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藥企“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大眾網濟南·海報新聞5月7日訊(記者 張帆)今天,海報新聞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獲悉,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15日15時37分,山東省濟南市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凍幹車間地下室,在管道改造過程中,因電焊火花引燃低溫傳熱介質產生煙霧,致使現場作業的10名工作人員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員受嗆傷。

據此前通報,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員在受限空間內動火切割冷媒水系統管道過程中,引燃附近堆放的冷媒緩蝕劑燃燒時產生氮氧化物等有毒煙霧,導致現場人員中毒致死致傷。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於4月19日發佈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安委督〔2019〕3號,後簡稱“通知”),對山東省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通知表示,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安委〔2010〕6號)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山東省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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