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建廳發文,要求開展全省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行動

甘肅省住建廳發文,要求開展全省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行動

為規範我省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行業亂象,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和建築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我廳制定了《甘肅省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1、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8〕142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精神,結合工程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過開展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厲打擊圍標、串標、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行業亂象,規範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市場行為,強化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環境,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

2、

整治範圍

全省範圍內依法納入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監管的新建、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及其建設、施工及監理等主要參與單位。對投訴、舉報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問題的建築工程項目;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出問題的建築工程項目進行重點檢查整治。

3、 主要整治內容

(一)檢查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是否存在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違法發包行為。

(二)檢查工程項目承包單位(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承包工程後,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

(三)檢查承包單位或個人是否存在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

(四)檢查工程招標投標中是否存在圍標、串標、惡意競標等問題,工程項目建設中是否存在強攬工程的情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