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實控人張長虹被公安機關拘留

法制日報-法人網5月7日訊(記者 張會甫)近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Shanghai DZH Limited,下稱大智慧)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張長虹因2016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88 號)涉及事項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接受調查。公告還稱,張長虹已於2016年7月23日辭去公司所擔任的董事、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不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目前不受影響,經營情況正常。但是值得關注的是,公告裡沒有提及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

大智慧官網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是一家面向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從事資本市場投資諮詢及相關服務業務的全國性投資管理諮詢公司。2019年一季報顯示,張長虹目前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張長虹是大智慧的創始人,也是實際控制人,曾入選2016年胡潤IT富豪榜,個人資產達93億,位居第47。2011年1月,大智慧登陸A股市場成功上市,當年順利實現盈利。但上市第二年(2012年),業績大幅度下滑,當年年報顯示,公司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66億元。按照規定,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連續為負值,將對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代碼前加“*ST”)。為了扭轉敗局,大智慧在2013年鋌而走險,偽造虛增利潤數額高達1.2億元,但是不久事情敗露。

2016年7月22日,國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大智慧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營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餘元。證監會對大智慧給予警告,處以60萬元罰款,而這一罰款金額已經是證監會權限內所能進行的頂格處罰。大智慧因虛增利潤1.2億元、並被證監會開出罰單,隨之而來的是大批投資者紛紛提出索賠。

大智慧在今年第一季報中披露,因上述處罰所涉及的虛假陳述責任,陸續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2798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52,636.68萬元。

記者注意到,自大智慧4月26日發佈“張長虹被拘”公告至今已近半月,目前尚無張長虹是否獲釋的消息。

“大智慧”实控人张长虹被公安机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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