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人的高傲與淺薄 是時候跳出乙方思維了

作者/鄭卓然;來源/傳播體操(ID:

chuanboticao);授權發佈。

很多廣告從業者並不願承認,或壓根就沒意識到:多數廣告人的認知是膚淺的。

從粗暴型廣告的爭論說起

當BOSS直聘類的粗暴廣告愈演愈烈時,不出意料,廣告從業者又颳起了一陣“創意”OR“效果”的口水仗。那些被“創意”過度洗腦的廣告人(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V”)這時會顯得非常憤怒,認為BOSS直聘廣告之流雖然轉化效果不錯,但粗暴無聊的內容卻帶壞了行業風氣,影響了營銷行業未來的良性發展,樹立了一個反面例子。

广告人的高傲与浅薄 是时候跳出乙方思维了

這種看法其實是典型的自我意識過剩,他們就算知道“存在即合理”也不願意去正視它;他們就算知道麥克盧漢的“媒介即隱喻”、介質決定內容,但也不願意去認知它;他們可能更意識不到,一個行業的發展方向不是來自於說教與倡導,而是來自於利益分配機制的建立,通過市場的力量自發引導。

說白了,粗暴型廣告之所以出現,是因為當下的傳播環境有這類廣告的生存土壤,事實就是這麼簡單。其他的口水爭論基本上毫無意義,特別是這種辯論了幾十年但始終沒結論的爭論,一個現象的出現並不會讓這類“遠古命題”終結。

這些對“創意”(或其他單一技能)信仰過多的廣告人,很容易擁有所謂的“鐵錘人心態”,這是查理芒格經常舉的例子:“當一個人擁有了鐵錘,他看什麼都像是個釘子”。創意在廣告營銷的某個發展階段能帶來明顯效果,但就算時過境遷,懷念那個時代的廣告人依舊還是會放大創意的意義。

但當你跳脫出來,你會發現,在甲方壓根就沒有這些所謂的爭論,甲方通常只看效果。為什麼呢?因為甲方的KPI指向非常明確,而很多乙方可能至今都不知道如何衡量自己的工作質量,結果導向非常模糊,這是廣告代理商的某種天然缺陷。

廣告人的高傲與淺薄

如何鑑別一個廣告人是否淺薄?只要看他如何評價行業案例即可。膚淺的廣告人會用“創意”等單維度指標去評價所有案例,在藝術氣息的光環加持下,他們有時候還會以此為傲,彷彿“創意”才是廣告營銷的唯一追求。

广告人的高傲与浅薄 是时候跳出乙方思维了

但事實上,甲方並不是傻子,即使是平庸到令人睏倦的案例,也有其內在自洽的出街理由,但不明所以且膚淺的廣告人就只會說一句“辣雞”。

廣告人往往被創意所遮蔽,看不見企業、品牌內在的商業邏輯,這樣他們只能永遠在執行端、表達端生存,而不知道為什麼去表達。那些平庸無趣的廣告,或許壓根就不是解決創意型廣告所解決的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甲方與乙方往往擁有著巨大的思維差異,說實話,儘管廣告公司這麼多,甲方想找一個真正懂它的代理商、能夠在商業上進行對話的代理商,並不容易。再說句實話,其實大多數廣告公司提給品牌方的那一套,很多都是些雕蟲小技。

文人相輕的廣告人,往往互相看不起,不僅國際4A看不起本土策略,快消日化還看不起汽車地產,鄙視鏈在整個營銷行業中盛行,因此才總是出現無謂的爭論。

廣告公司的生存之道在於不斷簽下訂單,但這個大目標下很難繼續實現KPI的拆分,所以外界很難去評價一家廣告公司的好壞,以及它是否真正匹配自身品牌的需求。只有極少數有勇氣的代理商敢於把甲方的營銷KPI指標(如銷量、用戶量)作為自身服務的考量標準。

許多廣告代理雞賊的地方在於,案子做好了就是我們的營銷服務好,案子做砸了就是產品等外界因素不給力。翻開廣告公司/策劃公司的宣傳手冊,他們永遠不會告訴你為什麼套用同樣的方法論,大量的案例也被做砸了。

乙方需要擺脫乙方思維

乙方思維會讓廣告人、營銷人的處境越來越狹隘,導致做廣告越多、離商業越遠。

甲乙方的思維差別在哪裡?在甲方看來,營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乙方看來,營銷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就這麼簡單。甲方喜歡直擊本質,多數乙方卻習慣於在問題外圍瞎轉,並罵一句甲方“傻X”。不背營銷KPI的乙方很難跳出自己的視野侷限,真正理解甲方的焦慮與困境。

广告人的高傲与浅薄 是时候跳出乙方思维了

乙方小白如何跳出乙方思維,我個人有下面三點小的方向建議:

1、去理解商業,而不是去理解廣告

以前我寫過一篇《做營銷,創意不重要》,裡面說道洞察比創意表現重要得多,但事實上,洞察也沒那麼重要,搞清楚目標才最重要,畢竟“屁股能決定腦袋”。

如果要把營銷鏈條上的重要性做一個劃分,最重要的是商業邏輯,其次是觀點洞察,再次創意表現,最後才是概念執行;也就是說:商業>洞察>創意>執行。

所謂商業邏輯是指,你需要清楚企業品牌的主要盈利模式是什麼?它遇到了什麼困境或挑戰?營銷需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這是為了認清楚大目標。

而洞察是指,怎麼解決這個大目標?達到這個大目標需要解決的痛點是什麼?營銷對象的本質需求是什麼?這是為了找到一個著力點。

而創意解決的是怎麼去表達、怎麼去說故事,這也是多數乙方最樂於其中的部分,但它僅僅處於鏈條的尾部。另外,執行就是比拼完成度、質量與速度等硬指標了。

當商業目標方向是對的,怎麼營銷都會是對的,創意大多數時候只是錦上添花而言。

2、去理解客戶,而不是理解品牌

商業團隊的管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設計運行機制的問題,再直白點,就是設計KPI的藝術。各個部門、各個機構,都是通過KPI的利益機制而驅動運轉的。

乙方容易忽略的一點在於,他們往往僅僅從品牌發展的角度去思考策略、創意,而不知道甲方需求部門的KPI到底在哪。如果甲方品牌部門需要背銷售的KPI,你提再多高大上的品牌升級也沒用,因為他們的需求在於落回到產品、促進產品銷售。

所謂的同理心,就是能夠換位思考,就是需要知道對方所在意的利益點到底在哪,這不僅僅在商業服務中能夠體現,在生活中、職場中也是如此,說得赤裸一點,你在職場中的作用就是幫助你的領導完成他的KPI,甲乙方的關係也是如此,你理應明確地知道誰能拍板,拍板人的KPI是什麼。

3、去擁抱變化,而不是固守陳規

儘管廣告人看上去顯得天馬行空很有創意,但他們往往心態並不開放,也厭倦擁抱變化。光是“4A有沒有死”這個問題就至少爭論了數十年,這種無謂的爭論不能絲毫改變它們的現狀。引用我在另一篇文章所寫的話“4A有沒有過時這個問題提出來時,就註定了4A的過時”。

固守陳規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廣告人通常並不願意擴大“廣告”這個詞的內涵。他們認為只有創意是廣告,只有平面、KV、TVC是廣告,這是一種作繭自縛。

一切以目的出發,廣告的目的是通過內容溝通消費者和品牌,只要能實現這個營銷目的的其實都是廣告公司,技術公司是、BAT也是。多年前的廣告巨頭,如果對技術、新媒體抱有開放心態,稍微加以重視和投入的話,今天的4A就遠不會這麼被動。

結語

不少廣告人離創意太近、離商業太遠,這導致創意始終停留在空想階段無法落地,整天忿忿不平。一個優秀的廣告人、營銷人,一定是擁有甲方商業思維的人;理解商業邏輯、分析商業訴求,是每一個乙方人員向上生長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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