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國6440億美元新能源項目投資機會!

背 景

2017年05月,《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發佈,提出:

● 用3-5年時間,建成務實高效的生態環保合作交流體系、支撐與服務平臺和產業技術合作基地,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境風險防範政策和措施;

● 用5-10年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體系,實施一批重要生態環保項目,並取得良好效果。

現 狀

隨著綠色”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需求的不斷增加,可再生能源項目成為發展方向。

* 預計“一帶一路”沿線中38個國家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將在2020 - 2030年達到644GW,風能和太陽能的總投資可能達到6440億美元。

儘管有官方政策支持、中國為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了一些融資,但與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其他領域相比,這一比例還很小。

根據WRI和波士頓大學最近的一份報告,2014-2017年間,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領域貸款額的43%用於石油、天然氣和石化,18%用於煤炭,僅3.4%用於太陽能,2.9%用於風能。煤炭、核能和水電貸款的總和幾乎是太陽能和風能貸款的7倍。相比之下,世界銀行的能源貸款中,25%用於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大型水電和混合可再生/化石燃料項目)。

此外,2015-2017年中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電力行業(而非貸款)的直接海外綠地投資構成為:

● 55億美元的風能;

● 70億美元的太陽能;

● 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發電廠(以煤炭為主)約為335億美元。

政策支持

趨勢引領

“一帶一路”國家缺電

發展綠色能源願望強烈

而綠色能源項目比例現階段有限

正是未來5年中資企業的機遇

* “一帶一路”可再生能源合作潛力巨大。中國已形成可再生能源國際發展合作模式,主要包括海外EPC、海外開放生產設施、海外併購和海外研發。合作主要集中在中巴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印半島經濟走廊,中國 - 中亞 - 西亞經濟走廊,新歐亞大陸橋,中俄經濟走廊與中非合作。

海外能源項目融資/貸款情況

● 政策性銀行包括:中信保、開發銀行、口行(為中國政府政策支持的項目提供財政支持);

● 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這些銀行雖然可能是部分國有,但以更傳統的方式作出貸款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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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六年中,煤炭項目融資是中國國家政策性銀行融資額超過商業的唯一能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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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通過特定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貸款和保險支持有所增加,2018年是近年來的頂峰。通過項目貸款支持的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項目由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等中國商業銀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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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出口/國外製造業中心情況

除了為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融資外,中國還是全球太陽能電池板的主要供應商。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報告,中國從2012年至2017年向日本出口了15吉瓦的太陽能電池板。中國太陽能設備的其他主要進口商是美國、荷蘭和印度。雖然中國出口主要集中在太陽能設備上,但對巴基斯坦、南非和美國等國家的風電設備出口也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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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購/併購情況

收購是中國參與海外能源項目的另一個手段。從2007年到2017年,中國公司已經在國外收購了23 GW的電力項目。這些項目中的大部分都是煤炭,但也有一些太陽能、風能和水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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