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層次人才可直接或排號取得小客車指標

據海南日報消息,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機制,為高層次人才自用小客車提供便利,近日,省委人才辦和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高層次人才申請小客車指標實施辦法(試行)》(詳見海南人才工作網http://www.hainanrc.gov.cn)。

《辦法》指出,高層次人才申請小客車指標按照分類施策、一人一車、新能源車優先的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小客車調控管理機構負責辦理。高層次人才申請的小客車指標包括增量指標和其他指標。其中,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經認定,可申請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指標;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可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柔性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經認定,可申請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指標;柔性引進的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可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

《辦法》規定,小客車指標申請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小客車調控管理機構服務窗口受理。符合條件申請其他指標的高層次人才,經備案後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指標。符合規定申請增量指標的,經備案後通過海南省小客車調控統一網站申請排號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

諮詢電話:0898-68835099(指標申請諮詢)

0898-66501217、66752521(人才認定諮詢)

《海南省高層次人才申請小客車指標實施辦法(試行)》全文:

海南:高层次人才可直接或排号取得小客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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