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黎明村機動地糧食直補款該歸誰所有?

機動地糧食直補歸種地人還是歸村裡

近日網友“一個蛋”通過“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臺進行問政:

林甸縣四季青鎮黎明村農民種機動地沒有給糧食直補,以前糧食直補歸村裡,農民種機動地不用交錢。最近農民交錢種機動地還是沒有直補,我想問一下是什麼原因?

林甸縣回覆如下:

您好!林甸縣四季青鎮政府接到此信訪消息之後,對此事高度重視,成立專項工作組,對此事進行調查瞭解核實,調查核實結果顯示,黎明村機動地從未免費無償給農戶耕種過,都是三年一發包。

2016年之前,每畝地三年的承包費是100元;2016年至2018年三年中,每畝地三年的承包費是240元。今年即2019年是兩年一發包,每畝地二年的承包費是200元。所以,村民網絡反映所述的,農民種機動地不用交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黎明村機動地糧食直補款一直歸村集體所有。

根據黑政發[2004]24號文件“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糧食補貼方式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中明文規定“補貼對象為原農業稅納稅主體,即原農業稅實際納稅人,包括原按規定享受農業稅政策性減免的應納稅人”。

四季青鎮黎明村機動地的原納稅主體始終是黎明村村民委員會,依據省政府該文件規定,黎明村作為機動地農業稅的原納稅主體,該機動地糧食補貼款歸黎明村村集體所有,四季青鎮所轄的十三個村,都是嚴格按照省政府該文件來貫徹落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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