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低價遊”被坑,該不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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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你被坑了,管是一定要管的,這個不用說,因為這涉及到你的權利與利益。如果你在旅遊的過程中被強制購買或者誘導購買了價格嚴重虛高的旅遊產品,大媽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聯繫地接導遊與商家聯繫表達自己需要退貨。

其次,如果導遊解決不了,大媽可以選擇回到當地你當時報團的旅行社投訴處理。

最後,旅行社處理不了,大媽你再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投訴。

無論事情的處理結果是怎麼樣,大媽你要吸取教訓,記住以下兩點。

第一:低價團是通過不合理的手段組織遊客旅遊再通過遊客消費來營利的,換言之,你報團是因為便宜,這個便宜是旅行社自己貼錢給你的,也是捉住你貪小便宜的特點,你想啊低價團有的機票錢都不夠還玩幾天。

第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如果你想不花錢玩得好很大程度是不可能的,像我自己窮遊吃住行景區都要花錢。如果你想玩得好不花冤枉錢就報一個純玩團,價格高但品質保證不會購物。

以上是我個人對大媽又參加低價團被坑的解決方法和以後旅遊的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窮遊王


大媽低價遊被坑,誰來管,怎麼管?

低價遊亂象。

低價遊問題,主要是指不合理低價遊,是指旅遊經營者利用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以超低團費甚至零團費的價格招攬遊客,在遊客旅遊過程中通過安排購物或其他付費旅遊項目等來賺取利潤,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市場的違法經營。

雖然國家2013年出臺的《旅遊法》和新修訂的《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均對不合理低價遊、強制購物等問題做出了相關規定,但在高漲的市場需求和回扣利益鏈條驅動下,“低價遊”仍是國內旅遊市場難以根治的痛點,旅遊投訴、暴力事件不斷髮生,虛假宣傳、報價不實、隨意漲價與價質不相符等不良事件屢屢曝光,都是“低價”惹的禍。



低價遊問題原因。

有效的執法機制尚未真正建立。雖然國家早在2013年就出臺了《旅遊法》來規範旅行社行為,但法律法規不夠細化,查處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夠,違法成本過低,低價遊情況仍然普遍存在,“零負團費”引發旅遊購物欺客宰客、駕導人員勞資糾紛、旅遊虛假廣告宣傳、擅自改變旅遊合同和旅遊行程等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企業經營不規範。一些旅行社、購物店的違法經營行為是低價遊屢禁不止的市場基礎。購物環節的高額“回扣”是“零負團費”低價遊賴以生存的源頭和經濟基礎。 如果說旅行社是主犯,購物店就是幫兇。

消費觀念不成熟。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尚處於初級階段,人均收入不高,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收入尤其偏低,“低價遊”對他們有相當的吸引力,尤其是中老年人,對旅遊消費缺乏理性認識,明知旅行社不是“慈善機構”,卻抱著投機僥倖心理,當發現低價遊是陷阱,還得參加價格不菲的自費項目和大量不合理購物時又難以接受,遊客與導遊發生矛盾糾紛甚至導遊扔人打人傷人的惡性事件就難以避免。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資關係混亂。部分小旅行社與導遊勞資關係混亂,很多導遊不僅享受不到固定工資和福利,甚至還要按遊客數量向旅行社上交一筆“人頭費”才能取得帶團權,為了賺回“人頭費”,為了養家餬口,導遊只有不斷引導遊客購物或其他消費,竭力追求和獲取高額“返點”和“回扣”。他們其實也是“低價遊”的間接受害者。


治理低價遊需三方共發力。

國家加大處理處罰力度。 近年來,我國針對“不合理低價遊”的頑疾進行了專項治理,相繼出臺了《旅遊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但有法可依是基礎,執法必嚴才是根本,只有監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健全信用體系,重點打擊旅遊過程中的“強制交易”和“假冒偽劣”,加大懲罰性賠償的力度,真正對不良旅行社和回扣商家起到震懾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治理低價遊亂象。

企業守法經營。引導企業樹立誠信意識是個長期的過程,合法誠信經營企業才能長久生存和發展,包括旅行社和購物商家。完善旅行社用人機制,落實勞動合同關係,進而從組織結構上實現對導遊的嚴格管理。

消費者樹立良好理念。天上不會掉餡餅。出遊時選擇正規旅行社 ,與市場上的平均價格相比較後再做選擇,如果有旅行社報價只有市場價格的一半甚至更低,那就一定包含購物點或其他隱形陷阱,這時一定要擦亮雙眼,避免“低價遊陷阱”,旅遊合同時,一定要明確合同條款,詳細閱讀旅遊的行程介紹,如,旅行中的自費項目有哪些、購物次數有幾次,住宿、餐飲條件是否明確等,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積極正確維權。



我是韓東東


首先還是說那句老話,天上沒有餡餅,好貨不便宜,便宜沒好貨!低價遊,我相信不僅上邊的大媽,有很多學生或者初次出遊的人肯定都有碰到過。要明白 低價遊 為啥低價,它的最利益驅動就是 拿 回扣,低價攬客,變更行程,強制購物或者消費,謀取回扣等一整條 利益鏈!遊客就像 小綿羊那樣,後邊被層層剝削!

具網上數據,餐飲商家會給導遊40%到50% 返點!遊客購買的翡翠,銀器等商品,回扣低則30%,高則90%,想想都嚇人!

所以 莫貪小便宜,擦亮眼睛選擇可信商家。選擇有口卑,有影響力的旅遊機構出品的旅遊線。另外,團費比機票價還低的就要當心是陷阱了!記得 要籤正規的旅行合同,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希望看到的朋友 不要上當,也祝福你們有一個開心的旅程!





彪彪追夢記


大媽低價旅遊被坑肯定要管的,如果不制止,以後這樣的旅行社會更加氾濫,更加目中無人,因為沒人投訴沒人管啊,所以得先去相關部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低價旅遊這幾個字吸引最多的是些大媽大爺,比如兩三百就可以去哪裡哪裡旅遊,還包來回車費,包中午飯,大家也不想想哪有這樣的好事啊,雖然導遊說這麼便宜是因為人多報團,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沒有利益驅史她們,她們會平白帶團帶你們到處跑嗎,肯定是不會的,很多人都知道出去旅遊一趟不說門票費,光車費,吃喝,住宿都得花好多,所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落花你可聽到了


個人覺得低價團的不是該不該管的問題,而是我們現在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範應不應該允許其存在的問題。

“大媽們”被坑的事情在新聞客戶端屢屢被曝光,我的觀感是很傷害個人感情的。

一方面是怒其不爭,一方面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是明知那點團費只夠勉強支付路費怎麼可能保證你所謂的旅遊?哀其不幸則是不理解為什麼我們如此龐大的國家機器還不能遏制這不絕如縷的一個個旅遊消費陷阱,有些甚至就是訛詐威逼消費。

是的,有些大媽們是存在貪便宜的心理,但是又有哪個大媽家財千萬還會蠢得動這樣的貪念,犯這樣低級的錯誤,做出這樣糊塗的選擇呢?究其原因還是錢不夠多,捨不得花,明知道旅行質量無法保障,甚至是明知道會受到導遊的挑釁、指責、侮辱、謾罵甚至是威逼,我只要不掏出錢包就算萬事大吉。

大媽們低估了人性之惡哦。很多黑導遊也是收入並不高的人群,他們之所以敢那麼做,也就是瞅準了有錢的人是不會報這種低價團的。沒錢人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同樣也是不足為慮的。那麼,他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行使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但是我相信每一次黑導遊欺負遊客的新聞曝光都會傷害到很大一批有同情心的人們的感情。我們自詡為孔孟後人禮儀之邦,為什麼要對這樣的醜陋的社會現象容忍下去呢?

這裡還隱含了很多的深層原因,文化層面的,制度層面的,法律層面的,社會心理層面的。真希望有平臺廣泛的討論,引起政府層面的重視,逐步消除這一陋行。






徐行暇客


這個問題貌似是個單選題吧,嘿嘿,既然是被坑,肯定必須得管啊!而且按照旅遊法本身也會有相應的處罰條款啊!

其次,對於低價團大媽們還是應該多長點心,提前把行程安排都看仔細了,該問的提前問清,一分錢一分貨,有時候也得做好一些心裡準備

再次,在有些城市確實是存在零團費甚至負團費的現象,也就是新聞上說的強迫購物加點的,做好證據的收集,與旅遊合同相違背的也可以告當地旅發委等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維權



咱家De院子


中國人心態都這樣。不是管不管的問題。(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大部分人沒有搞清楚)例如:現在去歐洲旅遊10-12天1.5萬人/次三個月都不成團。如果旅行社出7999元人/次的團,一小時到24小時內(按15人一個團)全部報滿。結果回來一算,低價團回來後慢慢算和高價團的費用差不多,還有一肚子氣……。這就是國人的心態,和旅行社沒有太大的關係。


王五耳


其實,外出旅遊選擇低價並沒有錯,誰都希望用最少的錢辦更多的事。

但我們既然外出旅遊,就不能只選擇價格最低的旅行團,我們自己在選擇時,就要分析一下,現在的物價這麼貴,人工成本這麼高,為啥這個團的價格這麼低?虧本的生意是沒人做的,這時候就應該想想,為啥低價?拉出去了肯定會引導你消費購物,否則,旅行團不成傻子了?低價旅行肯定有坑,正常人應該有這樣的心裡準備。


祥哥遊記


因為你選擇了低價遊就應該接受折磨!


田娃80000


低價遊的存在首先是由於他有市場。在出遊前既然選擇了低價團,勢必就會做出一些犧牲。但是,即使是低價遊也應該有詳盡的合同,應該在出發前雙方約定好彼此的權利義務。如果在旅途中由於違約被“坑🕳”了那自然要換,因為無論何時,合同的法律效益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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