因。

對此,張韜建議建立健全相關標準,以達到信息的歸集、標註和共享,減少差錯,便於監督,也能夠使各App用同樣的尺度去衡量。

“同時,可以建立統一的查詢、更正、舉報、投訴等綜合平臺,只要是提供號碼標記的App,都可以把數據接入到此平臺,以便於用戶查詢和更正標記信息。同時,相關部門也能及時發現識別軟件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張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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