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借鑑南方經驗,發展海上旅遊

青島日報5月5日刊發《為海上旅遊企業辦經營證,難嗎?

》報道後,青島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集青島海事局、青島市旅遊集團等單位研究報道中所反映事項,深入學習深圳、廈門在國家未有明確標準前提下,實行帆船休閒經營的經驗。

海上旅遊是青島旅遊資源重要組成部分,是濱海城市競相發展的新興產業。目前,青島旅遊客運碼頭(站點)達到35個,具有經營資質的旅遊客運碼頭10個,從事水路旅遊客運企業31家,有旅遊客運船舶223艘。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車永忠說,目前海上旅遊經營企業資質審核,是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水路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條件組織實施。對報道中反映事宜,將協同有關部門借鑑南方城市先行經驗,結合青島實際,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儘早研究出推進海上旅遊經營業態創新發展的舉措。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協同船檢、海事、體育等涉海部門,在依法依規前提下,採取措施進一步提升海上旅遊經營層次。一是規範引導海上旅遊經營行為。依照《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有關“經營範圍、船舶船員資質證書、船型技術標準、碼頭站點設施、安全服務條件”等必要條件,依法依規實施市內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二是編制海上交通客運規劃,儘快出臺《青島市海上交通(客運)專項規劃》。三是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按照市場化、平臺化方式,整合海上旅遊碼頭船舶,優化資源配置,從根本上解決我市海上旅遊“小、散、低”問題。四是加強海上旅遊企業事中、事後監管。嚴格航運企業年度核查。加大隨機抽查事項、比例和頻次,通過年度核查、專項檢查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水路運輸、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者資質進行監督管理,加大海上旅遊非法經營行為處罰力度,不斷提升海上旅遊經營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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