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CEO、總裁和董事長到底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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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您好。無意間瀏覽到您這個問題,也看了一下大家的回答。都很精彩。但是有幾個問題是所有回答裡面沒有提到的,我從自己的角度進行一下簡單的闡釋。

關於您的問題,本身問的是有問題的。原因如下:

創始人、CEO、總裁與董事長是四種不同範圍的概念,根本無法對比大小。

1.創始人:對公司來說,創始人是指公司最初的發起人及其組織成立的主要組織和建立者。是站在公司建立與成長角度建立的一個概念。創始人未必是大股東,創始人也未必是公司高管。從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角度講,創始人與二者都沒有直接關係。

那為什麼中國的很多企業都是創始人在掌舵呢?都是創始人說了算呢?

2.公司的運轉是依靠公司治理與公司管理兩種體系進行的。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所有權劃分、利益分配權劃分和公司所有者與公司經營管理者之間權責與利益劃分的一種企業最高運作方式。公司治理通常通過治理結構、治理制度等手段來實現;公司治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石,是決定公司管理執行的最初形態和最根本導向的核心因素。

公司治理結構的通常形式,如下圖:

治理結構一般分成四個部分:

A.所有者機構。就是股東大會。無論你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都歸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公司戰略性投資、戰略性運作和決定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進行表決與決策。股東大會的管理涉及到股權結構和股權治理,比較繁雜這裡就不多說了。但有一點,我想舉個例子,比如有朋友說,劉強東是京東的創始人、馬化騰是騰訊的創始人、馬雲是阿里的創始人,又是大股東,所以才有最高的決策權,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他們之所以能夠具有最高決策權是通過複雜的股權結構設計,比如AB股和董事會運作規則來實現的,與其職位沒有直接關係。

B、代表機構,就是董事會。股東大會行使權利和處理公司日常事務的代表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是在股東大會基礎之上產生的。董事會由三種基本崗位,一是董事長、二是董事會秘書(不是董事長秘書)、三是董事。董事長是主持董事會工作的,代表公司行使最高權力機構的職責。董事長的權責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不同公司股東會的利益取向和戰略選擇不同,對董事會或董事長的授權也有不同。但有一點,我想強調一下,無論董事長還是董事都是聘用制的,也就是說董事會成員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設立的,所有成員都是聘用制,與各自股權多少或者有無股權沒有直接關係!比如董明珠是格力的董事長和她的股權比例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另外,在治理結構比較複雜的集團,不同的子公司或子集團設有自己的董事會,集團總部會以董事局的行使體現出來,這種結構的管理和治理方式就更復雜了。比如馬雲曾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

除了基本的董事崗位以外,一些公司出於資源整合和發展的需要會聘用獨立董事。

比如,格力集團的獨立董事劉姝威。

C、監督機構。股東大會為了保證股東利益和企業戰略方向的穩定性,在設立董事會的同時,會成立另一個機構,叫做監事會。顧名思義,就是監督管理執行的。監事會不受董事會制約。獨立行使監督職能。監事會由監事長和監事等職位構成。

D、執行代表。

先說一下,執行代表有的是直接在董事會內部設立的有的獨立出來。上圖是獨立出來的。

從公司治理角度看,董事會代表股東會主持公司的全局工作,主要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重大的投資決策以及公司一定層級以上人事的任免等。但是對於已經決策的戰略規劃和項目規劃,具體帶頭執行的任務會落到總裁的頭上。嚴格意義上來說,總裁不是決策層的代表,而是執行層的代表。為了方便理解,我簡單畫了個圖,如下:

從以上分析大家應該能夠明白題主的問題的答案了。

這裡由幾個特殊情況,想強調一下:

1.很多“總裁”、總經理具有決策權不是因為他的這個崗位,而是有些人本身身監大股東與董事長的雙重身份。

2、董事長和總裁都是職業經理人的崗位。這與老闆親自上馬並不矛盾。老闆親自上,只能說老闆把決策權、經營權、管理權和執行權全部攬到自己身上而已。

3.如果說,級別高低,創始人是不參與企業行政級別的,董事長的行政級別要高於總裁和CEO。

4.總裁和CEO是一個重疊性概念。CEO是外來概念,Chief Executive Officer,首席執行官的意思。是標準的西方管理理念下的崗位,基本用聘任制。而總裁是中國的概念,因為染上中國文化的因素,總有掌控的意思在裡面。但實際上總裁就是執行者代表。

6.除了以上崗位意外,國家認可的公司經營管理代表不是董事長也不是總裁,而是法人代表!

7.企業經營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組織經營或者組織管理。除了企業自身意外,還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管制,比如公司法,證券法等等。

8.公司治理是一門單獨的學問和學科,但這個學科就可以讀到博士。一般中小企業用的比較少,但大型企業集團和跨國公司用的比較多,是公司管理治理的核心與關鍵。

我的結論是:從行政級別來看,同一公司董事長的級別高。但題主的問題不合理,沒有比較的意義。

不足之處請海涵。



指尖視野


一、具體案例看區別

馬雲:阿里巴巴創始人,阿里集團CEO、董事局主席,2013年5月10日,辭任阿里巴巴集團CEO,繼續擔任阿里集團董事局主席。

馬化騰:騰訊聯合創始人,現擔任騰訊公司控股董事會主席兼CEO。

楊致遠:雅虎創始人,原CEO。

二、董事長、CEO和總裁是職務,創始人一般是大股東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的簡稱;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簡寫CEO;總裁是President。

1.創始人一般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創始人一般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當然也有一些公司的創始人已經離開了自己創業的公司並且不再是公司的大股東。例如,雅虎的楊致遠等等。

2.董事長是董事會主席,一般由大股東派出代表擔任

現代企業制度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組成。其中,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結構,董事會由股東大學選舉組成,董事會是股東會或企業職工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業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股東會或職工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公司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董事會的主要職責有: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在董事會中,董事長是董事會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職權: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在董事會休會期間,行使董事會職權,對業務執行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和指導;對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參與司法訴訟的權力,簽署重大協議的權力等。董事長一般由大股東的派出代表擔任。

3.CEO或者總裁是高層執行機構的負責人

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或總裁,也就是首席執行官。擔任企業CEO或總裁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兼任。創始人兼任董事長和CEO的,如騰訊的馬化騰;副董事長兼任總裁和首席運營官如2017年1月17日加入百度的陸奇。

CEO或總裁的主要職責是:任免經理人員;執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等。

綜上所述,如果創始人還是公司的大股東,則其權力最大,如果創始人已經不再是公司大股東的,則其基本上權力最小;一般來說,董事長權力大於CEO和總裁,但在兩種情況下例外:一是內部人控制的情況下,CEO或總裁的權力大於董事長;二是CEO或者總裁是大股東的心腹,而董事長不是。


全中看傳媒


任正非是華為的總裁,馬雲是阿里巴巴的創始人和董事長,庫克則是蘋果的CEO。這幾個職位都是讓人羨慕的好職位,但是到底誰更大呢?職責上有何區別呢?

  • 創始人

創始人,顧名思義就是創辦公司的人。1999年,在馬雲的召集下18羅漢在杭州創辦了著名的阿里巴巴;30年前,任正非在深圳創辦偉大的華為公司。因此任正非是華為的創始人,馬雲是阿里巴巴的聯合創始人。

  • 董事長

公司創辦之後,尤其是像阿里巴巴這樣有多個聯合創始人的,都需要有一個有決定權的最高管理者,那就是董事長。所以董事長就是公司老闆,一般不負責具體業務,可以召開董事會,進行重大決策,並對CEO和總裁進行任免。馬雲現在是阿里巴巴集團的董事長,馬雲只負責阿里巴巴集團整體戰略的重大決策,而不負責具體經營業務。阿里巴巴的具體經營業務都是由馬雲任命的各個子公司的CEO負責。

  • CEO

CEO是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簡稱,是負責公司具體業務管理的最高行政領導,覺得自己腎要補,時間短的朋友加徽新nnd和966,堅持一炷香不是問題!是打工者的最高形態。CEO對一個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很多創始人在公司起步階段都會親自負責公司的具體管理,所以很多時候CEO都是創始人擔任。馬化騰既是騰訊的創始人,也擔任騰訊CEO,負責騰訊的具體業務,在互聯網界被稱作騰訊最大的產品經理。而蘋果的CEO庫克則是由董事會聘請來負責蘋果的經營管理,蘋果在庫克的領導下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科技企業。

  • 總裁

總裁跟CEO類似,協助CEO經營公司業務,是僅次於CEO的管理者。有時候會空缺,但是當公司業務太大,CEO和總裁兩個人都管理不過來時,可能還會有多個副總裁。像騰訊這樣的科技巨無霸公司,微信、QQ、遊戲等各個業務都會有專門的副總裁負責,張小龍就是負責微信的副總裁,任宇昕就是負責騰訊遊戲的副總裁。

綜上,一般來說董事長 > CEO>總裁。小司機見過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創始人好比是開國皇帝,董事長則是當今皇帝,CEO是右丞相,總裁是左丞相。現在大家是否清楚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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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題主提到的這些名稱裡面,董事長是唯一存在於《公司法》中的職位,CEO和總裁都屬於坊間自創的叫法,創始人更不屬於職位,而屬於身份。

第一種情況:創始人(注意,它不是一個職位),它只是一個身份。多數公司的創始人(主創始人)都會自然而然成為董事長兼CEO。所以,創始人在一個組織中,是說不上職位大小的,因為它本身就不在論。

第二種情況:單體的公司中,董事長的權力最大。根據中國的《公司法》,董事長作為董事會的老大,在公司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公司法》中的高管,只有董監高,沒有總裁、CEO的說法。董事長主持的董事會有權力討論和任命總經理的人選,事實上,中國的董事會都是董事長說了算。所以董事長是處在組織架構中的頂端的。至於總裁,當有總經理存在的時候,只是一個虛名而已,甚至有了總經理,就不會存在總裁的職位,但這不是絕對的。如果公司有兩個老闆,一個做董事長,一個做總經理;隨著公司的發展,覺得應該請一個職業經理人過來做總經理;職業經理人來總經理,那麼原來做總經理的其中一個老闆怎麼安排?於是就出現了一個比總經理更高的一個職位:總裁。這個時候就出現了董事長、總裁、總經理的組織結構。從組織結構的層次來看,總裁是高於總經理的。在現實中,有些公司聘請來的職業經理人做總經理,其實成了擺設,真正的總經理還是總裁。這個時候的總裁權力當然要大於總經理。也有一種情況,就是兩個老闆,其中一個相被另一個弱化其權力,被弱化的去做總裁,這個時候的職業經理人總經理就會有實權,但名譽上那個被弱化的老闆就成了擺設,一種象徵。至於CEO,其實就是總經理。一個公司如果出現既有總經理、又有CEO,就會成為組織架構內行的笑柄。

第三種情況:如果是集團性的公司。總公司下面有各種子公司、分公司,這些子公司、分公司也各有其所屬的董事長。於是總公司的董事長就成為了董事局主席。董事局主席就是整個集團的最高長官。這種情形下,就成了總公司的董事局主席、總裁、CEO統管整個集團的小組。下面個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裁、CEO(總經理)都在總公司的小組之下。有一種情況,是總公司稱為“總部”。總部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它確實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組織(有營業執照、有工商登記),還有一種情況是總部是一個虛擬組織,它有組織架構、有各種崗位存在,但它法律上不是一個公司,它是依存於其中一個子公司的內部組織。所依存的這個子公司一般是在公司創建的那個公司。隨著集團的發展,總部的地理位置可能會調整。


耕然夫


有意思!比較大小很搞笑的,而且也有概念相混。

創始人可以是公司普通職員,甚至被開除!

當然,這是非常高級、成熟、規範的企業才會出現的,其實,問題中的述語都只會在這樣的企業中才有意義,不然,就一定是騙子公司,或者是被騙子騙了的毫無見識、素養、德操的土老闆的草臺班子。

但CEO與總裁併列討論不存在,也是我開篇嘲笑問主的原因:CEO就是“總裁”的英文的字母縮寫!

總裁與董事長是公司的職位稱呼,也代指特殊的崗位。創始人是從企業發展歷史上挖掘出的一個名詞,但不是企業崗位與職位。

理論上講,創始人可以是企業的任何人,包括門衛與清潔工。當然現實之中不會存在這個現象的,純粹是人的心理原因――任何企業創始人,當在企業中淪為職員時,都會離開的。所以,一個企業的創始人,不一定是企業的在職人員,也不一定擁有企業的財富與權力。

最初幾個共同創業的人,無論在不在企業,有沒有股權,只要企業的名稱沒變,或者主業沒變,都可稱為該企業的創始人。

總裁與董事長,只有職責不同,沒有權力大小之分


規範的企業,常規決策機構有股東會、董事會與企業經營總部。股東會是所有股東的行權機構,設立常規辦公機構董事會,董事會的人事與事務負責人,習慣稱董事長。更大的企業,事事會習慣稱為董事局,而“董事長”被稱為董事局主席。

董事會是企業的投資謀劃機構,對股東會負責,是從資本角度講的常設辦公機構,董事長是機構工作的主持者與投資的執行者。

總裁,是投資形成的項目的最高負責人,過去習慣稱總經理,現在流行稱總裁。對投資的資本與項目負責。

總裁可以是董事長兼任,其實可以是除監事以外的任何人任職,包括外聘――董事長也可外騁,總之,都是事務的負責人而已,憑能力上崗。

分設董事長與總裁的企業,在日常經營與管理中,總裁權力最大,理論上企業董事長可以在企業中的任何崗位工作存在,包括是門衛、清潔或司機、廚師。因為董事長是主持董事會工作,不負責經營管理。在企業任職,是其個人的性質。

但現實中也很難出現,因為董事長並不是擺設崗位,要關注資本領域涉及的一切信息,為投資進行謀劃與監控。而投資是與大環境、大政策關連的,所以也是董事長及其辦公室的工作關注。

在國內,有一個詞彙與理念揮之不去、根深蒂固――老闆,董事長有濃厚的“老闆味兒”,所以,不是絕對的劃時代的精英與企業,董事長與總裁的關係、企業的關係、日事工作範圍等,是理不清的!


用戶68621085508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每個公司遇到的問題是不一樣的,特別是涉及到創始人和董事長這種品牌基因的糾葛,所以每個公司的情形都不一樣。

對於一般公司來說,創始人是創立公司的人,是一個虛職,並不在公司運營的職務類。董事長是公司老闆,CEO和總裁都打工的。所以一般董事長 > CEO > 總裁。

某些公司比較厲害的是,創始人和董事長以及ceo是同一個人,這樣的人對公司和投資人都擁有絕對的掌控力,比如馬雲和李彥宏,還有馬化騰。當然還有一些特殊性的存在,比如華為,任正非是創始人,但是在公司他只是總裁,但他在華為仍然擁有絕對的領導力。華為的董事長是孫亞芳,CEO是輪值的,總裁是任正非。所以任正非總裁比董事長都大。



當然也有很多創始人被掃地出門的,比如去哪兒的創始人莊辰超,比如大眾點評的創始人張濤等。創始人被掃地出門主要是企業管理不好,被vc掃地出門,所以創始人這個虛職很難對企業有掌控力。



創始人(Founder)

創辦公司的人。比如任正非創立華為,馬化騰創辦騰訊,李彥宏創立百度。

董事長(Chairman)

董事長就是公司的老闆,代表公司進行所有的決策,他有權召開董事會任命CEO和總裁。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的縮寫)

打工的人中級別最高的人,負責企業具體事務。直接彙報董事長。

總裁(President)

輔助CEO的打工者,聘請來協助CEO經營公司業務,可空缺,比如陸奇之前在百度就是總裁,劉熾平就是騰訊總裁。


毛琳Michael


看到一些回答,說說自己的看法。

這個是沒有一定之規的,也就是說,創始人、CEO、總裁和董事長都有可能成為權力最大的人,而現實中也確實存在著各種情況,因為這跟個人能力和威望有關。

但一般情況而言,董事長權利最大,接下來是總裁,再接下來是CEO,最後才是創始人。

為什麼創始人排在最後?因為一般情況下,創始人僅代表社會身份,而不代表公司裡的某個職務,所以創始人可以跟公司不存在僱傭關係。比如說被噹噹攆走的李國慶,他是噹噹的創始人,但噹噹不是他說了算。

當然,大部分創始人都會擔當公司裡的重要角色,任職CEO或者更高職位,因為一般而言,創始人是最清楚公司發展過程以及未來方向的人,比如說蘋果的喬布斯,微軟的比爾蓋茨,亞馬遜的貝索斯。他們既是自己所在公司的創始人,也是公司發展方向的指導者和發展策略的制定者。

沒有任何公司職位的創始人只能獲得名譽上的尊重,而很難有管理上的權力。

董事長權利一般最大,因為對公司而言,決策權力最大的機構就是董事會,而董事長就是董事會里擁有最終表決權和一票否決權的那個人。

嚴格意義來說,整個公司都是為董事會服務,董事會代表全體股東,所以董事長就相當於公司的擁有者,而其他人是管理經營者。

但事無絕對,比較強勢的管理經營者也能對抗董事長,但一般而言抗衡不了董事會。比如說董明珠和格力的高層,顯然董明珠擁有跟董事長相似的管理權限。但在實際較量中,董明珠還是會忍讓一點。

CEO正式名稱叫首席執行官,是公司在行政層面上最大的領導,在國內一般都跟總裁劃等號。但嚴格意義上來說,CEO管理的事情比總裁要多,總裁更近似於總經理。

最後,無論哪一種排名都不能概括盡所有情況,因為總有些出彩的人能夠破除這種排名,不被規則束縛。

以上。


千旗黃金


創始人、CEO、總裁和董事長可以是一個人,可以是幾個人,但是沒有誰會比誰更大,因為不是一個概念的人。

一、創始人,創始人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責權利定位,只不過說明你是這個東西的發明者,不一定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假如你發明的東西,後來被別人收購了,也只能說明你能在大街上說“看,那東西是我發明的”,但那東西不是你的。對於公司來講,你創立了公司,但是如果你不繼續下去,轉讓給了別人,那麼公司跟你就沒關係了,人家賺多少錢也跟你沒關係了。如果你繼續下去,那麼你可以是CEO、總裁或者董事長,你自己隨便選。

二、CEO,學名叫首席執行官。CEO可以是創始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但也可以什麼都不是,就是公司僱傭人員,沒有股權,就是職業經理人。說的好聽是CEO,可以叫張總,王總,李總,其實就是個打工的。但也可以是法人代表或者創始人,如果你覺得自己能力不錯。股東也覺得你不錯,你就可以去當這個CEO。

三、總裁,總裁在普通意義上沒有人認真的區分,以為就是公司老總,總經理,事實上很多公司也這麼做的。但總裁實際意義上是企業的二把手,名字叫做“首席運營官”,相當於常務.....負責日常工作。

四、董事長,嚴格意義上的董事長是董事會的最高領導者,一般為公司法人,也是公司擁有股份最多的人。所以,董事長在法律意義上權利最大。董事長有時候是創始人,但是也不一定是創始人,也有可能是半路上梁山的人。

不管是什麼,你管他們叫總就行了。


小民談


這個問題真的不好回答,因為到底誰大要放在具體情境下看。很多答主都拿阿里巴巴作為例子來分析,但是普通人沒有專門去研究阿里巴巴的組織架構,也很難領會那些案例。所以,答主在這裡儘量用通俗的語言做一個普遍性分析。

創始人(發起人)

一個公司要成立,一定要有人牽頭髮起。牽頭髮起的這些人,從公司還沒成立的時候就為了促成公司的成立忙前忙後、出錢出力。主要是拿錢出來創辦公司、為公司租賃場地、購買辦公用品、準備各種資料去工商局登記等等。

工商局經過各種審核之後,會決定給企業簽發營業執照,從營業執照簽發的那天開始,公司就正式成立了,我們的創始人,也叫發起人,就理所應當成為公司的股東。

創始人和後來加入的股東一起組成一個股東會(股份公司叫“股東大會”)

股東會權力大不大?當然大。沒有股東就沒有錢,沒有錢就無法創立公司。公司之所以存在,是各位股東拿錢撐起來的,所以,毫不客氣地說,其實整間公司都是股東會的。

創始人和各位股東一樣,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並不會因為你比我先入股,說話就比我有分量。分量的真正區別在於出資比例,也就是說誰出的錢越多,就聽誰的。

當然,也存在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後,過了法定期限就把股份轉讓給了別人,這時候,創始人就不再享有股東資格了。連股東都不是,創始人也就是個名稱、一段歷史而已,沒有實質權力。

總之,創始人本身不是一個職位,只是公司最早的股東,一旦把股權轉讓出去,就和公司沒關係了。

董事長

前面我們說到股東出錢設立公司,但並不是每個有錢人都擅長管理。所以,他們就請了一幫精英回來管理公司。這幫精英就組成了公司日常執行機構——董事會。然而,群龍不能無首啊,於是這幫精英里面就得選出一個人來做老大。老大就是董事長。這樣看來,董事長權力好像很大。是的,日常經營決策基本上可以由董事長做主。然而,董事長畢竟是個打工的,雖然薪資高、權力大,但是隻要股東看你不順眼,也是可以換掉你的。


吶,王石先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王石先生是萬科的創始人,也是萬科曾經的董事長。2016年手握24.26%股份的大股東寶能就召開了臨時股東大會,提議罷免王石。

CEO/總裁

CEO、總裁、總經理,這些稱呼聽上去還挺唬人的。一般就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執行的管理人員。相當於董事會的左臂右膀,輔佐董事會進行日常經營活動。

至於誰比較大,要放在具體的公司裡面去看。總之,他們的工作就是日常執行,如果公司章程裡面沒有寫明總裁、CEO也屬於高級管理人員的話,那他們理論上其實是無異於理髮店那些總監的,不管稱呼得多麼唬人也一樣……

不過,對於小公司來說,執行方面不會區分那麼多部門,所以人們也習慣稱董事長為CEO、總裁之類的。

總之,只要記住,他們是負責執行業務的就行了。


寫了這麼多,希望能幫大家理解,歡迎在評論區一起交流。


浮力麻麻


創始人(股東會)/董事長(董事會)"決策層"(老闆)——CEO/總裁/總經理(經理會)"管理層"(打工)

董事長、總經理是《中國公司法》裡規定的職位,而總裁、CEO雖然耳熟能詳,但並非"官方"稱呼,而是"民間"叫法。 對應起來,可以說CEO就是總經理,而總裁是CEO將自己的部分權力讓渡出來產生的另一類似經理的職務稱謂。在通常情況下總裁和CEO幾乎是一個人,對內對外叫法不一樣,但有時為了細分職能,可能是兩個人,以上所有都是大多數情況,除個別。看完的用腦袋好好想想,誰願意大權旁落,誰不想大權獨攬,擁有最高決策權和最高管理權,多數都是創始人兼董事長(還有叫董事局主席),並任職公司的CEO或總裁。
本來不想寫的,看了一些人的回答,又這又那,說了半天,亂七八糟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和朋友共三人合開了一個飯店(創始人),由於出資人少,重大事件你們三個人商量就是股東會也是董事會,由於你出錢多一些,於是決定內外任何事情由你出面解決代表三人(董事長),有一人不想參與店內經營(股東,董事,但非管理人員),剩下你們倆人商議你主管前廳(CEO),你朋友主管後廚(總裁),共同管理店內所有人員及物品出入,如客人(客戶)有特殊需求,後廚配合前廳滿足客戶需求,以前廳服務為主,有時你朋友有事外出,前廳後廚事物都由你全權負責,反之亦然,最後店內(公司)所有支出和收入(利潤),你們三人按出資比例共同負擔和獲取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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