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的前妻告訴我

薔薇認識沃爾時,沃爾已經離婚三年了。薔薇並不認識男友前妻,對於她曾經的存在,薔薇並不嫉妒,只是在男友家無意翻看書籍時得知她的名字,並在他的QQ上找到她。於是進空間看了看,長得也不值得自己吃醋。薔薇對男友尚在觀察期,都還談不上很喜歡,又何必去嫉妒她?

男友為了證明自己對薔薇是認真的,便把QQ密碼告訴了薔薇,所以薔薇沒事就掛在那。有一次,那個頭像亮了,還彈來了信息:“在?”

“嗯。”

“可以麻煩你一件事嗎?”

“說吧。”

“我的小孩快出生了,需要辦出生證、上戶口,可我的離婚證找不到了,能麻煩你把你那本寄給我用下嗎?”

“好的,可以的話我會幫忙的,我找找看。”

薔薇把這事告訴了男友,讓他儘量幫下忙,畢竟她在外地,過來不方便。

男友卻說:“我的離婚證早就撕毀了,需要什麼東西,讓她自己來補辦,我和她早已沒有瓜葛了。”

薔薇一愣: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彼此不愛了,但別人真有急事需要幫忙,又不是借錢的大事,為啥就不能儘儘舉手之勞?又不是無緣無故糾纏你。就算是普通朋友,能幫忙的地方,也該儘量幫忙啊。

薔薇實在不好意思,在QQ上回復:我是他的女朋友,他說他的也找不到了,還得麻煩你自己過來補辦。

薔薇一直很好奇,他們倆為啥離婚,有一次便忍不住問了:“你們為啥離婚?”

“主要是離家太遠了。”

“那你現在過得好嗎?”

“我現在的丈夫對我很好。我和沃爾當時就像處男女朋友,只是他媽說給了彩禮就必須領證。”

對方並沒有指責沃爾的不是,到讓薔薇產生好感,覺得她的為人還是挺和善的。

薔薇又問男友:“你之前為啥離婚?”

“她壓根就是來騙錢的。”

薔薇很是詫異:你以為你很有錢?也就過日子的家庭。別人至於用婚姻大事來騙錢嗎,領了結婚證,可就永久有記錄了。分了,肯定是有矛盾,但一個好端端的女孩,還是大學生,當老師的,不至於為了騙錢而結婚。

這兩件事,到是讓薔薇對男友的印象大打折扣,不管什麼理由分了,過去二、三年了,總該客觀公正去看待一件事情,不該再帶怨恨。這樣的男人,即使他現在對自己萬般好,可他本質上,算不上一個善良的人,往後相處起來,恐怕會有很多矛盾。

“我們分手吧。”薔薇說。

“為什麼?”

“性格不合。”

“人都是逐漸磨合的,哪有天生在一起就沒有矛盾的。”

“可你註定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你我已經辦過訂婚酒了,你現在和我分手,和離過婚有什麼區別?你未來的那個男人就不會介意?”

薔薇再一次震驚,沒想到他求和不成,居然還威脅恐嚇。有些東西可以改,可有些本質的東西是不會輕易改變的,薔薇也認為自己沒那個實力去改變一個人。薔薇果斷地分了,刪除對方的所有聯繫方式,把他拉黑。

重新踏上了獨行的道路,雖然孤單,但並不孤寂,低質量的情感,不如高傲地單身。薔薇渴望愛情,但情感這事,寧缺毋濫。為了遇到那個對的人,等等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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