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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陳姓男子因使用假駕照被處以罰款5000元(假駕照是用100元在網上購買的),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對此,父母激動地說“你們太過分了,他還是個孩子才31歲,為什麼罰那重?”
父母說的沒錯。
在法定意義上,該男子是成年人;在交警眼裡,他是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可在父母眼裡,他的確永遠是個孩子。即使垂垂老矣,在一個家庭裡,只要有父母在,孩子就是孩子。我想起了這樣一個畫面:99歲老母親何世珍(右)給78歲的女兒丁家英發壓歲錢。
可不就是嘛,78歲了,母親健在他不就是母親的孩子嗎?前提是:母親像母親,女兒像女兒。媽媽:“全靠你細心照顧,我才過的這麼好。”女兒:“我在老都有一個媽,有媽就很幸福。”媽媽一個人帶大女兒,女兒孝順,媽媽體貼,母女相互感恩,那不就是最好的父母子女間的和諧的家庭關係嗎?
反觀佛山事件,其實該男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拘留和吊銷駕駛證。這次又是被嚴厲處罰。而這做父母的,孩子犯了錯,即使觸犯了法律,也要極力為孩子開脫,糊塗啊!
父母之愛子女,則為之計深遠。家庭教育最好的效果就是:將來孩子能自立於社會,自食其力,不逾矩。如果唯怕孩子眼前吃虧,在家庭教育中,一味溺愛,缺少“小懲大誡”,缺少“勿以惡小而為之”教育,缺少正確是非觀的引導,那麼就會父母不像父母,子女不像子女,一個家庭就永遠會於“多事之秋”了,哪還會有和諧可言呢?
格超梅上
在父母眼裡,孩子永遠都只是個孩子。
但是在這個社會上,到法定成年就要為自己所做出的事情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時候不是父母一句“他還是個孩子”就可以為其開脫,父母的過度溺愛只會害了孩子,因為這個人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的言行已經產生了不良後果。是時候需要一針強心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