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地球的另一邊,一名年僅2歲的孩童,被兩個10歲的男孩虐殺致死。
羈押
Detainment
![虐杀童婴,残忍抛尸,这两个杀人魔才10岁!](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993年2月12日,2歲的詹姆斯·布爾格跟著媽媽一起去購物,買單的時候媽媽突然發現小詹姆斯不見了。
後來在商場的監控中發現有兩個小男孩帶走了詹姆斯。
誰也不曾想到,這一幕最終會演變成20世紀最駭人的兒童虐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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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過程暫不劇透】
1993年11月24日,羅伯特·湯普森和瓊恩·維納波爾斯判處綁架和謀殺詹姆斯·布爾格之罪名成立。
他們成為20世紀最年輕的殺人犯,也是最難審訊的殺人犯。
愛爾蘭導演文森特·賴博根據當時的案件審問記錄,整理拍攝了這部30分鐘的短片。
這部影片在第91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真人短片中獲得提名。
影片主要呈現和還原了兩名殺人犯部分犯案和受審過程,冷靜又剋制地講述了這個聳人聽聞的故事。
在審訊室,瓊恩一開始並不承認自己到過案發現場,他驚慌失措地哭叫喊鬧,希望博得母親和警察的同情。
哭得那麼真誠,吼得這樣絕望,我在一旁看得汗毛豎起。
如果不是事先了解這個案件,真要被這個男孩精湛的演技給騙了!
而另一邊,羅伯特在審訊時沒有瓊恩抓馬,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冷靜,但對自己所做的行徑也是矢口否認。
警察告訴他在他和瓊恩的衣服上發現詹姆斯的血跡時,他甚至還“狡黠”地反問警察——
羅伯特和瓊恩心理素質過人,有種無知無畏的“勇氣”,謊話更是張口就來。
在他倆挾持詹姆斯的途中,遇見過好幾個對此感到詫異的路人,但他倆都淡然地粉飾太平。
挾持詹姆斯時,兩人是“同仇敵愾的盟友”,但被警察審問時,兩人又非常默契地拋棄對方。
一個說自己從沒傷害過詹姆斯,都是對方做的,自己還在一旁阻止來著。
另一個說,對方一直朝詹姆斯身上扔石頭,自己是被逼無奈不得已才撿起石頭的,本來想砸在詹姆斯的身旁,誰知輕輕地砸到了他的胳膊。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看著他們無所不用其極的互相推諉、扯皮,真的無法相信這兩個殺人兇手只有10歲。
面對步步緊逼的審問,不僅避重就輕、讓自己的話看起來毫無破綻,還要趁機博取警方的同情。
說他們是久經“戰場”的老油條也不過分。
然而他們看起來越無辜,越奮力狡辯,就越讓我不寒而慄。
屍檢報告中說詹姆斯身上有42處傷痕,但每一處都不致命。
也就是說,年僅2歲的生命是在他們的慢性折磨中一點一點消逝的。
在法庭上,法官建議判處他們至少8年監禁,並規定出獄後不得回到案發地默西賽德郡,兩人終生不得相互聯繫,必須接受定期檢查等。
宣判後,英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首席法官泰勒勳爵表示應該將兩人的刑期至少增至10年。
此後英國《太陽報》又徵集了28萬人請願加刑的簽名,最後兩人的刑期增至15年。
然而之後兩名男孩上訴歐洲人權法院,勝訴之後,刑期又被減至8年。
2001年,兩人刑滿釋放,還獲得了史無前例的終生匿名權,他們以新身份光明正大的活在這個世界上。
我們知道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有很多,家庭、學校、社會、經濟發展、國民教育等等…
每一個窮兇極惡的未成年人身後,都有一個悲哀的家庭、悲哀的社會。
但這不是為他們開脫的理由,做了錯事,就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歷史和事實告訴我們,作惡不分年齡。
不是所有人的童年都天真純淨,也不是所有孩子犯的錯都可以被原諒!
我們是時候認真想想《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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