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不贊成有汙點的演員終生禁演呢?為什麼?

頑石不工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只是個人錯誤,我覺得能改就可以,如果涉及到民族大義或特別嚴重的犯罪,確實有禁演的必要。

我們就先從個人方面來講,我們雖然講就要德藝雙馨,我是演員也是人的,不可能苛求盡善盡美,不是那種屢教不改的慣犯,或者是很還特別大的那種犯罪,你要能夠誠心的改過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個就是方面和民族大義方面了。演員雖然只是一個職業,但是畢竟這個是有特殊性的,因為他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給人展示的就可能是國家或者是某一群人的精神面貌及價值取向。如果,屢教不改或特別嚴重的罪過,或者涉及民族大義,這樣會給社會和國家帶來負面的影響,這樣的話肯定就不能再以公眾人物的形象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以免造成不良的影響,或者是把風氣帶壞了。

以上就是觀點,主要看所犯下的錯誤的社會影響程度來區分,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











冰緣雪狼


嚴重汙點需禁演,黨紀國法是紅線,

有的就是禍害淵,這種明星立馬辦!

很多老戲骨演員,無人來捧很悽慘,

八六西遊記演員,演技實在上了天,

沒有經紀沒有錢,很多消失已不見!

經紀公司太大膽,很多明星被壟斷,

就像青樓見頭牌,沒有監管太黑暗!

明星市場需洗牌,不少大腕必須裁,

汙染社會輿論在,偷稅漏稅樣樣開!

冰冰復出頭帶壞,其他明星在徘徊,

違法亂紀都不栽,此風不剎又重來!

還有吸毒賣身嗨,影響太大暴雷開,

發現一個埋一個,絕不留情風氣在!

還有其他情節開,天臨博士學風壞,

後面涉及多少帶,雷霆萬鈞鐵拳來!

明星驟富是霧霾,所有根源件件擺,

重新洗牌再出發,朗朗乾坤豔陽邁!


話說山東頻道


在這個問題上有許多人進入了誤區。演員就是一個職業,再說露骨點,出來混就是為了賺錢,沒有什麼高大上!她們也不是英雄,更不是道德標杆,更不可能十全十美。他們都是人有七情六慾,有喜怒哀樂,他們身上有錯誤,有缺點,只有無知的人才把他們看得高高在上,一些小年輕人對演員頂禮莫拜,很可笑!但是許多演員演了一兩個角色,得了個什麼樣的獎,就🐂氣哄哄好像是了不起了,你應該知道自己出來混就是為了賺錢,讓自己讓家人生活上過得好一點,僅此而已,過去叫下九流,現在你也就是唱戲的沒有什麼了不起,你要和兩彈一星功勳們相比,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記牢了:你們並沒有什麼了不起!

話歸正傳,只有他們犯的錯誤不是政治性的,不反黨,不賣國,不作賤自己的祖宗……不犯這些原則性的錯誤,該處罰就處罰,罰過了也決不能進行封殺,!這些人四肢不勤,五穀不分,只會唱個戲,也不會造原子彈,咋辦?要給人出路,要讓人生話!

把他們捧上天是無知!犯些錯誤就把人整死也不可取!


滄海桑田257818539


答主問的是不是贊成終身禁演。

小象的回答是非常贊成,原因如下:

1.公眾人物他在社會上的行為已經不僅僅代表他自己了,他會影響一批粉絲的言行,會有一部分人去模仿,特別是道德觀正在形成的青少年身上,提現會更加明顯。

2.很多公眾人物身邊有很多團隊,有此類汙點的嚴重性他們比普通民眾清楚的多,他們依然去做,視法律於不顧。

3.當被發現以後的辯解更讓人噁心,很多說不知道這麼嚴重的後果,你們又不是小朋友,經歷了那麼多大風大浪,不知道這麼做的後果?開什麼玩笑。

4.嚴重的社會影響,對於國家名譽也有相應的影響,因為很多公眾人物不僅僅有國內的粉絲,還有國外的粉絲。


路人象


你這個問題提的,整的你好像是廣電總局似的,拿著有汙點演員發展與否的生死溥似的。本來封殺有汙點的演員(也應該包括各界知名人士),應該視情節輕重,有沒有觸犯國家的法律和政治原則來定生死。要麼汙點輕的,認罪態度好的就放他一馬。要麼一刀切.一棍子都悶死他們,從今往後誰都不充許蠢蠢欲動,不充許東山再起。

可是現狀是什麼?有背景的.即使他汙濁不堪也會冷不丁的悄然而起。而沒有背景的.背景單溥的那就徹底的歇菜了.徹底的消蹤滅跡了。即使他只有那麼淺淺的一點汙,即使他是被寃枉被陷害的都無力拯救自己了。

所以贊不贊成終生封殺,不是老百姓說了算的。








123春之花



手機用戶紅雨隨心


鼓響還得重錘敲!

演藝圈的髒,亂,差,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個圈子冒出的臭氣,毒氣已薰染得社會人們三觀,道德重度霧霾,毒害著下一代青少年!不大刀闊斧的整治能行嗎?看來也得訂個三年五年的計劃,這行業的惡瘡爛肉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挖掉清除的!

對於有汙點的藝人,吸毒,流氓,偷漏稅,嫖娼,替規則,娘炮……,要依法依規分而治之!

因為演藝圈通過媒體展現在眾面前,示範作用特大,影響面極廣!決不能讓一些有負面影響,道德敗壞的藝人展現在觀眾面前,那不讓人作嘔嗎?

把這些有汙點的演藝人員清除出去!淨化演藝圈隊伍!

而這些有汙點的人,經過懲罰,教育,可以到其他行業,做其他工作!

如果還讓馮褲子,抱著范冰冰出現在銀幕前,紅地毯上,鏡頭中,那不是對全國觀眾的嘲笑與愚弄嗎?


大亨永德


你贊不贊成有汙點演員終生禁演呢?為什麼?

我個人的觀點是堅決贊成對汙點演員不僅要終生禁演!而且要讓其成為反面教材,成為教育和警示後人的反面典典!我個人為什麼持這個觀點呢?理由如下一一

一,演員是公眾人物,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又是形象代言人,其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試演各種角色,代言廣告等等都會引起關注。特別是對廣大青少年影響更大。青少年往往成為追星一族,演員在他們心目中就是偶像。演員的舉手投足都成為青少年的標杆,對其模仿,進行學習等等。同時,演員對社會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對廣大人民群眾能產生無窮無盡的作用!好的演員會給社會樹立好的榜樣作用。而汙點演員往往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傳播負面影響……

二,當今社會己進入網絡時代,全媒體時代,全民記者時代,消息傳播極快,消息傳播渠道很多。汙點明星的消息瞬間就會傳遍大江南北,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給社會帶來不同的影響力!好的和壞的影響會隨時形成與情風暴……汙點演員帶來的只能是惡劣影響和負面影響……對這些汙點演員必須終生禁演!

三,當今演戲圈中明星成千上萬,天價片酬,造成這些明星個個腰纏萬貫,人人是富豪,有些人富可敵國了?!有了錢後,少數明星就迷失了方向,吸毒,嫖娼,強姦,搞破鞋,重婚,婚外戀,偷稅漏稅逃稅,洗錢買毫宅等問題時而發生。比如,一個明星競然能偷稅漏稅達2.4億元,創造了偷稅漏稅數額的歷史。在偷稅漏稅金額上排名第一!某大叔,搞三搞四還不夠,還暴出小五。最後小四受不了大叔的欺騙成為一隻憤怒的小鳥,暴光了這位大叔的醜陋的惡劣行經,社會一片震驚!某對夫妻演員,其孩子想玩雪,直接建造了個大型雪場,讓孩子一個人盡情享受!炫富炫耀之心路人皆知!起到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還有的演員一年零花錢就達2億多元,是普通百姓幾輩子都掙不來的……這些例子夠了,實在太多了,舉不下去了……足以讓人噁心到家了。這些汙點演員還不足以封殺,終生禁演嗎?!

四,汙點演員不終生禁演將會帶來的危害及其後果!舉例說,讓一個嫖娼分子復出試演各式各樣的正面人物,將會產生怎麼樣的影響。那怕試演一個工人,大家看了會怎麼想!讓搞三搞四的大叔試演一個公眾人物,大家又會怎麼想?讓一個鉅額偷稅漏稅分子出來演戲?大家又會怎麼想?青少年又會想怎麼想?孩子們會想,偷稅漏稅這麼多還能做個光鮮的演員?多好吶?說明偷稅漏稅不存在是汙點。不就交個錢嗎!交了錢照樣演戲。演員有的是錢,交了演戲很快就掙回來了。多好吶!長大了就要當演員!很多孩子長大了想當演員而不想當科學家?這又是為什麼呢?都是學習某些演員學壞了!為什麼要學習某冰演員呢?因為冰演員漂亮,冰演員有錢!冰冰演員偷稅漏稅多年。冰冰演員偷稅漏稅這麼多也就罰款沒事了。冰演員也就道個歉,就能出來演戲。這是多美的一件好事情吶!某小鋼炮偷運大量人民幣去美國,加拿大買毫宅,私生活極其混亂,仍然沒有受到處理?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吶?汙點演員的這種行為是極大的負能量,給社會造成了思想混亂不堪!這種思想也會徹徹底底改變了一些青少年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對青少年的教育更是極其負面的!這類汙點演員不終生禁演行嗎?

五,對汙點演員不僅要終生禁演,而且要其成為反面教材的典型。就是要讓他們從公眾視線中消失。讓其永遠失去成為公眾人物的機會……併為自已的汙點負出慘重代價!

六,當然,對汙點演員也要進行分類,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看他們犯的什麼錯誤,犯什麼性質和類型的錯誤。對一般違紀行為不一定要終生禁演!謝謝!


vv007寶馬vv007


演員或藝人,區別於普通民眾,他的們的價值取向,往往引領時尚,或者有意無意地改變人們的世界觀,這裡邊有個潛移默化的作用。如果一個汙點藝人,即使做過牢,憑藉其先前的名氣,輕易的就能東山再起,重做大明星的春秋大夢 !那麼,他們的違法行為的成本也太低了,公眾會以為,犯個錯能咋的,看人家誰誰,犯過事照樣能呼風喚雨,這還不把人往壞處帶啊!教人學好難,學壞卻是十分的容易。特別是青少年心智還不大成熟,他們很多人都追星,把一些明星作為自己的偶像,在他們眼裡,明星就是完美無缺的,做什麼都是對的,所以說整治汙點藝人,就是拯救青少年,這話一點都不誇張。因此,本人認為,整治汙點藝人,就是不能手軟 !


翟永立


我同意。

做為公眾人物、偶像人物,其言行舉止無疑在反映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給觀眾、粉絲起到一個示範作用,也許還會影響他人在未來生活中的為人處世之道和其道德底限。

所以,影視演員特別是大腕名角更要以正面形象出現在公眾視線裡,承擔著提高社會公德水平和宣傳帶動的作用。

如果是嚴重犯罪行為,如吸毒、殺人、嚴重偷稅漏稅、捲入國內國外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行為等,都應該被封殺,讓其徹底脫離公眾視線,不得再進入娛樂圈。

原來國內有著名搖滾歌手吸毒被封殺、支持港獨臺獨藝人被封殺,這些都做得很得人心;因為偷稅漏稅被徹底封殺的藝人現在還沒有,也許就從范冰冰開始,打破這個局面,殺一儆百。

也許有人說范冰冰偷稅漏稅已經接受了法律處罰,不應該被封殺。我的看法是她接受了法律處罰,在人格和公民權利上不允許被他人侵犯,但是她已經不適合做公眾人物、偶像人物,所以在娛樂圈沒有她的一席之地也很正常。

打個比方,一個工廠倉庫保管員失職造成倉庫起火,在接受法律處罰和經濟賠償後,他依然是廠裡的員工,人格和生活上並不低人一等,但是肯定不適合在做倉庫管理員了。

需要提醒大家的有兩點,一在處罰完畢後,不要翻舊賬,想方設法去造謠中傷和侮辱。二不要干涉其本人和家人的生活。沒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替代法律,更不能干涉破壞影響他人合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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