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裡警察拿著手槍對抗有AK47的匪徒真的有勝算嗎?

啥都懂一點兒


其實,用警用手槍,對付用AK47的匪徒,在匪徒彈藥充足的前提下,手槍基本沒有勝算!

通過真實案例來看,美國北好萊塢交火事件,警察只有9毫米的M9,匪徒有AK47,結果警察被匪徒一頓血虐!當然,匪徒有防彈衣的加持,戰鬥力翻翻,但是單憑AK的火力,絕對能壓制手槍。

我們先來對比一下手槍和AK47的數據。

手槍我以格洛克17為例,口徑9×19毫米,槍口初速357米每秒,彈容17發,有效射程50米。手槍屬於近戰自衛型武器,短小輕便,缺點是火力持續性不足,威力小,射程短。因為槍管短,所以精度不算高。因為子彈裝藥少,所以威力和射程近。當過兵就知道,一般來說,打步槍,100米,五發基本都能上靶,但是打20米手槍,一個彈匣打空,都不一定上靶!因為沒有槍托,後坐力不好控制,槍口上跳難以控制,所以不容易掌握。香港警方我不清楚,內地警察,大多數一年都難得去幾次靶場,練習不夠。

再來看一看AK47,使用7.62×39毫米中間威力彈,槍口初速710米每秒,有效射程300米,彈匣30發,射速每分鐘600發,100米內,能擊穿6毫米厚的鋼板,或者150毫米磚牆,200毫米木板。所以電影裡那些桌子擋子彈,門擋子彈,槍擋子彈,車門擋子彈,都不是真的!在步槍面前,這些通通能被打穿!步槍有槍托,槍管長,射擊是後坐力容易控制,槍口指向性好。

在真實作戰中,如果匪徒有AK47,只有手槍的警察,穩穩處於被壓制的狀態。


老霍家那小勇


我以一個退役軍人來回答一下你的問題。首先我介紹下我自己在部隊接觸的輕武器,56半自動,56-1和56-2全自動,還有81-1全自動,85微衝,五四手槍。現在我就接下圖發表一下個人看法。

就像上圖一樣握槍射擊,我可以在五十米內打完一匣子彈能打死一個人就算好槍法了!還有下圖一部影視劇裡的片段

我為什麼這麼說,第一張圖用的AK47摺疊槍托的,圖二是我使用過的56-1,槍托不打開抵肩,在56彈藥全裝藥情況下,這種56式自動步槍根本就無法控制,槍口全是上跳,甚至跳到你身後都又可能!而且在影視中看見那些持槍匪徒連發橫掃射擊就是瞎扯淡,不是真實的持槍射擊。那些影視都是為了效果才這樣使用的,而且使用的彈藥都是減裝一半多的空包彈藥。一發56式自動步槍的彈藥擊發後能產生最少30公斤以上的後坐力。

當然如果匪徒是當過兵,受過軍用槍械訓練的人,那麼就不會像影視那樣扣著扳機不放的情況!當過兵受過訓練的一般都會使用單發模式射擊。當然如果實戰拿手槍的警察遇到受過訓練拿56自動步槍的匪徒,那麼警察絕對會吃虧。因為手槍的最佳精度射程在50米內,而且手槍的彈藥穿透力也很差,反而56式7.62*39彈藥可以擊穿警察身上的一切防彈裝備。記得94年建國門事件(人物就不點名說了因為這名現役匪徒軍事素質太強悍了),一名現役軍人一把自動步槍就能和一千多名警察和武警抗衡了很久,後來還出動了很多軍隊優秀狙擊手都沒有擊斃,最後還是匪徒自己自殺了。當然這是特殊案例。

如果現實中警察真遇到受過訓練拿自動步槍的匪徒,那麼警察絕對會吃很大的虧!30米開外警察就是自動步槍的靶子一點不過。如果沒有受過軍事訓練的匪徒,那麼警察還有抗衡能力!

總之,我們國家禁槍政策我是絕對擁護的,因為我們國家民族和社會矛盾都很複雜特殊。雖然在每個社會時期都有很多熱愛槍械的人,但是中國真不適合,不要說什麼等人家侵略來再教使用槍就晚了的話!槍的使用不難,最難的是讓用槍人控制自己的慾望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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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確實有不少鏡頭,警察在面對手中有AK-47突擊步槍的匪徒時,拔出手槍與其對射,用手槍就能打死或打傷匪徒,最終抓住其中的匪徒,警察大獲全勝,正義戰勝邪惡,手槍完勝AK-47突擊步槍。

作為先前經常打槍的國企基幹民兵,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讀者,這些都是編導的創造發明,為了吸引觀眾眼球而採取的藝術誇張手法,作為文藝作品當然是允許的,但卻不等同於現實生活,讀者就當是娛樂吧,可不必當真。

倘若手槍真能戰勝AK-47步槍,當兵的誰還願意背8斤重的步槍,腰上插一把不到2斤的手槍就可以了,即省力又方便,行軍時也不用累死累活,可惜手槍戰勝步槍,全都是編導的意淫。

手槍儘管短小精悍,但要打中目標,卻非常困難,本身射程有限,有效射程約50米,一般打靶是25米,54式手槍立姿射擊,8發彈匣供彈,每次打靶總有人會脫靶,能有5發子彈上靶,那絕對都是高手了。

平常25米打靶,可以氣定神閒地瞄準開槍,都是這版不堪的成績,一旦和對手真槍實彈地射擊,由於心理因素等原因影響,射擊精度比打靶最起碼還要下降一半。

且對方還是K-47突擊步槍,能噴出灼熱的火舌,警察竟然能憑藉一把小手槍,和AK-47相互摟火,非旦毫不怯場,還能將匪徒擊斃或打傷,作為對手槍非常瞭解的軍迷,個人是不相信的。

因為對手槍的性能非常熟悉,也打過幾百發子彈,對射擊比較瞭解,知道手槍是用來防身而已,說穿了就是給人壯膽的小玩意,要想在20幾米內精準打中人,且打死人是非常困難的。

想想手中只是一把手槍,小玩意而已,對手卻手持AK-47突擊步槍,30發彈匣供彈,可以連發射擊,命中一發7.62毫米中間威力步槍彈,就非死即傷,AK-47突擊步槍致命的彈丸,即便警察穿防彈衣,對其防禦也等於零,擊中時子彈進肉,即便遠距離射擊,沒打進肉身,打中上身內臟都會被震碎。

綜上,在拍攝的影視劇中,警察和匪徒的槍戰,往往被拍得非常火爆,尤其是港版電影和國內的電視劇,最終正義一定戰勝邪惡,果然沒有錯,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西方拍的警匪片也一樣。

但在真正的軍迷眼裡,手槍都能打敗AK-47突擊步槍,那絕對是編導的忽悠,雲南公安在緝毒時,手中持有79式衝鋒槍,都打不過毒販的AK-47突擊步槍,更何況是用來自衛的手槍這把小玩意,在付出了鮮血和生命的代價後,才換上了野戰軍用的95式自動步槍。

所以每見影視劇中警察用手槍都能打爆持AK-47突擊步槍匪徒的腦瓜,就不免一笑,但不會傻冒到和編導交真的程度,看影視劇麼,就圖個熱鬧,啪啪啪地射個開心就行。

本文由“國平軍史”發佈。


國平軍史


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一個真實案件,1986年,在美國邁阿密,8名FBI探員圍捕2名銀行劫匪,探員們的裝備是手槍加霰彈槍,劫匪則是簡單粗暴的AK47。儘管FBI在人數上佔絕對優勢,動起手來的結果卻是八名探員被兩個劫匪摁在地上暴揍,探員們的火力實在不濟,對戰中兩名劫匪均多次中彈,但卻屹立不倒,FBI反倒是人仰馬翻,最後竟然到附近的槍店買AR15(M16的原型槍)來對戰。雖然最終兩名劫匪都被擊斃,但FBI付出的代價則是2死5傷。這是一個經典案例,美國警界現在都要學習這一案例,自此以後,美國警方的配槍開始大改變,全面加強火力。

所以,用手槍在對戰中戰勝自動步槍,不論那是毛子的AK系列,還是老美的M系列,或是其他林林總總的槍系,是討不到便宜的,能找個地方貓起來不被打成篩子就是勝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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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AK47與手槍的決鬥,在歷史上是有真實的戰鬥例子可以參考的。

1997年2月28日上午9:30,在洛杉磯的一家美國銀行裡發生了一起震驚世界的銀行搶劫事件。

在這一天,兩名劫匪闖進了一家美國銀行。進入銀行之後,他們鳴槍示警,兩個人共發射了150發子彈。

與中國不同,在美國搶銀行的事情並不鮮見,所以美國工作人員早有心理準備。銀行經理把他們領進了金庫,可是進入金庫之後。兩名劫匪卻異常憤怒,大失所望。

這兩個劫匪一個叫做菲利普斯,一個叫做艾米爾。在這次搶劫之前,他們已經搶劫了三家銀行和好幾輛運鈔車,他們都是慣犯。


這次搶劫之前,他們有充分的規劃。2月28日是當月的最後一天,所有公司的發薪日。他們覺得因為今天所有銀行都需要發薪水,今天一定是現金最多的一天。

可是由於他們之前犯下了幾次銀行搶劫案,銀行已經早做準備。當天在銀行裡並沒有太多的現金,按照他們的估計,本來他們以為今天能搶到70萬美元,可是銀行裡只有30萬美元。所以兩名劫匪頗為憤怒,他們原本的計劃是在八分鐘之內離去,這樣美國的警察還沒有趕到銀行,他們已經離開現場。可是現金的數量比他們想的少很多,讓兩個人失去了理智。

其中一名劫匪開始猛烈的向一個ATM機射擊。但是他並沒有成功打開ATM機。在射擊自動取款機的過程中,他們耽誤了時間,警察發現了他們。 由於之前已經發生過數起銀行搶劫案,所以洛杉磯警察也早有準備。警察發現這兩個人在搶劫之後,立刻發出了211信號。意思是發生了銀行劫案,呼叫整個洛杉磯的警察都來支援。


可是這兩名悍匪卻沒有束手就擒的打算,事實上,他們對這場火拼早有準備。 在這次銀行劫案之前的一年,他們已經準備了很久,他們購買了5把自動步槍。其中包括三把AK47突擊步槍和一把G3步槍,一把AR步槍。以及足足三千發蘇聯生產的鋼芯穿甲彈。

雖然美國銀行搶劫案眾多,但是敢於和警察對抗的劫匪卻不多,面對這兩名悍匪的火力警察完全沒有準備。在信號發出之後,洛杉磯陸續有370名警察趕到現場,但他們大部分都是巡警和公路警察以及校園護衛隊。

他們裝備有最普通的9毫米貝雷塔手槍,部分人擁有一些點38史密斯左輪手槍和伊薩卡37式霰彈槍。相比於劫匪的火力,警察的火力顯然不值一提。 手槍和左輪手槍,在50米外就很難對敵人造成殺傷了,而霰彈槍威力雖然大,但射程卻很近,在槍戰過程中,很少有人能用霰彈槍擊中劫匪。因為劫匪使用的突擊步槍射程超過了400米。警察根本沒有機會靠近劫匪。更重要的是,劫匪裝備的都是蘇聯生產的鋼芯穿甲彈。這種子彈可以輕易的擊穿警察所用的掩護汽車。


在與劫匪的槍戰中,警察陷入了空前的被動。 除了槍支強大之外,兩名劫匪還穿著了重型的防彈衣。其中一名劫匪把四肢都包裹了防彈的凱夫拉縴維。兩個人看起來全身上下都包裹了各種各樣的防彈護具,警方的火力無法傷及到他們。

(劫匪製作的防彈裝備)
警察到達之後,劫匪與警察爆發了持續的槍戰,在槍戰過程中劫匪向警察的汽車猛烈的掃射。而數百名警察居然沒有一個人能夠抬起頭與劫匪對射。因為警察的槍射擊不到劫匪而劫匪的槍就可以輕易的打到警察。

在堅持了40分鐘以後,特警趕到。擁有m4突擊步槍的特警,終於擁有了可以與劫匪匹敵的火力。最終,在特警的圍攻之下,一名劫匪開槍自殺,另一名劫匪因四肢受傷,流血過多而死亡。

到戰鬥結束時,距離雙方開始交火已經過去了44分鐘。 事後清點戰場,有18人受傷,兩人死亡(劫匪)。雖然警察方面無人死亡,但是這場劫難卻讓洛杉磯的警察心有餘悸,三百多名警察被兩名匪徒打的抬不起頭,實在是說不過去。

這場搶劫案在2003年被改編成電影《緊急44分鐘》,它改變了許多事情,美國警察從此更改了巡警的火力配置,開始為一些巡警配備衝鋒槍。也開始嚴格控制民間擁有自動火器,因為自動步槍對於警用手槍的優勢實在太大了!


小約翰


小編以一個退伍軍人的角度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現在的電視劇真的很誤導大家,躲子彈可以躲到車門後,躲到沙發後,等等,太不靠譜了。更有神劇,手槍可以和自動步槍對射,那真的純屬扯淡。

小編在役期間沒有接觸過AK47,但是對於這把神槍的瞭解不算少。

AK47,出了名的“抗造”,但是缺點也很明顯,後坐力太大,在人家老毛子手裡和玩具一樣,對於我們來說,那玩意一掃射就是要上天的節奏,像電視裡那樣掃射,別說精準壓制了,會上天的。

再說手槍,手槍的一般有效射程最遠50米,記住,最遠,並且,沒有精準度保障,可以這麼說,你打出去,你自己都不知道打到哪去了。

咱們假設,AK47可以壓得住,手槍可以打的準,單一的從威力上來比較一下。


AK47 手槍

有效射程 400米左右 50米

彈夾容量 30發 7~12發


單從數據上來看,怎麼比?

匪徒可以站在200米開外打你,你連靠近都靠近不了人家的,你打7下換子彈的,人家還可以在打23發,怎麼打?

沒有一點勝算的。

電影和電視劇的這種情節是為了效果的,是為了好看,大家千萬別當真,碼字不易,記得點贊哦!


叮叮噹噹開門


我是兵說,我來回答!

沒有勝算!拿著手槍的警察會被拿著AK47的匪徒壓著打,根據無法還擊。電視劇裡有很多不真實的成分,當然也是為了追求藝術效果,突出警察的光輝形象麼。無論國內還是國外,一般的警察配備的都是手槍,並且國內許多警察還沒有裝備手槍。當有案件發生的時候,也是這些警察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自動步槍對於拿著手槍的警察來說,已經算是重火力了。

現代自動步槍有效射擊距離基本可以達到200米—400米,然而手槍的有效射擊距離才50米。現代自動步槍的彈匣一般為20—30發,手槍彈夾則為10發子彈左右。自動步槍和手槍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武器,手槍對抗自動步槍很難有勝算。試想一下,當你拿著一把手槍,面對拿著AK47的匪徒,他打得到你,你卻打不到他。這個時候抬頭還擊也沒啥用,最多隻能起到一點聲勢。

那麼,如何對抗拿著AK47的匪徒呢?最先趕到現場的警察,只能等待特警、武警甚至軍隊趕來支援,當然後者很少出現。特警裝備的武器還是比較先進,匪徒擁有重火力,特警也擁有重火力,可以有效壓制住拿著AK47的匪徒。


兵說


1993年,香港旺角金鋪劫案中,主犯葉繼歡手持56式衝鋒槍使用抵近射擊方案壓制警方火力。從其這種根本都不尋找躲避的射擊姿勢能想到,當時警方的火力有多麼的弱。但凡火力強悍一些,估計葉繼歡也不敢這樣直挺挺的就跑出來掃射。當然在火力強的情況下,有些人就是彪呼的直衝出來,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畢竟人和人還是有很大差別滴~~


正常來說,手槍無論是射程,火力持續性,還是彈頭威力都遠遠不如俄製的AK47突擊步槍。一般手槍的有效射程就在25米-30米左右,供彈數量也很少超過20發,大部分都是8-15發左右;除了衝鋒手槍之外,手槍多數都是不連射的自衛武器;而AK47步槍光400米的有效射程就死死的壓住了手槍,更不要說30發甚至更多彈藥容量的彈匣配合連射功能,在火力持續上AK47也要甩出手槍不知多少條街。

因此電視劇中我們看到警察拿手槍與有AK47的匪徒對射,而在現實中,拿手槍的警察可能連頭都不敢冒出來,如果對方是接受過訓練的熟練槍手,即使警察人多也沒有什麼用。在AK-47彈藥沒有用盡之前,靠手槍對抗是沒有前途的。要不然就躲著不要出來,等匪徒突圍出去。要不然自己也裝備自動武器這樣才能與之對抗。

90年代初,香港悍匪葉繼歡等4人,攜帶4把56式步槍,搶劫香港的旺角金鋪,4支56式步槍從頭到尾全程都把當時只裝備有.38口徑左輪手槍香港警察壓制得絲毫動彈不了;由於輕武器裝備火力過於薄弱,整個90年早中期,配備自動步槍的匪徒們將香港警方打得灰頭土臉,死傷慘重。就連我們熟悉的飛虎隊,在這56步槍的掃射下也討不到啥好處。屢屢被匪徒攜貨突圍,而警方則傷亡慘重。

軍事科技的發展,讓自動武器具備了早年機槍這類支援武器的火力。在單發步槍時代,機槍作用相當的明顯。也就是說面對機槍火力,只配備單發步槍的正規軍也討不到好,如果想順利進攻,只能是想方法設法幹掉機槍火力。步槍都不好使,更不要說只用手槍來對抗擁有自動火力的連射步槍。如果在近距離的話手槍還佔一個靈活的優勢的話,一旦拉開到手槍有效射程之外,就是AK47的天下了。


對於電視劇來說,藝術源於生活要高於生活。尤其是現代我國的電視劇中認真考究的好片數量不多,大家更還是看個熱鬧。所以神劇裡面的各種不可思議的劇情都是可以理解的。這一點美國好萊塢也一樣會出現這個問題。所以說看劇就看個樂,真想考究還是去看記錄片吧~~~


當然,武器最終的威力還是需要使用人來發揮。如果技術到家的話用刀也是有可能幹掉步槍手的~~反過來啥也不會,給你個激光炮也只有被廢的命~


陶德中士


我們在電影樹大招風裡,看到了任賢齊扮演的劫匪葉繼歡。而葉繼歡就是香港歷史上最出名的手持AK47悍匪。

葉繼歡的故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今天說說馮偉漢,這個人本來是深圳人,在70年代跑到香港。但是一直都沒有賺到錢,最後馮偉漢決定搶劫金鋪,隨後逃回廣東。1992年4月23日,馮偉漢和同夥拿著AK47突擊步槍,直接搶劫了油麻地金鋪。

隨後帶著價值200多萬港幣的金首飾,隱藏在利得街的一處民房裡。警察很快通過偵察手段在24小時之內,就找到了馮偉漢的藏身處。

警察上樓剛剛站在門口,馮偉漢端起AK47直接衝著,自己房屋的防盜門就是一頓掃射。隨後身穿防彈衣的馮偉漢和同夥以AK47壓陣,直接徒步下樓。

隨後就在街頭,馮偉漢等人的2把AK47以點射完全壓制住警察的散彈槍和手槍。導致警察和市民17人負傷。槍戰以後,馮偉漢連續搶劫4輛車一路逃亡,衝出警察的包圍和追蹤,逃回廣東,但是很快就被警察抓捕。

不要說手槍,就是衝鋒槍也很難壓制住突擊步槍。在平遠街抓捕戰,就出現了一支突擊步槍壓制住十多把衝鋒槍的例子,最後是使用輕機槍解決的戰鬥。


深度軍事


這事兒普法君有發言權,好歹退伍軍人出身。

先說說我在部隊玩過的槍:54手槍、56半自動、56衝鋒槍、79微衝、81槓。

如果說拿手槍跟AK互懟,那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手槍要被血虐......



先說裝彈量,54手槍8發子彈,哪怕就是裝彈量很高的9mm92式,也才裝彈15發,而AK有30發,在這上面手槍就吃虧了;

再說射速,54式初速420米/秒,9mm92初速370 米/秒,而AK可達710米/秒,並且AK戰鬥射速高達600發/分, 有效射程300米,這與有效射程50米、打一槍摟一下的手槍來講,約等於是重量級拳擊手與普通青年打拳。

在這種情況下,你想讓警察拿手槍幹手持AK的歹徒,基本上是難於上青天,除非是警察佔有人數上的優勢,或者是遮擋物特別多,要不然就雙方摟扳機對射的話,警察會被壓制的抬不了頭。



AK子彈打到警車,那基本倆車門都是對穿,而手槍能打對方的話,打穿一扇門後威力就變很小了,且在近距離巷戰範圍內,防彈衣在AK面前用處不是特別大,哪怕是高等級防彈衣,打不死也得把內臟震碎。

所以,面對吐著火舌的AK,不是警察不勇敢,而是不能白白送死啊,這點,悍匪祖師爺葉繼歡可以說表演的淋漓盡致……

至於影視劇裡面警察拿槍幹AK,多半是為了營造戲劇效果,給主角加了光環而已,看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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