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糾正下古代男女大防的認識問題

我們現在古代男女授受不親的印象,大家印象都是明清特意推廣的烈女典型,比如明史列女傳就記錄了271位烈女,要真是很普及,誰還特意記錄這兩百多位?

比方說《列女傳》記錄: 明朝的時候,孫貞夫婦被強盜盯上,盜匪看見孫妻十分美貌,欲行不軌。一個強盜上前拉她的手,孫妻立即將手上的肉咬掉,說“賊汙我身!”又有一個強盜扯她的胳膊,她又把自己胳膊上那塊被強盜碰過的肉咬掉,說:“賊汙我肱!”強盜們被激怒,將其亂刀砍死。

這都是一般婦女能做到的嗎?其實,古代的男女大防,根本不像我們傳聞的那回事。

如果還不服,聽我從頭到尾捋一捋。

1、西周:

論語說:"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

而古代的禮,歸根到底都是出自《周禮》

西周時期的大賢周公旦制定了一套禮儀規範,就是後世的指南,叫做《周禮》。

而周禮最重要的就是制定了“周公之禮”,為啥呢,因為周朝時人類不開化,都亂來。

不服下面引史料:

《淮南子.本經訓》:男女群居雜處無二別。《列子.湯問》:男女雜遊,不聘不媒。《管子.君巨篇》: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別說周朝,就是春秋時期商鞅第一次變法,最關鍵一點就是增加人丁,怎麼個增加法?就是成年兄弟父子不能住在一起,不然有個女人大家就一起忽而嗨喲,如果分開了,你得一個人娶個老婆吧,哈,人口不就增加了。

古代的人思維很簡單,變法很簡單,就這一個措施,秦國人口就猛增,國家就壯大了。

所以周公制定周公之禮時,因為周朝人們太縱慾了,也沒啥娛樂,大家都雜住在一起,沒事不切磋切磋,連個wifi都沒有,你說閒著能幹哈呢?

所以周公一想,我特麼地整複雜了,讓你憋一憋,這樣才能優生優育;所以制定了“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留個程序後,你才能成親回到家裡“敦倫”,這叫養精蓄銳啊。而“敦倫”就是現在的嘿咻,含蓄點就稱作“周公之禮”。

周朝的觀眾們,把都前面都整明白了,可“敦倫”是啥都整不明白,也許觀眾們看到這裡都笑了:這特麼誰不明白?

別說,那時候還真是不開化,連夫妻都沒有,誰也沒想著為著傳宗接代,自己愛怎麼來就怎麼來,誰能給下規定那個人是對的哪個人是錯誤的?如果一直任由周人自由發揮,沒準週末咱們人種就滅絕了。

感到責任重大,於是周公拉老婆給大家示範,“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個沒有問題,到了第七關“敦倫”,其妻子不幹了,雖然咱們周朝不開化,但你讓在在大家面前演這個,老孃不幹了!

周公找來葫蘆,一破為二成了兩個瓢,一個躺著一個趴著,於是示範忽而嗨呀,眾人一看:原來是這麼回事啊,終於豁然開朗。

好了,講到這裡,我們明白周朝特麼比現在還亂是吧,別說什麼男女大防,還真是大不防。

嚴肅糾正下古代男女大防的認識問題

2、春秋:

時間到了春秋戰國,我們看什麼,看《詩經》。詩經就記錄了周朝和春秋的事。

我現在看出版的《詩經》,我都看傻了,30%為了避開奔淫之詩胡解八解,居然還成了權威。

當初朱熹註解《詩經》時候,快把自己折騰瘋了,開始30%都是奔淫之詩,刷刷註上。過一陣子,又說,不是奔淫,是這麼個意思,又給平反了。這麼折騰來折騰去,朱熹自己都糊塗了,你說現在的二把刀學者,能把《詩經》給翻譯正確嗎?

我們先看第一首:《溱洧》:這首詩寫的是,農曆三月三。它稱為上巳節

上巳節是幹什麼勾當的?

插播一段周禮:

《周禮•地官•媒氏》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就是說周禮認為,男三十不娶女二十不嫁,當重罰;陽春三月,春意朦朧時刻,未婚男女“有女懷春,吉士誘之”這是好事,順其人文,頓其敦倫,當春乃發生。誰特麼反對,你就是跟《周禮》較勁。

《溱洧》

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兮。

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

洧之外,洵且樂。

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

現在都翻譯成女的要請男的去家裡參觀,這首詩我都不翻譯了,光是況且況且,又在奔會節,能玉成啥好事?

《毛詩註疏》評論這首說:刺亂也。兵革不息,男女相棄,淫風大行,莫之能救焉。維士與女,因即其相與戲謔,行夫婦之事。

再看,《國風·召南·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這裡第二段,話峰一轉,野地裡舉行一場人類繁衍的典禮,在“白茅純束”裡,有女如玉;慢慢脫脫哦,別把我裙子整個扯下來,也別驚動了狗叫。這首詩有還有什麼能胡譯八譯

詩經我就不一一解了,總之,春秋時代甚至秦漢民風樸實,那裡面說什麼民俗,肯定就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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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漢唐

中國有“髒唐爛漢”之說法,秦二世而亡,漢基本繼承春秋戰國民風樸實開放的傳統。

在漢代,男子和女子可以一同宴飲,結伴同路,甚至同車而行,女子也能單獨會見男賓。漢朝女人看上哪個男子可以叫家裡人去提親,女子甚至可拋頭露面同男子去交往,也可以離婚。漢代女人出嫁時隨嫁的嫁妝中,就有一些孃家人準備的洞房花燭夜準備的情趣用品。西安市“七女冢”出土了7件漢代仿男性生殖器。

漢朝最著名的私奔故事,要數司馬相如和卓文君了,司馬相如一曲鳳求凰打動卓文君後,給丫鬟遞個紙條,就私奔了。

唐人對女子婚前貞操並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視為常事,光唐代公主再嫁的就有23人,漢武帝劉徹的母親王娡進宮前也曾嫁作金家婦。而婚前性行為、婚外戀較為普遍。唐人對婚外性行為並不認為是奇恥大辱,反而當作風流韻事。唐朝律法中的“通姦”對於未婚的女性也大開方便之門:未婚女不管與已婚還是未婚的男性發生性關係,都不算通姦。所以唐女人只要不結婚,可以隨便亂來你法律都沒辦法。

唐朝女人可以提出離婚,男人不上進或者婆媳處不好,都可以離婚。 宋朝女人有財產繼承權,也可以離婚,離婚必須是丈夫主動寫休書或者丈夫三年無音信。

唐朝連皇帝都亂,我來捋捋:楊貴妃是唐玄宗搶兒子的媳婦,李世民娶了兄弟李元吉的老婆,兒子李治後來也搞上了已經和父親李世民上過床的才人武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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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晉:

到了魏晉南北朝,因為生命都沒有保障,所以更開放,如阮籍一向好酒,醉後便睡在賣酒的美婦人身旁,女人丈夫也絲毫不以為意。

魏晉的婦女們就更熱情的不像話。每逢潘安出門,婦女們不僅“回眸一笑百媚生”,而且用盡了尾隨、跟蹤和揩油的手段。開始還挾著彈弓坐車招搖的潘安,嚇得閉車不出。可那些狂熱少女不能接近時,就用香蕉瓜果去丟他,一下子演變出個典故——“擲果盈車”

花樣美男衛玠一出門,大姑娘嬸嬸們一見到他,就形成一堵堵圍牆。你總要從中擠出去吧,擠出縫隙之際,婦女們奮然不顧地用身體去揩油,這就是奮不顧身的由來吧?

女人的熱情使得本來身體羸弱的衛玠經常累壞,後來去了京師,婦女們圍堵太厲害,硬是把衛玠給擠脫力了,因此而死。

據《世說新語》都有記載:“京師人士聞其姿容,觀者如堵。玠勞疾遂甚……時人謂玠被看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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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朝:

宋朝我都不說別的,只說上元夜。宋詞中據統計有300首詞寫上元夜,最出名的兩首是:

歐陽修《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眾裡尋它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都是寫上元夜男女相會的故事

上元節是古代最著名的幽會節:

伊永文《行走在宋代的城市》中有《狂歡上元》一節,裡面有這樣一段描述,“更使人驚訝的,是上元之夜青年男女的活躍。只要彼此鍾情,就可以成其好事,有男女雙方一識便意濃,在巷陌又不能駐足調笑,便到市橋下面“野合”尋歡,然後便道別分手……這種就像喝一杯水一樣隨便的異性相交,在整個古代城市上元歷史上也是鮮見的,它標示著宋代城市上元狂歡,已達到了相當的深度。”、

《大宋宣和遺事》中記載:“佳人卻是戴軃扇冠兒,插禁苑瑤花,星眸與秋水爭光,素臉共春桃凚豔,對伴的似臨溪雙洛浦,自行的月殿獨嫦娥”、“那遊賞之際,肩兒廝挨,手兒廝把,少也是有五千來對兒”

《東京夢華錄》則記載汴梁城有供人們談情說愛之所,“別有深坊小巷,繡額珠簾,巧制新妝,競誇華麗,春情蕩颺,酒興融怡,雅會幽歡,寸陰可惜,景色浩鬧,不覺更闌。”

宋話本也說:只因宋時極作興是個元宵,大張燈火,御駕 親臨,君民同樂。所以說道“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然因是傾城士女通宵出遊,沒些禁忌,其間就有私期密約,鼠竊狗偷,弄出許多話柄來……見許多才子豔質,攜手並肩低語。東來西往誰家女?買玉梅爭戴,緩步香風度。北觀南顧,見畫燭影裡,神仙無數。引人魂似醉,不如趁早,步月歸去。這一雙情眼,後生禁得許多胡覷?——可見元宵之夜,趁著喧鬧叢中幹那不三不四勾當的,不一而足,不消說起。“趁著喧鬧叢中,幹那不三不四勾當的,不一而足,不消說起。”

別說宋,就是保守的明末,有個李翠微寫有《正宮·山漁燈犯·元宵豔曲》,就是寫元宵節幽會:“燈如晝,人如蟻,總為賞元宵,妝點出錦天繡地,抵多少鬧嚷嚷笙歌喧沸,試問取今夕是何夕。這相逢忒煞奇,輕輕說與他,笑聲更低。雖則是燈影堪遮掩,也要慮露容光惹是非。愛煞你,果傾城婉麗,害相思,經今日久,甫得效于飛。”

嚴肅糾正下古代男女大防的認識問題

6、總結:

很多人跟我爭論古代男女授受不親,我都循循善誘地說,國人的男女大防是程朱理學被推廣以後開始的,簡單說,元大力興辦孔學學校,推程朱理學,鼓勵裹粽子腳、鼓勵女人貞潔牌坊,其實後世的理學,是元人大力推的。

而朱熹出生於北宋滅亡的,雖然等南宋他長大了,再造成影響,還得引發學術爭鳴,然後大家都一拍手說好,這時候南宋都沒了,誰特麼有時間全國辦學推廣?再說大半個中國都在元人手上,天天打仗,你倒是怎麼推?

一定要記住,是元人幫我們大力推儒學,然後明清繼承,甚至發展到變態的。男女授受不親也是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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