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餘姚市公安局臨山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入戶走訪時,發現一位村民竟然私自種了一片“罌粟”。派出所很快匯同禁毒大隊、森林公安派出所,一起到現場查處。經清點,發現共種植罌粟472株,立即全部清除。違法犯罪嫌疑人夏某是臨山鎮臨海村人,今年49歲,去年獲得了一些罌粟種子,他覺得這可以用來當止痛藥,就栽種在了家門前。
根據《刑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就構成刑事犯罪。具體量刑,種植500到3000株,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種植3000株以上就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派出所已對夏某處以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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